《弦理论》读后感10篇

《弦理论》读后感(一):痴迷抛物线的怪诞作家

我觉得没有作家可以和华莱士的文字风格做同一分类——他是如此的特立独行,喜恶分明,张爱玲曾说写作是一件极为私密的事情,华莱士大学后期喜欢数学理论推理与哲学,他说,对于布鲁斯特的文学作品,他最感兴趣的就是他建立起坐标轴的那一部分解说。与众不同的是,他将这一点融入他的个人写作当中,使得文学写作杂糅进数学理论概念,例如他把打网球看作是一个平面几何问题: 童年时代家乡经常刮起龙卷风,在美国中西部平原地带龙卷风本就是家常便饭。高中时学习地理,龙卷风是云层上下温度差异过大,冷空气下降,热空气上升形成了一个气旋,华莱士对于龙卷风的简析颇为有趣:

“于我而言,龙卷风就是圣容的显现,他们就如同许多强风那样,成了对平原z坐标的微微延伸,将我们从欧几里得平面式的犁沟、公路、轴线和方格中拉伸起来……在我们伊利诺伊州中部,龙卷风是无维度的点,在这个点里面,平行的线可以相遇,并且旋转、爆发——毫无道理可言。”

令我赞叹的是,少年时代这些我无比头疼抽象的数学公式定理,华莱士用于形容美国中西部平原龙卷风时,却变得具象化起来,通俗易懂且十分形象。也借用龙卷风也含沙射影:

“孤儿院会被夷为平地,而隔壁的妓院却安然无恙。人们会在距牲口栏将近5千米的地方找到死去的牛,但它们身上连一处刮痕都没有。力没了法则就没有了形状,只会留下大小和趋势,我现在坚信这些都不用学,我早在孩提阶段就只想了这一切。” 少年时代酷爱网球运动的华莱士,不仅是村里技术一流的,而且很有天赋。他掌握了打网球的独家秘籍,这需要用到几何思维,并且你十分熟练的操纵气流。首先你要提前想出n次击球点,n代表一个二次函数方程,以正弦曲线表示对手的能力,用余弦曲线表示往返击球数目。还有考虑风的阻力,推力,回击力。对气流的熟练掌握更平添了他对网球这门运动的狂热,热爱促使他对网球这门运动更加专业。

话说回来,在华莱士的笔下,网球运动貌似成为了解抛物线方程天才数学家的一项运动,外行人看着十分有趣。当然,他自恃骄傲的去评论网球运动员特蕾西·奥斯汀和费德勒。又有些毒舌的去评论他们的不足和赛场上的其他行为。借用本书的引言,华莱士并不是借网球而诉说另一些事物,而是讲述他的童年生活和成长环境,如何让他热爱上网球,并对他的比赛产生重大影响,获得经验。因为自幼时对网球的天赋与热爱,华莱士绝对是文采中独一无二的网球评论家,或者又从这门孤独的运动中,你可以窥见这个怪诞天才作家一颗单纯炽热而又孤独的心。

《弦理论》读后感(二):细腻的华莱士:我知道风是往哪个方向吹

很多人可能想象不到,大卫•福斯特•华莱士除了是才华横溢的作家,还曾差点成为职业网球运动员。他对网球运动的理解是如此深刻,连专业运动员都为之着迷,《纽约时报》评论他是“有史以来写网球运动最棒的作家”。

那么,华莱士在网球方面到底有何天赋呢?

