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三篇】

情况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某种临时性情况、事故的报告。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1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职能,确保职能交接平稳过渡。2015年区市场监管局实现三局合并,承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相关职能,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承担全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标准与认证、商标品牌等政策扶持工作,同时指导区民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2019年转隶组建后,整合区知识产权局、区物价局等相关职能,公司注册登记职能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保留个体户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职能。职能划转后我局对公司注册等职能进行代管,共划转行政编制干部7名、窗口辅岗人员15名;划转9类164条行政审批事项,2020年1月1日完成正式交接,并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两局业务衔接平稳。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为个体注册提供优质服务。职能划转后,我局重点抓好个体户注册登记服务。一是实现服务窗口全覆盖。在雨花、西善桥、赛虹桥、板桥4个街道设有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的基础上,新设4个登记窗口,确保8个街道(园区)实现个体登记服务窗口全覆盖。二是施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行网上登记、个体工商户手机App登记,手机注册审核通过申领下发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同时试点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体机线下自助打印。今年以来,我区个体户手机APP登记办件量达到4627件,登记率达到90%以上,稳居全市第一。三是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我局与区行政审批局密切配合,开展网上集中政务服务方式,为开办企业打通全流程服务各环节,实现“一窗通办”。

(三)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对惠企政策资金进行梳理,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2019年,我区获得质量强市优秀区,十四所获得江苏省质量奖(全市两家,省政府每家奖励100万元),玻纤院获得市长质量奖(全市三家,市政府每家奖励50万元);完成有效发明专利2247件(每家奖励2000元),PCT57件(市政府每家奖励3万元,区政府每家奖励1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4%和248%。2019年,我局还促成了雨花台区民营经济协会的成立,并带领民营企业到青海大通开展扶贫工作,苏宁易购集团为其提供电商精准扶贫服务,机关三支部与苏宁南京连锁平台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打造“党建315”品牌,组织开展“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为企业送去急需的政策和法律服务,扫清发展障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企业年报工作,首创“机器人+年报”模式,全区企业年报率以92.1%居全市第二名。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力度,国家总局信用监管司前来调研。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19年共开展26类不定向抽查和4个定向抽查任务。今年,我局还将牵头全区21个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五)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建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实行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针对辖区内创业创新企业的一些广告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的方式帮助企业整改。2019年,我局共办理减轻处罚案件66件,不予处罚案件42件。对已被处罚的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实施信用修复,不再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初始,全局上下深入一线督促药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做好防控工作。疫情进入第二阶段,企业开始复工复产,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我局先后牵头制定了雨冠防办〔2020〕7号和雨防指〔2020〕20号文件,牵头做好餐饮复工,上线餐饮复工微信小程序,实现“一小时”的“指上复工”,截至目前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已复工2232家,恢复堂食927家,央视多频道报道我区餐饮复工做法。开通“备案直通车”,助力防疫物资、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开设“知识产权微课堂”,强化线上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抵押登记额5500万元。协调辖区企业为省中医院援鄂医疗队火速捐赠防护面罩,携手江苏金创开展疫情防控物资捐赠。联合区财政局对存在困难的农贸市场补贴3万-5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惠企政策精准投放难。市场监管局由多部门合并,服务职能相对较分散,虽然我局开展大量培训走访,但政策精准投放度仍需增强。二是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多部门信息共享程度较低,难以建设全方位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难以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三是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存在脱节。区行政审批改革并不彻底,选择性的职能划转导致设立登记“碎片化”,“谁审批谁监管”变成了部门之间的体外循环,在虚假注册等方面仍然存在争议。

目前全区营商环境相对较好,“双创”示范基地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政策和手段,结合当前机构改革,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主动服务。一是积极适应市场监管新角色。当前企业注册登记职能已全部划转,我局将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开展虚假注册调查等工作。同时随着街道集成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服从全区统一安排。二是高位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充分发挥区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积极组织各级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培育树立质量标杆。推进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三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政策引导,修订《雨花台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奖励额度,确保全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600件,PCT专利申请量45件。四是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民营经济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上线民营经济协会微信小程序,强化扶企政策、非公党建等服务。依托局“党建315”品牌,加大企业走访力度,整合各条线力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全面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托“机器人+年报”模式,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对长期停业不经营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

各位领导,《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722令)已正式实施。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意识,积极履职尽责,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希望区人大各位领导多莅临指导,人大代表多建言献策,共同营造全区优质可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2

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目标,镇海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服务企业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企业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进一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化获得感。

第一,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不断推进业务提速、降费减税等举措,实现企业办证时间更快、办事流程更优、成本更低、服务更便捷。减流程:调整不动产、税务、房管三部门联办窗口为“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环节。减材料:一套资料,收件资料少于3件。自2020年6月始,企业不动产(除住宅外)转移登记,买卖合同网签不作为强制条件,权利人可持自行签署的转让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税费缴纳与转移登记,同年9月开始,我中心与税务联合设置企业涉税登记业务专窗,企业在专窗提供一套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转移合同、原不动产权证书),一次性办结税费缴纳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截至目前专窗共计办理商服用地转移登记业务3件,卖出方均为宁波世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入方为个人,整个流程按照专窗“一窗办理、一套资料”的模式办理。减时间:签合同、缴税、登记所有环节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目前,基本实现“标准地”(工业、仓储类)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成套办公,住宅用房转移登记实现“即时办结”;已办理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客体无变化的工业、仓储类用房转移登记实现“即日办理”;抵押等不涉税业务实现“即时办结”。2020年共计办理宁波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炼化林德气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宁波中南高科锦程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均在1个工作日办结。减费用:对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车位车库登记收费已于2020年11月起由每件550元降至80元。

