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加工承揽合同书第15篇

定作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____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补充合同,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高炉斜桥上料弧型轨道定制加工服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不得拒绝。  二、加工总价:捌仟元整人民币(¥:8000.00元人民币)  三、本加工构件合同总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需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支出。  四、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五、加工期限:暂定____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六、交付状态: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制作图示,制作工作已完成。  七、货物将被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需要负责卸货。  八、本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之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合同其它规定同原合同相同。  九、本补充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至全部构件交付验收合格、结清款项,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定作单位:____项目经理部  承揽单位:____海陆模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省____市锦丰镇  单位地址:____省____市杨舍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  执行人:____  执行人: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话号码: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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