他在《旋风谷的衍生运动》一文中谈到,自己首先具有身体“优势”——不是强壮或者爆发力,而竟然是“很会出汗”,这使他能在充分补水和营养的前提下持续运动很长时间,体力经久不衰,并且不会出现呕吐、昏厥等疲劳反应,从而也能更持久地观察比赛情况。

他的另一天赋正是他超强的观察、分析能力,这也可称作的脑力“优势”。他能细致地分析对手、场地、风向、阳光……总之,利用一切与比赛相关(甚至看似不相关的)因素来完善对比赛的认识,在大脑中模拟推衍即将出现的情况,进行预判和设计球的运行方式。当看到他把对手的袜子颜色都列为变量,计入脑中关于风力的函数公式时,我想,绝大多数读者同我一样都会瞠目结舌。

出生和成长在以风著名的伊利诺伊州,华莱士对风有刻骨的认识,就和当地人有无数关于风的笑话一样,他也总结出风在球赛中的各种作用,并通过这些总结利用风来帮助得分。他在描述自己对风的熟稔时写道:“我对风如何对球起作用养成了自觉的反应,就好像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司机懂得如何转弯一样。”

对风的敏感是华莱士细腻感觉之一,感受为常人所忽略的细节一直是他的特点,也是他真正的天赋。所以,当他身处赛场,特别是伊利诺伊州的乡下球场,总会如鱼得水,而专业、“完美”的球场则会让他“丧失方向感”,因为在前者的环境中,他能细看和利用每一阵风、每一条泥土裂缝,而且通常精确到具体的角度和长度,就像在解析空间几何问题。而当他走下球场,走上观众席,走在生活路上时,华莱士的细腻又带来另外的收获——他能看见那些平常事件的“背面”“侧面”,他书中的超长注释会将某细节的意味充分挖掘出来,让读者从他奇妙、丰富的联想中体会到意外的趣味。

在看台上,他的视野更广阔,看到的细节也更多,除了对赛场自然环境的敏锐感触,他能更充分地观察球员的特点:他们的发型、表情、身体素质、状态,以及他们在球场外的各色生活,比如有些球员会带着自己的欧洲女友来参加比赛,绝大多数球员赛前报到时会听音乐或发呆,但无一人看书……他还会在比赛的间隙研究球场建筑、赞助商广告牌、工作人员与观众的百态,这时的华莱士就像拥有超长镜头的摄像机,在拍摄关于网球运动的纪录片,把与之相关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其中。当然,作为曾经年少有成的网球选手,他对比赛的记录还是一如既往地细致,但特别令人惊喜的是,那些比赛“正片”之外的“花絮”在他的笔下也是如此有趣——你可能不大懂网球,或者不喜欢网球,但你一定喜欢华莱士的入微观察和随之而生的幽默。

那场似乎命中注定的狂风吹断了球网,也吹散了少年华莱士朝着职业网球方向发展的热情,它改变了华莱士的人生轨迹,网球界也许少了位网球明星,但也多亏它,世间又多了位细腻、幽默的观察者。

《弦理论》读后感(三):网球是孤僻天才最入世的思考方式

彼特拉克为了表达焦虑消耗了人类诸多经验,在《命运的拯救》里写道:“引起这一切的缘由,只能是我们自身的轻浮和做作:我们一无所长,而只会像一只网球那样被抛来抛去,成为生命短暂、顾虑无穷的物种,对我们搭乘的船将在那一块海岸搁浅一无所知。”

这种“生如蜉蝣”的言论并不罕见,实际上光同是运用了球类作喻体的文艺作品我就在一瞬之间想到了两个:一个是托马斯·品钦的《V.》,它在开头将主角普鲁费恩比作溜溜球,整天跟无头苍蝇一样瞎逛;另一个是银河映像出品的电影《暗花》,主要展现了黑吃黑以及在宿命面前挣扎的无力,其中一个主角:由刘青云饰演的杀手在监狱里玩弹球时以球的轨迹比喻作为棋子的人的命运是由象征着绝对力量的发球者把控的,而弱者只能被动能牵引着走。

当然也有人不愿意为球体的运动原理或球类比赛赋予它本身以外的意义,比如《黑客军团》的主角Elliot,但这也让他原本就孤僻的他失去了又一个社交途径。

那么网球对华莱士意味着什么?我想那意味着华莱士对人体和自然的杂学终于派上了用场,可以暂时放下过剩的自我意识,将焦虑投射到他者而不是自我身上。比起阅读和电视,网球更多把他从室内的象牙塔拉到户外,思想上也许仍有所保留,但考虑到涉及技术细节,甚至可以说网球对他来说是最入世的思考方式。

