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授权收款委托书第4篇

(开票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为(开票单位注册地址)。  根据本公司做出的决定并依据本文件,谨郑重授权以下公司,名称:(被授权单位名称)为本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向(收发票单位名称)收取项目名称(苗木、水泥、建材、石材等)事宜,金额为(大写)人民币xx元正,(小写)¥ 。  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代理人转委托他人无效。  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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