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第23篇
11.1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11.2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等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乙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11.3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1.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1.5 其他约定事项: 。 11.6 特别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主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内容向乙方做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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