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第24篇

甲方(需方):签订地点:北京通州区乙方厂内 乙方(供方):北京三联亚建筑模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加工物  第二条:产品质量符合双方技术人员认可的质量标准及图纸要求。  第三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壹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壹日内答复。最终由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方案及加工图。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无  第五条:乙方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供货,于年月日开始供货。  第六条:由乙方送货至北京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由负责;由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产品数量、外观质量异议期限:由双方有关人员在乙方厂内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并由甲方填写产品验收单后由乙方出具模板合格证及原材料材质报告单。  第八条:乙方负责首次模板组装时的现场技术指导,保证在接到甲方要求售后服务的书面传真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每日1%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车,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搁置时间过长(指车  辆到达现场后超过4小时及以上)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产品供齐,货款全部付清,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和实际发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另以设计方案及设计重量清单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盖章) 供  方:(盖章)北京三联亚建筑模板有限责  任公司  地址:  地  址:北京通州区宋庄辛店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69595423  邮编:  邮编: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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