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委托书第19篇

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年审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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