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委托书第2篇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者车辆识别代码)为机动车的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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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者车辆识别代码)为机动车的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