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个人工作总结【汇编三篇】

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刑事执行个人工作总结【汇编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刑事执行个人工作总结1

20***年,我院在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大专项行动”,围绕“123456”工作思路,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20***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一是始终坚持“减假暂”案件同步监督制度。审查监狱呈报罪犯减刑案件1265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纠正不当减刑5人;派员出庭监督减刑案件46人次;审查法院裁定1094件。二是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按照“两院两部”的部署安排,对20***年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了核查摸底。共清理出未执行刑罚罪犯13人,监督法院交付执行9人,剩余4人正在监督交付中。三是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情况。对全市2013年1月1日至20***年6月30日法院刑事裁判生效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清理核查,全市各法院涉及财产刑执行案件5315人42297万元,已执行1296人2145万元。其中涉及“五类罪犯”财产刑案件532人35555万元,已执行208人940万元。

(二)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一是开展了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指导各县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虚管问题进行了专项检察,共发现脱管2人、发现重新犯罪4人、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1人,建议收监执行5人。同时,针对矫正教育管理不到位、交付执行文书不齐全、重新犯罪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管理平台建设。在去年各县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了集各县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矫正检察、业务统计、综合分析为一体的市级社区矫正检察管理总平台,规范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三)加强刑事执行强制措施监督。一是加强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通过看守所在押人员期限报警系统,加强对侦查、起诉、审判阶段诉讼期限的监督,以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催办公安、法院诉讼阶段即将到期案件120件。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有效地预防了超期羁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件(人),成功办理15件。三是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对银川市检察院和兴庆区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2案2人执行活动进行了巡回检察。

(四)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一是针对强制医疗执行制度不健全、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二是对全区未依法将决定强制医疗病人送交指定强制医疗机构执行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7人未交付安康医院强制医疗。后经我院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已交付执行4人。

(五)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20***年,我院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经初查,立案2件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科级干部2人,案件数与去年同期持平,立案人数与去年同期增加1人,侦结3件4人(旧存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5人(旧存1件1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且已生效。受理审查起诉罪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同时,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监管场所开展警示教育宣传4次,受教育人数300余人,撰写专项调查报告1篇、个案预防调查报告1篇、案例分析报告2篇,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9人次。

(六)加强案件管理监督。评查各类卷宗179册,其中减刑156册,假释2册,暂予监外执行5册,控申3册,自侦案件5册,公诉案件4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监督整改。制作电子卷宗6案8册。提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口头预警提示20余次。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

(七)深入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专项行动。协调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银川市公安局和3个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法律监督工作。组织检察人员对强戒人员监管活动进行了巡回检察,对573名解除强戒手续是否合法进行了监督。二是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监管场所为重点排查对象,认真排查消除影响监管秩序的不稳定因素。配合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90余场次,清理销毁在押人员监室违禁品50余件;针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监管不严、违规违法等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4件。追回***人员非涉案车辆、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50余万元。三是开展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专项行动。受理申诉、举报、控告案件3件,接待在押人员家属40余人次,接听维权热线电话90余人次,提供律师阅卷3案3人次。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条、程序性信息5条、法律文书3份,在监管场所电子触摸屏公开“减假暂”案件信息600余条。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执法监督员视察了监狱检察室,听取了意见建议。

(八)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了《党章》、《准则》、《条例》,***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教育党员干警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二是深化“三基提升工程”。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16人次,组织16名干警参加了全市对口业务竞赛活动,办公室、监察室分别获得三等奖,1名干警获得二等奖。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成立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督查机关和派驻检察室业务工作、工作纪律、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32次,通报12期,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九)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基础建设。为了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上级检察院和银川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院党组的努力下,经多方协调,已完成了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立项、审批、代建等工作。

(十)加强宣传和调研工作。一是在宁夏公共频道《直播60分》和银川公共频道《直播银川》栏目报道一线检察官杨有鹏、女检察官帮教看守所女在押人员等专题片4次20余分钟;在《检察日报》、《宁夏日报》等纸媒发稿91篇;在新浪微博发布博文2600余条,粉丝7200余个;在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400余篇;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文章150余篇。二是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宁夏检察》《银川检察》等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4篇。其中《浅议我国假释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构想》荣获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重点课题研究征文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上工作措施不多;二是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开展不平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还未全面开展;三是个别干警还存在“懒、散、庸、惰”的问题,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年工作要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党建带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建成“两宜两化”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治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要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有关政法部门建立财产刑执行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机制,推进新增业务全面开展。

(二)狠抓司法办案工作。要认真总结去年查办职务犯罪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安全的有机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加强“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以全国第五届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为抓手,争取在保持宁夏女子监狱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将银川市看守所检察室创建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协调银川市看守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大对检察官的管理监督和问责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充分发挥员额制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重要作用,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担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的要按照有关程序退出员额。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履职能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治干警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增强青年干警的责任担当,发挥青年干警的能动性。

(六)加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要多过问,早提醒,及时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院有关廉政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七)加快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银川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加快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争取20***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刑事执行个人工作总结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杨春雷一行,向江苏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反馈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与江苏检察机关研究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杨***指出,无锡市检察院在监狱检察监督履职方面存在工作部署不到位、监督理念不新、对检察室管理不到位、巡回检察的精准度还不够四个方面问题。他要求,省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三个自觉”做好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强化派驻检察,优化巡回检察,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沟通协调,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杨春雷指出,无锡监狱存在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规范等三个方面12类问题,并存在违法违规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他建议,省司法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执法理念,不断规范监管执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改造效果。

