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委托书第5篇
委托人:,男,一九七0年十一月九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女,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我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全权办理位于(房地产权证编号:房地证x字第号)房屋中属于我产权份额的如下事宜: 一、办理向银行归还上述房屋贷款的手续,领取所有解压相关资料。 二、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资料。 三、领取《房地产权证》后,办理上述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的相关手续,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文件及合同,领取相关资料。 四、办理上述房屋在所属房屋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手续,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及《房地产权证》。 五、用上述房屋办理抵押借款的其他所有事宜。 代理人向有关部门、人士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至受托人代理事项完毕,权限终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0XX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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