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房屋租赁合同第25篇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的房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合同期满后装修部分的产权归甲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在解除日期的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支付乙方补偿金元;如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除按租赁期间支付租金外,还需支付补偿金 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或者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