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委托书第14篇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过户至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相关阅读】  房屋赠与过户办理须知  提交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屋权属证书;  3、赠与公证书;  4、房屋平面图;  5、赠与人、受赠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备注:个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总服务台扫描相关证件;  2、申请人到受理台1-12号台办理互换过户登记。  收费标准:  1、手续费:400元/套(非住宅);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工作时限:  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一个有效工作日持收件收据到三楼缮证科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上述说明由包头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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