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员工培训计划第19篇

为帮助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学校食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校园食堂分管领导、食堂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  1、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2、分管领导和管理员有中心学校统一进行培训,从业人员有各校园自行进行培训  3、定时邀请镇卫生院、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领导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餐饮保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每周星期六上午9:00―10:00,全年共培训40个学时。  (二)培训地点:中心学校集中培训在三楼会议室,各校园自主培训在各校园进行。  (三)培训学习网址:10.196.218.8  四、培训人员确定  各校园本着专人培训,专人负责的宗旨,确定参加培训人员,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1、管理人员培训名单:  从业人员培训名单:各校园自行掌握,报中心学校存档备查。  五、其他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是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校园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中心学校将邀请教体局后勤服务中心、食药监局将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颁发相应培训证书,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参训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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