即便如此,很多时候华莱士只是借着网球这档子来言说自己,有骄傲也有卑微。

像华莱士这么聪明的人,往往都有将事物的运行规则牢牢把握在手里的掌控欲,乐意于去构建一套精密的封闭体系。而网球给了他测试的场地。

《旋风谷的衍生运动》这个标题很有意思,比别人更能适应恶劣的场地,自认能驯服风向曾是华莱士的优势,但这个优势在场地没问题的时候就发挥不出来了,而他最得心应手的赛场这是自家那个被称作“旋风谷”的地方,于是对华莱士来说,网球竟成了旋风谷的衍生运动。

从《伤我心的特蕾西·奥斯汀》中可以看出华莱士喜欢体育竞技的部分原因是成就可以量化,同时他也对金字塔顶端的冠军很多时候并不是优秀的理论家而感到失望。他步步紧逼吐出一连串追问,那些“伟大的运动员”却回答没想那么多。其实华莱士的焦虑很简单,那就是能否通过努力和技巧超越天才,毕竟努力和技巧是可以量化的。但成功的秘诀就像好像魔法一般难以表述,已经功成名就者也只有陈腔滥调“我天生就是打网球的料”,这正是让华莱士苦恼的地方。而他自己的结论也是那么模凌两可。

《网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伊斯的职业艺术性堪称有关选择、自由、局限、愉悦、怪诞以及人类完整性的典范》谈了很多(不能忘记这篇还有《旋风谷的衍生运动》其实包含在《所谓好玩的事,我再也不做了》里了),有很多是在“你或许已经很优秀,但还是不够优秀”这件事的焦虑阴影下的。说迈克尔·乔伊斯的时候华莱士很明显的代入了自己,因为华莱士觉得自己虽然有才能但还算不上真正的天才。这篇文章下的脚注最多,这也是华莱士的风格(一种曲折、跳跃、循环的思考方式)。本文的文风值得提及,各类花边消息让你感觉仿佛在读赛马报。同样令人身临其境的热闹文字,还有德里罗《地下世界》开头的棒球比赛,不知道这是不是华莱士这篇文章试图比肩的目标。

《美国网球公开赛的民主和贸易》大量的“视觉信息”,令人眼花缭乱。像在逛庙会。

《亦人亦神的费德勒》华莱士对网球的爱有纯粹的部分,一个赛场上的奇迹对他的感染不下登月的宇航员。伟大的运动员激励我们做梦。伟大的赛场上产生戏剧性,比如李宗伟令人伤感的万年老二。汗水和拼搏的尽头或许真的有引以为傲的东西,《黑客帝国动画版》里《世界尽头》那段不就是在歌颂自我超越的运动精神吗?

而本书正是华莱士通过网球格物致知的见证。

《弦理论》读后感(四):不自知的存在主义者

《弦理论》收录了华莱士的五篇非虚构作品,五篇作品的时间跨度大概有十五年吧。你可以从《旋风谷的衍生运动》读到他是如何凭借几近精准的计算能力和直觉在这个极具美感的网球游戏中寻找到乐趣的;从《伤我心的特蕾西·奥斯汀》反证华莱士和大多数美国人企图从体育明星传记中读到什么现代奇迹;从《乔伊斯》这篇读到网球运动员孤勇而不自知的人生抉择;从《美国网球公开赛的民主与贸易》一览纽约小市民的“灼人”风情和网球赛之下的贸易景观;还可以从《亦人亦神的菲德勒》读到精妙的网球技巧和战术的分析。

