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房屋租赁合同第26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繁荣路68号。 2、出租房屋面积共约300平方米。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五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叁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交,先付后租。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2、租赁前甲方提供安全、完好的各项设备交于乙方验收确认后租赁期内,如遇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复,修复不成按实物原价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甲方的同意,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如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