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委托书第3篇

委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受托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 是位于米东区区政府20xx年新建的单位集资房屋的所有权人,现同意出售上述房产。由于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 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 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 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接手续;  4、 协助买卖相对方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 代为收取(支付)相关售房款和购房定金;  6、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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