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授权委托书[精品]第26篇
委托人: 受委托人:职务: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邮编: 现委托在我与一案中,作为我参与诉讼(仲裁)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一、参与诉讼(仲裁)。 二、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申请执行,代收法律文书,代领执行款。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 1、本委托书供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仲裁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 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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