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业务授权委托书第19篇

_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的机动车的_______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想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天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个人身份证: 个人身份证:  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 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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