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第16篇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投资  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筑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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