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中式风装修房屋买卖合同书第8篇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邮编: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邮编: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产权物业:  1、座落地址:北京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结构:建筑面积:  3、乙方购房用途:  4、房屋所有权人: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买卖产权价:人民币元整  付款方式:  三、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5、保证上述房产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6、保证在立契之前把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结清。  乙方:  1、须提供过户所用之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及时支付购房款及相关税、费。  3、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调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局办理撤件手续。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部门一份,中介机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为准。  十、其他应说明的有关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签于: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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