但最重大的冒险是进入华莱士精准的文字迷宫之中,他的文字精准,但是信息庞杂,我一直怀疑华莱士是不是在进行一种恶作剧的实验,他故意用新闻记者那一套“客观叙事”的语调,在纷繁的客观记述中,终于显露出他的一丝嘲讽的意味。这种事他确实做过,《所谓好玩的事,我再也不做了》这篇文章就是其成果之一,我觉得本书的《美国网球公开赛的民主与贸易》就带着福楼拜描写资产阶级小市民的那种语调,文字精妙,使刻薄隐而不露。

但是因为是网球,我也能读到华莱士对这项运动的爱意,事实上,其它的四篇文章或多或少都从网球跳跃到了更大的命题——成长的阵痛、人生哲学、宗教体验……所以读华莱士的非虚构作品总是像玩注意力游戏——不要被那些纷繁的信息吓到,投入一点你可怜的注意力吧,至少你得到的信息会比你从那些广告标语里得到的有意义得多。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网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伊斯的职业艺术性堪称有关选择、自由、局限、愉悦、怪诞以及人类完整性的典范》,读完整篇文章以后真是爱极了这个标题。乔伊斯的能力应该是华莱士非常羡慕的能力:他根本不需要克服什么自我意识,而是以一种天赋一般的专注置身其中(网球比赛),丝毫不受观众的影响;他的选择似乎从小就被父母限定在网球上,但是他却以一种真诚毫不自欺的热爱一股脑投入这个职业;他很早就成为了一个网球运动员,却丝毫不担心自己的投入是否会获得回报……乔伊斯以一种非常简单且不可解释的方式,化解了所有思虑过多的人的困扰,他以一种完整的方式活着,且招人喜欢。

华莱士在《伤我心的特雷西·奥斯汀》里多少也回应了这个问题:“或许,当开始论述思考与行动之间、行动和存在之间相互渗透力的不同时,顶尖运动员的传记为何会既如此有吸引力又如此令人失望这一问题,也就有了解答之匙。标准流程与真理相伴,同时也常常包含残酷的矛盾。我们这些不具有运动员神圣天赋的旁观者,才是唯一能真正看清我们所不具备的天赋,并将它准确无误、栩栩如生地表达出来的人,一定是对这种天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倒不是因为不见不闻是这种天赋的代价,而是因为它就是这种天赋的精髓。”对于运动员来说,不自知反而变成了一种优势,使他们能够一心一意存在而又不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这对后现代的人类社会来说,或许真的是一种天赋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运动员的体育竞赛仿佛是一种后现代的“存在主义表演”,他们代替我们在几毫秒间做出孤勇的抉择,而我们观看、走神、惊叹或者思考观看本身。体育竞赛除了彰显力与美,除了给我们展现身体的奇迹,让我们达到一种近似宗教狂热的体验,它也会是后现代社会中少见的(发生在运动员身上的)百分之百的存在的体验,或许这一刻,完全沉浸的观者会和自己的身体和解,也会和生命的意义和解,毕竟,寻找意义总是无果,创造意义才是正途。

对了,《亦人亦神的费德勒》的主人公费德勒,似乎和7月15日参加温网决赛的费德勒是同一个人,没想到华莱士网球世界里的选手,在13年以后还活跃在网坛,并以一种失利的姿态流入我的朋友圈中,当然了,发朋友圈的那个朋友喜欢的是成功卫冕的另一人(德约科维奇)。华莱士应该是写完这篇文章两年以后自杀的吧。我不知道说什么。我真希望我有不疑惧的孤勇。

《弦理论》读后感(五):这是,与神同行

《弦理论》,光听这个名字就觉得充满了作者学术性的趣味。其实,在此书之前,我不知道大卫·福斯特·华莱士还专门为网球著书,我只知道他为纽约时报写过费德勒,为哈珀杂志写过豪华游轮的旅行,以及用某种古怪的,高等数学的方式写过自己的家乡。

可是,网球?

