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计划合集第7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现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及《区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安排,区法制办将分期、分批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实务进行培训。特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取得《省行政执法证》、持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且需要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组织分工 本次培训由市法制办统一安排,区法制办负责集中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培训教材 1、《法治与政府同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实务指南》。 2、《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实用解答》。 培训教材由区法制办统一代购。 推荐自主培训参考资料,可由培训人员自选(详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年7月下旬和8月中旬,分两期进行培训。 (一)第一期培训班:7月22―24日上午 1、报到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1/2数。 (二)第二期培训班:8月19―21日上午 1、报到时间:8月19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另1/2数。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101元/人(包括教材费51元、考务费50元),由市行政学院统一收取。授课费及相关费用由区法制办负责。 六、培训考试 本次培训结束后,将实行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录入行政执法人员网络信息公开目录。未参加考试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行政执法证年检。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计划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培训之间的矛盾,培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单位按照分期培训的名额认真组织,(按附表一、表二)填报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将报表电子版送区法制办(508室),列入培训班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调整。 3、培训人员无故缺席的,不再安排培训,本次培训考核以零分计算。 4、培训人员报到时,应填写培训考勤表,并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