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合同第21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店面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店面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店铺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店铺作为商业店铺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店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年,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店铺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店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店铺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房租加价。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店铺。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店铺,不承担店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店铺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店铺进行装修。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店铺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店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  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店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  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店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需装修店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店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转租、转让  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店铺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同意。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店铺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店铺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店铺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出租的店铺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变化导致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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