老天,还是不要吧。

多无聊呀。

事实上,我猜对了。作为一个忠实的DFW的粉丝,我可以十拿九稳地告诉你,这本《弦理论》并不适合一般读者。如果你从来都喜欢读仙侠,玄幻,那你一定读不下去。因为行文过于九拐十八弯,并且无一句着眼与可见的永恒,字字句句皆是在讨论转瞬即逝的判断与探究。如果你经常在远离尘嚣的自我为主线的超级文艺书籍里游走,那你一定也是读不下去的。因为这显然不是一本文艺的书,没有印花布的裙子,没有死气沉沉的充满小装饰的房间,更没有恋物癖式的细软堆砌。每一篇都比你预料的要更深刻,更真诚,也因此更能惹得人潸然泪下。

全书5篇散文,总共只有小巧而精致的197页。但说实在话,要读完它们,不容易。“读完”并不仅仅只是确保眼球扫过所有排列整齐的字符,也不是你“感觉”你理解了它。因为DFW太过敏感,其行文也相当敏感,当你说“读完”的时候,你的感受应该是,我知道每一篇说的是什么,我理解它的字面意思,我跟理解力透纸背的某种感觉。一种快乐,一种悲凉,一种超越世俗的似乎根本不可能存在却真实的因DFW而存在并展示在你面前的巨大而磅礴的真诚。

它会给你全新的阅读封赏:原来读一本真正值得的好书时,你是需要付出的,你是需要不断精进你的阅读技巧与功夫的。《弦理论》(DFW代表作合集之一)需要你这么做,甚至要求你这么做。

而这么做有什么后果呢?

相信我,当你结束阅读这本《弦理论》,当你真的合上那标注着197的页面,你应该感到:你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一个更聪明的人,甚至,两者都是。

这就是后果。

不仅《玄理论》如此,DFW几乎所有的写作都有这种推动作用。但关键就在于,你要认认真真读完它。

其中四篇,我都在别的地方看过,翻译略有不同,有的通篇充斥着网络行文的气息(比如,亦人亦神的费德勒)有的则充斥神性启迪一般的气息(比如:伤我心的特雷西·奥斯汀),但此次合集很幸运地把所有的好文章都聚在一起了。我不知道出版社是否给文章的排序给予了严密的考量,是否是因为读者的阅读的愉悦程度来安排文章的先后,但这本《弦理论》的排序,显然是相当好的。

一开始,它就让你走进DFW的家乡:旋风谷——这是他给美国中西部,伊利诺伊州法洛取的戏谑的名字。之后,让你知道他在那里做什么:打网球。更具体一点来说,作为一个真正的专业级别的少年网球手在打网球。整个文章充斥着微积分的计算,令文科生头痛的勾股玄的说辞,缺少博人眼球的兄弟情、少年恋爱,只有越来越令人烦躁的龙卷风,敏感的青春期。DFW会给你一种阅读感受,让你感觉到这种青春期的躁动和惶惑。而不是写在那儿:诺,这就是青春,看见了吗?

第二篇,写天才网球选手特雷西的。没人知道她,至少在中国没人。DFW似乎也无异将她和盘托出,通身介绍一番,他写她,只是为了讨论一个重要但几乎没有拿到台面上来讨论过的问题(DFW一贯如此):伟大的天才身上是如何将彻底的卓越与木讷完美结合的。他们对自己的天赋的表述为何充斥着陈词滥调?她们到底是天才还是白痴?

DFW在最后给出了答案,木讷正是运动这种天才的精髓所在。

在这里,如果你真的读完了这篇文章,你会感到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黯然神伤。是呀,如果朝这个方面去理解那些相同的人,我们就能很好的收敛起自己的傲慢与急躁,不是吗?这不就是成为更好的人吗?

第三篇,全文很长,全篇只说一个人,1996年时,世界排名76的,意气风发的网球选手迈克尔·乔伊斯。这篇与

A- A+
夜间 朗读 复制 打印 下载
已复制到剪贴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