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加工服务合同第29篇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__________”系甲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健食品,甲方委托乙方按甲方的质量标准和加工工艺要求,加工出合格的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利用自身符合保健食品卫生要求的厂房、设备、水、电、气、人力和生产技术等资源为对方加工该产品。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乙方对_________产品从制粒(制浆)、填充(罐装)、内包装、外包装4个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该产品内包装标准量为g/粒,粒/瓶(毫升/瓶),/件。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加工费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向乙方提供原辅、包装材料合格的检验报告。  3、甲方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15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适当的给与指导,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和工艺技术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其它事宜  1、在产品加工之前,甲方应将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交与乙方,同时将相关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交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的生产工艺和配方保密,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违约金 50 万元。  2、甲方按产品正常收率接收成品量,如果超标(低于成品收率),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另行确定收率)。  3、乙方负责产品生产费用、上站费用和长途运输费用,下站费用和短途运输等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如需其他外项事务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款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签署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货款的50%,乙方即可安排生产,并遵循甲方市场经营需求状况发货(包括发货先后次序、市场紧急情况等,具体由甲方储运部决定)。  2、 按该批次订单全部产品生产完毕后3日内,甲方支付所下订单全部产品总货款的40%,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址发货,并保证15日内到货。  3、所下订单全部尾款(即全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以押批结算的方式给付,在甲方收到所有本批订单全部货物后,甲乙双方若无任何针对本批次产品质量的争议,在乙方下一批次订单全部生产完毕,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发货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本批次全部质保金(即本次全款的10%)以此类推;  4、双方合同终止时,最后一批次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无质量争议情况下,甲方在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为避免乙方发货延误,甲方每次购货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及时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货,影响甲方销售,本批次保证金不予支付。  六、其他约定:  1、 对包装材料质量的约定  a) 甲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b) 乙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是否准确(与标准样张核对)负责。  c) 甲方由于国家和自身原因更改版本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不合格包材,由乙方负责就地销毁,甲方不得作他用。  2、 对加工该成品质量标准的控制责任做如下约定:  a) 铅、总砷、总汞、致病菌由甲方负责。  b) 感官、总黄酮、原花青素、水分、灰分、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装量作为出厂检验项目由乙方负责。  c) 对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甲方的产品质量标准时,乙方出具出厂检验报告书。  d) 乙方负责的质量标准中的型式检验项目,其检验结果应以检验报告书正本的书面形式交付  甲方,作为甲方产品质量档案,备查。型式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e) 因甲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f) 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额 50 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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