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加工打火机协议书第25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不锈钢栏杆 1、不锈钢栏杆扶手材料规格511.2。 2、不锈钢立柱规格为511.2。 3、不锈钢栏杆横管规格351.0。 4、不锈钢栏杆竖管规格251.0。 第二条:制作要求 1、要求横平竖直,抛光打磨。 2、要求高度为70cm。 3、要求长度为4m为单位,立柱3支。 4、按所提供的“不锈钢样品”及样图加工。 第三条:合同金额 1、单价为150元/米(含税收)。 2、合同数量约100米,总金额约15000元整,以实做实收为准。 第四条验收及付款: 1、不锈钢栏杆全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即为交货,交货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乙方货款。 2、所加工的不锈钢栏杆、维修保质期为一年。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图纸)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加工不锈钢栏杆《报价表》及制作样图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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