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资助合同第4篇

甲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周转,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双方  确认: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6 个月。  三、借款利率  双方确认: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还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四、借款用途  甲方承诺:本借款仅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 十五 天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 十五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协议计划用款和按时还款。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借款用途的规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20% 的罚金。  (2)甲方未能按期还款,则每迟延一天,应按照借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为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结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共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方(甲方):(盖章)  出借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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