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三篇
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方案范文汇总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网络舆情监测
面对互联网上海量的舆论资讯信息,监测舆情的最好方式主要是通过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来实现。如果是人工来做,一方面无法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像在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等这样的非工作时段就不能及时的进行监测。此外,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人工筛选、过滤、分析、总结等,工作量十分庞大。
因而,借助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是企业最好的选择。下面以识微商情这样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为例:
1.可完成对全网舆论舆情信息的实时监测以及指定网站平台的定向监测,助力用户及时且全面的掌握与己相关的动态。
2.可自动识别敏感、负面等用户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并支持通过微信、短信、邮件、客户端等方式告警,提醒延迟最快可在30秒内,助力用户抢占危机处置先机。
3.可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重点事件、敏感事件等进行回溯寻找舆情源头;跟踪舆情传播过程,进行传播趋势、传播情感、传播媒体分析和统计,分析图表简报同步生成,并支持一键导出,供舆情公关的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网络舆情处置
1.舆情处理原则: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避;宜全不宜偏;宜软不宜硬;宜缓不宜急。
2.舆情处理步骤:全面掌握情况、理性分析是非、客观陈述事实、公正表达立场、提出解决方案。
3.舆情处理方法:首先,需要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对外声明,赢得话语权。其次,进行舆情监测收集,了解各大网站、媒体平台上的舆论动态,掌握事件的真相,并且对舆情信息的真实性、来源、证据、意见等都做好编号存储。第三,根据舆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如做好弥补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等,同时做好后续反馈发声工作。第四,关注舆情处置后舆论导向、建立预防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条 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 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 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全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 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 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 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 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 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 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 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 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 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 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 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 考评
第二十八条 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东海县检察院根据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特点,研究出台了《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检察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等具体工作。成员由各部门抽调,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制,网络舆情研判组根据存在舆情内容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升级趋势组织分析研判。建立舆情分类处置制,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重大舆情、特大舆情三个等级,并明确规定责任部门和审核程序。建立舆情处置跟踪监督制,重、特大舆情处置后,由网络舆情协调组负责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做好跟踪、监督和协调,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建立舆情处置责任追究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对擅自以检察机关名义或口吻发帖、跟帖的、执行不力等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严格处置程序。抓“常”,即加强与宣传、通信、公安、网媒等的沟通联系,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舆情监控和舆情处置备案工作,技术部门协助配合。抓“快”,即在接到舆情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在领导小组作出决策后,由网络舆情协调组负责具体指令的落实。抓“巧”,即网评员在对舆情进行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回复时,要注重讲事实、摆道理,及时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四是提升网评员应对网络舆情的水平。打造一支政治敏感性高、检察业务扎实、网络操作水平高的网评员队伍,通过专业培训和系统培训,确保网上舆情引导队伍更加知识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