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治疗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第7篇

甲方――――――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  甲方诉乙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和解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确定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额为――――――元人民币――――――)。因甲方无法提供病历,加扣医疗费用的X%,同时因甲方投保车辆系第二次出险,也须加扣相应金额的X%。最后确定实际赔付金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赔条件的有关票证之日(全套理赔票证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条所述赔款XX元人民币后,2个工作日内,向XX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有关甲方出险车辆的全部残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证不得短少,否则扣减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相应的赔付金额。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履行后,甲乙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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