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公司墙体广告委托协议书第11篇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招生广告及设备租赁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设备价格及期限: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宣传设施、(播放设备、音响、交通工具)等给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乙方支付元 (元)租金给甲方。 3、租赁宣传时间__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以乙方提供的宣传地点,分别按各点的租赁宣传费用支付甲方进行宣传。 二、租赁地点及使用方式: 1、租赁使用地点:武威、古浪、民勤、天祝、金昌、永昌等六地乡镇墙体广告绘制宣传。 2、租赁使用方式:在各地人群、及学生家长较集中地地点进行学校招生彩页发放、各种招生政策的讲解及免费诊疗检查。 三、租金支付方式:电汇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在执行协议中发生争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款结算完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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