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场租赁合同第32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货场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货场的范围、面积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货场,否则赔偿当年租金十倍的违约金。 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当年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租金及水、电费 1、该货场年租赁金为元整。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合同签订时首付半年,本着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支付。 2、水、电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货物在货场的数量、安全。 2、甲方必须保证其出租权,并保障乙方的租赁范围及经营不受任何第三人的权属主张和非法干涉。 涉及第三方的纠纷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五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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