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三篇)

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各单位“四个责任”履责到位,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序,确保我局意识形态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健全责任体系。按照《邵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相应的方案,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规范性的制度保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责任明确落实到相关责任制单位、相关责任人。

2、推动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落实。党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邵阳县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四个方面的职责: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好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①切实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解决好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②切实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切实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任务的落实;③切实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同繁荣发展;④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着力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培育社会文明风尚;⑤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⑥切实加强网络宣传与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精心组织网上正面宣传,加强网上传情的引导和处置;⑦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按照“六个环节”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积极推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所辖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四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发生重大问题时,党委书记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积极应对。

3、推动党委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是局党委“应有之责”“应尽之责”。按照《邵阳县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队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各支部班子切实履行九个方面的职责:一是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相应的办法和方案,每年开展监督考核。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具体包括:巡察工作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纪检机关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列入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委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使用或奖惩的重要依据;人社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党委班子会议全年研究或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县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五是定期党内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六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辖区内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系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1次。七是建立舆情应对预案;建立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流程。九是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导向相统一,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4、加强协同推进。严格按照《邵阳县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各单位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形成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根据中央《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我县各单位党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主要责任,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考核评议范畴。各支部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班子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建立健全网信工作体系,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

抓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的落实,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特别是要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敏感事件、重大决策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全面汇集相关问题的舆情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并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落实新闻工作通气会制度、新闻稿件“三审”制度、新闻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新闻采编与经营“两分开”制度;深入持久开展假记者、假新闻、假新闻机构及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开展净化舆论和新闻“标题党”专项整治;加强地各类媒体管理,引导媒体自觉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不正之风。加强地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研究项目的管理,严禁合作开展涉及敏感问题和重要资源信息的研究项目。党委宣传部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礼教产理论类论坛的管理,举办社科理论类论坛,必须事先经本单位党委批准,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要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三、工作要求

1、加强专题汇报。推动“下一级支部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要求各支部向局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2、强化督查问责。每年6月份、12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对乡镇场水利站和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专项督查,并以局党委的名义下发督查通报。启动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推动局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失责导致出现重大失误、产生产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2

为落实***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工作任务

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宣传马克思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控网络舆论舆情,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建设。

三、具体工作措施

1、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要内容。

5、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3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名族团结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规定的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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