第二,以信息共享集成为抓手,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一证通办,让企业办事提供的材料更少、办事自主性更强、办事不要跑窗口。目前,已实现三部门三套资料化为一套资料,并在不断推广应用电子数据替代纸质材料的力度,放开个人与个人、企业之间民间借贷的公证程序,有效提高服务效能,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推进商品房转移登记凭身份证和产权证的“一证办”;并依托政务网和浙里办APP,建设推广掌上和网上的“一窗受理”平台,实现100%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让企业办事从跑一次变为“零次跑”;同时积极应用“互联网+自助服务”,推出宁波首家不动产登记自助办理区,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的自助服务。

第三,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目的,开展多维暖心服务。我中心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登记与税务一起设立企业不动产登记专窗,为企业不动产登记开启绿色通道。开展无午休和延时办理服务,做到办事企业不走,窗口不打烊。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所涉及到的融资抵押需求,不动产窗口主动开启绿色通道,采用提前预审批、线上沟通,现场做到即来即办。在疫情期间,我中心为宁波亮丽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复工急需融资给予“特事特办”,即企业可以先行办理抵押,承诺在办结后再补相关资料,为企业解决了复工期间资金周转上的燃眉之急;我中心开设专窗,安排专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浙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理24份抵押业务。

第四,以提升企业满意度为宗旨,开展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分管副局长高宏良带队赴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三服务”活动,协调该公司不动产权属变更转移事宜;驻企联企联络员跟随“三服务”小组为企业上门服务四次,将疫情期间惠企政策及时分享给企业,并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共赴企业开展现场联审7次,涉及16个项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3

按照XX区党委、XX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XX区水利厅全面贯彻落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主动作为,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完成XX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部署,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推动水利政务服务能力大提升。根据《XX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21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2020年5月29日,XX区党委、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及14个配套文件(1+14),决定开展为期3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5月30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焱主持召开厅党组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传达学习鹿心社书记、陈武***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水利厅贯彻落实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厅行政审批工作做文章,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会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系列文件的通知》,成立了水利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焱厅长任组长,3名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厅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水利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同时,对照系列改革措施,制定出台了《水利厅贯彻落实XX区党委XX区人民政府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水办行审〔2020〕17号),落实水利厅一张网建设、一事通办、投资项目审批、354560改革、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任务,明确分管厅领导和各部门责任,全面推动我厅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一)推进“网上办事”,加快水利厅智能审批与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XX区“一张网”工作部署,为推进我厅网上办事工作,实现水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业务的网上办理,我厅将OA办公系统与XX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联网,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能力。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厅依托XX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率为82.61%。同时,抓紧组织开发建设“XX水利厅智能审批与公共服务管理系统”,计划于2020年12月初上线运行。

(二)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推动水利厅政务服务提速。

根据XX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精神,我厅出台了《水利厅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大提速工作方案》(水办行审〔2020〕16号),优化再造水利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依申请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至50%以下。充分授权水利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办理我厅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政务服务文件统一编号,推动水利厅政务服务大提速。

(三)推进“一事通办”,提供更利民便企的水利政务服务。

1.编制发布“三张清单”。编制完成并发布了水利厅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我厅依申请类的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共46项,包括行政许可2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中,实现“零跑腿”的2项、“最多跑一次”的43项。除2项行政许可事项因涉及复杂技术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不宜再度压缩审批时间外,其余44项依申请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压缩至50%以下。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应进必进”已全部进入XX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组织开展水利系统依申请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牵头开展XX区、市、县三级水利系统“八统一”梳理工作,对本系统三级“一事通办”事项进行对比和规范,实现相同事项跨层级跨区域事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统一“八统一”。形成《水利系统“一事通办”事项清单“八统一”成果表》并印发各市县水利部门。

3.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XX区统一部署,我厅组织开展XX区、市、县三级水利系统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无法律依据的材料、重复材料等不合理受理材料。共清理出XX区本级证明事项9项(4项建议保留,5项建议取消),市、县级证明事7项(4项建议保留,3项建议取消),已报XX区政管办审核。

4.落实“容缺受理”制度。按照《XX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要求,我厅以《水利厅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为基础,针对申请人办理的非当场办结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8月底公布了《XX区水利厅容缺受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清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

(四)推进信息共享,完成电子证照和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按照“无条件归集”原则,做好电子证照、信用信息和政务信息归集工作,顺利实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推送,目前累计26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和60604条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推送到XX区电子证照和信用信息总库。同时,加强“XX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申请单位及法人对所上传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在XX区政府办公厅《全区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归集情况的通报》中,水利厅是“证照数据归集进度良好”的部门之一。

(五)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落实“354560”、“五个优化”和“五个简化”。

1.涉及我厅的“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事项,明确我厅责任部门,凡并联审批、“多评合一”与“区域性评估”和“4560”事项,我厅及时响应、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和区域性评估,按时办结,需要移交办理结果的及时移交。

2.落实水利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相关措施:一是总投资400万元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二是简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申报手续,城市建成区内原址拆除原址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5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只需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再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XX区政府印发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0年)》(桂政办发〔2020〕128号),明确我厅的承担主要任务有2项,即“四、营造更加简便减负的税费服务环境中,第128款:对企业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第129款:在《XX壮族XX区财政厅关于降低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降低25%的基础上,将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5%”,并列入2020年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我厅按照XX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精神,积极会同XX区财政厅做好企业减负的税费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将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原来降低25%的基础上,再降低25%[见《关于落实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桂财税〔2020〕9号)];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见《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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