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合同第10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某某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15号文件《关于核定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65000元�M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15000元�M季,第四季度支付20140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为止。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A- A+
夜间 朗读 复制 打印 下载
已复制到剪贴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