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药品管理制度范文(通用4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捐赠药品管理制度范文(通用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捐赠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长天使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药品捐赠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药品捐赠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成长天使基金药品捐赠项目旨在减轻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疾病及罕见病等患病家庭经济压力,向小胖威利、贫困矮小患儿以及失独、不孕不育等家庭进行药品捐赠,依据临床用药规范开展的公益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长天使基金捐赠药品的管理、资助、发放等,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接受药品的捐赠,应当与捐赠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捐赠药品的种类、数量、质量、价值、用途等。

第五条 捐赠药品接收标准应符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药品捐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提供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 成长天使基金的赠药项目包括小胖威利患者资助项目、贫困矮小患者资助项目、关爱家庭生育项目,受助者应属于城镇和农村最低保障家庭、五保户、建档立卡户、家庭灾难性医疗卫生费用支出占比大于除去家庭生存必要支出后总收入40%家庭的患者,且依据项目捐赠药品数量和医疗评估等情况标准如下:

(一)小胖威利患者资助项目:全国范围内,2周岁以内经确诊为小胖威利综合征的患儿,依据主治医生的评估,进行半年或1年期的用药资助;

(二)贫困矮小患者资助项目:全国范围内,处于骨龄闭合前身材矮小的患者,依据专业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处方确认,进行半年或1年期的用药资助;

(三)关爱家庭生育项目:全国范围内,失独或不孕不育家庭,依据主治医生评估情况,每名患者将获得不多于30支金赛恒®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和14支金磊®醋酸曲普瑞林注射液的用药资助。

如遇个别患者因特殊病情需要延长或增加资助的,应根据患者申请及捐赠方意愿通过专项基金管委会决策后,另行处理。

第七条 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https://new.crcf.org.cn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将申请表与相关资料一同提交项目合作医院,由项目合作医院转交至成长天使基金办公室,或者直接提交到成长天使基金办公室。

(二)经审核,由中国红基会合作或委托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进行发放,同时受助者提供主治医生处方单原件,在《药品领取签收单》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18周岁以下的受助者由监护人进行填写签字领取)。

(三)药品发放的医疗机构定期向基金办公室反馈如下资料:

(1)捐赠方送达捐赠药品的接收证明;

(2)受助者的《药品领取签收单》;

(3)主治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复印件和诊断证明复印件。

第八条 捐赠药品项目结项后,相关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项目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患者申请表

(2)合作及委托医疗机构盖章的捐赠药品接收证明;

(3)受助者的《药品领取签收单》;

(4)主治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复印件和诊断证明复印件。

(5)捐赠方捐赠药品出库单;

(6)相关媒体报道、照片、视频;

(7)项目结项报告;

(8)项目监督回访报告。

第九条 本细则的修改、解释权属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长天使基金。

第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 捐赠药品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采购药品应遵照区(县)卫生局规定的"用药目录品种。

二、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三、药品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四、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五、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六、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销毁和处理。

七、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八、凭处方调配药品应严格审核处方,详细告知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十、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

第三篇: 捐赠药品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院重大突发事件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确保捐赠药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加强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08]20号和《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0]7号精神,现就加强捐赠药品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未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临床科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接受、使用赠药。确有临床治疗需求,须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执行。

2.捐赠人捐赠境内生产的药品,应是经国家局批准生产、获得批准文号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有效期距失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3.捐赠人捐赠境外生产的药品,应是我国药品标准收载或或我国已批准注册的品种,以及国际上通用药典收载、在注册国合法生产并上市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

4.捐赠人对捐赠的药品质量安全负责,捐赠时须提供产品清单和检验报告。

5.医院应根据捐赠药品存放要求选择合适的库房进行保管。

6.医院接到捐赠药品后,接收人及时填写接收清单,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留存合格证明材料,做好捐赠药品的质量检验。

7.医院对没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在分发时应付中文说明书。

8.医院对捐赠的药品按照捐赠价格为供货价、销售价格为”零”办理入库手续。

9.医院对捐赠的药品根据捐赠人的意向进行发放或根据药品适应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在一定规定范围内进行发放,医院对捐赠的药品不得进行有偿销售。

10. 医院对捐赠药品做好分发记录,并进行专档管理。

第四篇: 捐赠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药学部公益活动捐赠药品的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药学部为公益活动捐赠药品管理的各个方面。

三、公益活动捐赠药品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公益活动包括:(1)义诊活动;(2)应急事件;(3)武汉马拉松等需我院支持的大型活动;(4)需要我院药学部提供药品支持的各种情况。

2、药品审批程序:

(1)对于申请药品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情况:

(2)对于申请药品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情况:

3、药品准备:

(1)拟定药品清单:药库根据申请报告要求,拟定药品清单。必要时,可咨询临床药学室,共同拟定药品清单。

(2)药品装箱:药库根据药品清单,将药品整理完毕后,集中装箱。箱内应附有药品明细表(附件3)。

(3)药品效期管理:一般情况下,捐赠药品应至少保证一年的有效期。特殊情况下,如药品总效期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应至少保证三个月的有效期。

4、药品的发放:

(1)公益活动期间,患者经医务人员诊疗后,由医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开具处方,患者凭处方到药学人员处领取相应药品。严禁无处方发药的行为。

(2)公益活动应保证至少有一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药品的发放工作。

(3)药学人员接收医生处方后,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审核无误后方可发药,同时保留医生处方作为发药凭证。

5、药品的回收:公益活动结束后,药学人员应将未发放完毕的药品清点数量,核对处方用量与药品用量相一致。核对完毕后,将剩余药品及药品处方一同装箱后带回。

6、药品金额报销:药库收到剩余药品及药品处方后,填写药品使用情况(附件4)。根据《武汉市第五医院公益活动捐赠药品审批表》,确定药品金额的归口部门。

7、资料归档:《武汉市第五医院公益活动捐赠药品审批表》、《武汉市第五医院公益活动捐赠药品明细表》、《武汉市第五医院公益活动捐赠药品使用情况》、处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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