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精选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水平,实现农村市容环境卫生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第一条结合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把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乡(镇)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乡(镇)和村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设置副职及以上的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工作队伍,完善市容环卫设施,落实市容环卫经费,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活动。
第二条农村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由乡(镇)**负责,村(社区)安排*人员负责本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根据《浙*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乡(镇)配备市容监察人员,负责对乡(镇)所在地和农村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监管,考核。
第三条乡(镇)**组织实施农村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按照城乡发展情况,每五年或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对本区域农村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进行调整并实施。
第四条乡(镇)每年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乡镇和村目标管理。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市容环境卫生活动。
第五条中、小学全部开设市容环境卫生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设置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橱窗,公布年度工作计划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收支情况。1
第六条农村道路、广场硬化,绿化美化。路面平整。沟渠无垃圾堵塞现象。建筑物、构筑物整洁美观。墙面、电线杆等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门口、内弄、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现象。行道树上无吊挂。每户人家配置废物箱,并经常清洗,无蚊蝇蛆蛹孳生。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乱倒、暴露等现象。主要道路有路灯设置并常年有亮光。
第七条每村至少按300人配备1名清扫保洁人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工作。道路每天有人保洁,每周至少普扫一次。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第八条生活垃圾收集房做到密闭化,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房每周清洗一次。每村设置公共厕所,按500人设置1处,达到《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每天进行保洁。做到水通、电通、管道通,卫生整洁,设施及时维护。
第九条农副产品市场和自产自销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代销店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做到采购索*,进货检查验收,做台帐,过期食品及时退市。
第十条河道、渠道、湖泊等设置安全设施,有效防治水未成年人溺水。水面清洁,及时清淤。
第十一条重视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落实,科学合理用*,不使用国家禁用的*物。
第十二条建立七项制度:一是卫生制度,二是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清运制度;三是岗位责任制;四是监督管理制度;五是检查评比制度;六是“门前三包”制度;七是奖励处罚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要每月检查评比,季度总结讲评,将年度评比结果将纳入党委、*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乡(镇)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市容环卫工作的奖励。同时对农村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做得差的单位给予处罚。
为了强化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爱卫会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各村实际,按照长期管理集中整治相结合、乡集镇与村管理同步、环境卫生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乡上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牵头负责。各级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和评比台帐。
二、内容及标准
(一)集镇及单位卫生管理办法
1、实行日扫日清月评制,垃圾定点堆放,严禁随意设点堆放,每月清扫垃圾必须堆放于指定地点,若发现随意堆放垃圾一次,罚款50元;
2、按时按标准交清卫生管理费,不得拖欠或拒交;
3、对当月评为卫生光荣标兵的单位和门点,分别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连续三次评为“卫生差”和无故不交卫生费的单位和门点,轻者在高台二中广播通报批评,限期交清卫生管理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重者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有关单位收回门面,另行转让他人。
4、保持门面前和室内整洁,不乱摆乱放,禁止在门面上乱贴广告、标语、横幅等,违者罚款50元。
(二)村级卫生管理
1、各村要建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成员对各社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季度配合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督查评比,并建立卫生管理工作台帐。
2、各村要明确各社群众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将垃圾例入指定地点,并定期进行掩埋和处理,禁止在沿路沿线公路两侧和居民点主干道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和其它杂物。对地膜、塑料等白色垃圾,要经常检查,进行集中掩埋处理。
3、各村社主干道路面要整修平整、干净,路面及两侧沟壕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勤清理。每年春季都要组织群众对所在村、社主干道路面进行铺垫修整。并对所在村社区域沟壕和道路两侧“三堆”及垃圾死角彻底清理。
三、措施保证
1、实行包保,落实责任制。建立自上而上的环境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乡上采取三定的办法,一是定领导,二是定村、单位,三是定专人管理的办法。由分管卫生的领导常年专人负责。村上由包村领导和干部包保,村由村主任具体负责,社由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户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乡上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2、集中整治,常效管理。各村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在保证每年春秋两季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乡上实行月检查季评比,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制度,每月由村上组织专人对居民点主干道和农户卫生进行集中检查评比,并建立工作台帐,每季度由乡卫生领导小组对全乡各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比,对卫生评比好的村颁发给卫生流动红旗,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加1分;对连续两次卫生评比差的村,主要领导要向乡政府做出书面专题检讨,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扣去10分。
为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2.部门协作。切实发挥镇级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各村(社区)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3.群众主体。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
4.分级管理。加强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级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级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
5.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6.科学运作。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护的市场化、公司化操作,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运行效率。
二、管护实施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屋、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业专合社、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委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镇、村两级协同的农村环境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