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书怎么写第2篇

一、预习  预习一般是指在老师讲课以前,自己先独立地阅读新课内容,做到初步理解,做好上课的准备。所以预习就是自学。  预习要做到下列四点:  1、通览教材,初步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和思路。  2、预习时如发现与新课相联系的旧知识掌握得不好,则查阅和补习旧知识,给学习新知识打好牢固的基础。  3、在阅读新教材过程中,要注意发现自己难以掌握和理解的地方,以便在听课时特别注意。  4、做好预习笔记。预习的结果要认真记在预习笔记上,预习笔记一般应记载教材的主要内容、自己没有弄懂需要在听课着重解决的问题、所查阅的旧知识等。  二、上课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环节,不言而喻,上课也应是同学们学好功课、掌握知识、发展能力的决定性一环。  上课要做到:  1、课前准备好上课所需的课本、笔记本和其他文具,并抓紧时间简要回忆和复习上节课所学的内容。  2、要带着强烈的求知欲上课,希望在课上能向老师学到新知识,解决新问题。  3、上课时要集中精力听讲,上课铃一响,就应立即进入积极的学习状态,有意识地排除分散注意力的各种因素。  4、听课要抬头,眼睛盯着老师的一举一动,专心致志聆听老师的每一句话。要紧紧抓住老师的思路,注意老师叙述问题的逻辑性,问题是怎样提出来的,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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