杨春雷要求,本次反馈后三个月内,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要将整改情况报最高检。最高检第一巡回检察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作表态发言。其间,杨春雷和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常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分别进行工作会谈。

据悉,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的7个巡回检察组将于近期完成向被检察省份的反馈。

刑事执行个人工作总结3

20***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目标,以“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为抓手,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运行为契机,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971件,其中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792件、职务犯罪案件5件、审查起诉案件3件,有力维护了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监管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聚焦监督主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20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2件,纠正提请“减假暂”不当和裁定不当62件,同比增加675%,居全区第一。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核查出银川监狱、宁夏女子监狱十八大以来法院生效裁判涉及财产刑职务犯罪罪犯26人762.22万元。

(二)加强刑事执行强制措施监督。坚决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以口头和书面的方式催办公安、法院诉讼阶段即将到期案件310件。继续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出未交付执行罪犯27人,监督收监执行19人。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过程中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交付执行、安康医院监管医疗活动等的同步监督,共办理强制医疗监督案件2件2人;监督强制医疗所收治地方精神病院被强制医疗人员6人。

(三)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对监管场所“三大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防范检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建议20余次,书面检察建议10份,配合和督促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48次,及时消除监管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有效防范了监管安全事故。

(四)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切实把社区矫正检察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日常巡回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在全市开展了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安全防范专项检察活动,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65件,居全区第一。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载交流。

(五)加强司法办案力度。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提起公诉并作出判决3件3人。监督银川监狱对李某某脱逃未遂案立案侦查,李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初查终结2件。立案查办了王某涉嫌行贿案,涉案金额18万元,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实现了全区刑事执行检察自侦案件查办“零”突破。开展执法人员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宣讲12次。组织区市“两代表一委员”、国企职工等2100余人到监管场所接受了警示教育。

二、狠抓创新驱动,扎实推进“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

(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安排,开展了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评定工作。加强派驻检察室队伍建设,结合员额制改革,在人员配置上予以倾斜,促进队伍结构优化;狠抓业务建设,借助执检子系统对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全部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归档、全程留痕。狠抓信息化建设,加大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实现了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信息系统的“双联”。经评定,驻银川监狱检察室、驻宁夏女子监狱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驻银川市看守所检察室被区检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力度不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积极转变工作思路,请示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将银川地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统一由我院归口办理。同时,纳入全市基层检察院目标绩效考核,加强考核激励和宣传力度。全年共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10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1件,同比增加237%;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88件,采纳率87.1%,办案数量和采纳率均居全区第一。工作经验在全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予以推介。

(三)“两个专项检察”活动成效明显。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开展了清理看守所未移交返还在押人员合法财物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对2013年以来看守所未及时返还在押人员合法财物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清理出未返还合法财物的在押人员534人,涉及金额8.64万元,现已监督清理返还7.28万元。主动开展了纠正扣押罪犯非涉案款物专项检察活动,帮助9名***人员追回非涉案现金8285元,手机、银行卡等物品14件。两个专项活动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三、突出抓手定位,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一)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大部制改革,将14名员额检察官分配到6个业务科室,直接办案人员和辅助办案人员占总人数的87%。制定检察官权责清单,让检察官成为有权有责、权责并重的办案主体。实行办案月通报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636件,人均办案127件。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88.8%。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转隶检察人员11名,向转隶干警赠送了纪检监察书籍。

(二)全力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对执检子系统统计巡查力度,共审核案卡档案6268张,审核案卡变更信息1916条;发布案件运行情况分析报告5份。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注重案件办理和精品案件打磨,全年评查案卷219卷,提出整改意见13条,优秀率同比上升20%。修改制定了《银川市上前城检察院检委会议事规则》《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办法》等5项制度,受理检委会会议议题137件,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四、夯实发展基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打牢思想根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筑牢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全体干警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实弹打靶、健步走、演讲比赛、向全国劳动模范王有德学习等活动,到宁夏博物馆、银川市民大厅等地开展主题党日6次。

(二)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三个责任清单”。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聘用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项申报制度和干警外出学习培训纪律承诺制度。深入开展“学查改”干警作风整治活动,干警的作风明显转变。积极支持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察纪律作风40余次,通报督察情况12期,对工作漂浮的2名干警进行约谈。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执法办案廉洁勤政风险评估及预防工作实施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10余项,强化监督制约。

(三)扎实推进人才培养,切实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主任科员2名。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技能竞赛42人次。推行青年干警导师制,评选“检察之星”12人次。成立青年干警案件讨论组、调研宣传组。全年完成宣传稿件151篇;发表调研文章14篇,其中,1项课题被自治区法学会评为良好等级,1篇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刊载,1篇获得全区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究三等奖。有4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业务专家,3名干警获得嘉奖。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保障工作顺利开展。20***年,完成了我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主体工程建设。协调银川市看守所、妇联、团委等部门建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宁夏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宁夏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成立派驻检察室,开展巡回检察监督。完成了机关和派驻检察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保障了执检子系统的安全顺畅运行。在宁夏强制医疗所安装数字网络监控平台,为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回顾20***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服务银川发展上工作措施不多;执检子系统的操作应用需进一步规范;队伍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市检察长工作会议要求,以争创一流刑事执行检察院为目标,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品牌创建,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为服务“绿色、高端、和谐、宜居”银川建设和“两个率先”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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