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四篇】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较大范围内出现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返岗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拟返岗教职工信息备案与证明开具

(1)A类:***市内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提供手写签名的(在x连续居家隔离14天期间的)健康卡、承诺书,关注***健康码(绿码)。病例小区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14天无感染证明,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上报至副园长处。

(2)B类:***市外(含省内、省外,除湖北外)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返长,尽量选乘非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疫情防护,提前一天报备相关园领导,当天第一时间报备***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提供手写签名的(连续居家隔离14天期间的)健康卡、承诺书,关注***健康码(绿码),在x居家隔离14天,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无感染证明。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住幼儿园内无法在x隔离14天的教职工必须核酸检测阴性,上报至副园长处。

(3)C类:湖北省(包括14天内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没有发烧、咳嗽和感染症状的教职工,由本人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填报《湖北省(包括14天内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来(返)***区)人员备案表》,到***后必须第一时间到制定医院进行免费核酸筛查检测,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幼儿园说明相关情况,严格按要求实施医学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满且无感染症状,由镇(街)开具由区卫健局下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上报至副园长处。

(4)教职工完成备案工作、健康卡申领及相关证明的教职工经幼儿园通知后,上班前一天将所有资料拍照打包报备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上报至副园长处。

2.返岗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

(1)教职工返岗入园当天,分批组织保健医生在门卫室对每位返岗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建立每位教职工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了解其身体状况,如发现返岗教职工身体异常(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发热、咳嗽等),要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无异常情况后,教职工方可入园进行下一步返岗审核工作。

(2)保健医生在检测其他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前,相互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检测要求与其他教职工一致。

3.返岗教职工签订承诺书与上交健康卡

经保健医生检测身体健康状况正常的教职工、新职工及顶岗实习生均需至行政部门与幼儿园签订《幼儿园教职工及新入职返园复工承诺书》、《顶岗实习生承诺书》并上交《幼儿园教职工返园健康卡》纸质签字版,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4.返岗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室保健医生每日对全体返校返岗教职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嘱其居家观察或就医诊治。

(2)疫情期间,保健室保健医生协助党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5.返岗教职工后期工作要求

(1)疫情拐点尚未到来,幼儿园疫情防护物资紧缺,为预留更多的防护物资作为应急情况的处理,教职工做好自我返岗后相应疫情防护物资(口罩、喷雾酒精、一次性手套)的准备。

(2)返岗教职工按照幼儿园相关管理办法与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6.对违反规定擅自返园的教职工,以及返长后不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按违纪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并实行按责任倒查追究。

7.本管理办法仅限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上级相关部门确定疫情解除后即废除。

【篇二】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篇三】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1、每日晨检、午检及登记制度

安排晨检、午检责任人,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

2、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规定消毒隔离用品采购流程,开学前对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充足,保障防护用品质量,制定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统一规范的消毒记录表,明确污染物处置流程。

3、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设置专人负责机制,安排专门负责人统管全园相关事务,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置晨检、午检责任人。

4、师幼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电子档案。

5、传染病信息上报制度

明确并落实信息报告人,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新冠疫情、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防控制度】并在幼儿园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

6、错峰入园离园制度

【篇四】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制定适合本园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入园离园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幼儿错峰上下班、入离园,分散人流。

一、疫情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工作流程,掌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二、疫情值班直接关系到疫情的报告与处置,责任重大,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值班职责,接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心排定的值班表按时到岗值班,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向应急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换班。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上班时间9:00,节假日9:30),做好值班交接并签字(包括值班记录、电视、电话、传真及其他物品),同时做好值班室清洁。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时不许空岗或进行娱乐活动。保持通讯通畅,值班用电话、传真做到专机专用,禁止使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以免延误疫情报告。

五、做好日常值班记录。凡接到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要仔细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群、联系方式等,并做好详细记录,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应急办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基本情况。

六、严格奖惩。对于值班人员未按照上述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发现一次实行经济处罚50元,因值班人员问题,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及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归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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