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锦集四篇

医院(Hospital)一词来自拉丁文,原意为“客人”,因为一开始设立时,是供人避难,还备有休息间,使来者舒适,有招待意图,后来,才逐渐成为满足人类医疗需求,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收容和治疗病人的服务场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锦集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1

公务车辆违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安全管理,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杜绝违章,特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  原则

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费用自理、加倍处罚。桌澄镁解溅硷冗擅储窑拷切巡崖后头答淑止吠丈酒礁怖点因姚玲巫删命捞

公务车辆违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安全管理,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杜绝违章,特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  原则

一、 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费用自理、加倍处罚。

二、 凡受到交管部门现场查处或电子记录的违章,均属管理范围。

三、 凡发生的交通违章追究到责任人,未追究责任的,由部门经理承担处罚款。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驾驶公务车、商品车发生的交通违章。

第二章 规范

第四条  交通违章以交管局提供的信息为依据,由综合管理部通报,违章责任由违章车辆所属部门划分。

第五条  车辆外出办理业务须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填写行车记录,返回后通报车辆使用情况,交回车辆钥匙。凡未经同意动用车辆的,发生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  试乘试驾车辆专车专用,并在规定的试乘试驾路线行驶,试乘试驾车用于其它用途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车辆驶出本市或借给外单位使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驾驶员将公车私用,或擅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造成的交通违章责任一律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第九条  发生交通违章的除缴纳交管部门罚款外,公司对其加罚。闯红灯、超速、酒后、涉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走应急车道的,按照交管部门处罚金的2倍处罚,其它违章按照交管部门处罚金的1倍处罚。

第十条  车辆分工到部门使用的,落实人员管理,部门经理负责驾驶员教育,杜绝违章及交通安生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办理业务途中办私事发生事故的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销售人员代客户试乘、试驾前必须检查客户驾驶证件,办理试乘试驾手续,督促安全驾驶。试驾中发生事故,陪同人员负有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十三条  行车前应对车辆外观、油表、水表、里程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有问题未发现的由当事驾驶人员承担责任,车辆存在较大故障的不得行驶,应及时修理。

第十四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制度,合理使用车辆,车辆发生问题如实反映,隐瞒不报的要给与严肃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严重违反交通规定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十五条  因违章超标,公司受到经济处罚的,由违章人员分摊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车辆在外停留或过夜的,由驾驶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发生丢失负有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  员工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前,应先到综合管理部核对有无交通违章责任记录,如果有违章记录的,该员工必须在十日内消除违章记录才能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4年 4月1日起执行。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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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总则

1、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公司公务车辆。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总则

1、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公司公务车辆。

3、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第二条 用车管理

1、为合理调配车辆,市区外长途用车,由用车人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市区内用车,由用车人直接口头告知或电话告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排车辆。

2、车辆管理人员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3、驾驶员出车一律凭车辆管理人员签发的“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口头或电话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出车,严禁出私车。

4、车辆进行交接时,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与油量。若交接后出现任何问题,接车人自行负责。

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车辆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完后应及时返还。

第三条 驾驶员行为规范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4、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5、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睡觉、看小说、闲聊。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办公室报到。

7、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请事假,必须报领导批准,办理请假手续,方可请假。

8、驾驶员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9、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办公室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若屡次联系不上致使工作延误者,视情节轻重处理。

10、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11、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12、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13、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驾驶员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

14、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根据报销审签流程,方可报销。

15、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6、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7、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8、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19、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20、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条 车辆保养规范

1、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年审工作,及时提醒专管人员进行保养和年审,若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2、出车前,应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擦干擦亮,车内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3、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4、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 违章与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2、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负担全额罚金。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保险范围之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4、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立即向附近交警及相关部门报案,并且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六条 其他

1、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经呈公司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

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派车人(签字):

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派车人(签字):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3

黄各庄镇人民政府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党政综合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镇纪委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台账”加油办法。驾驶员驾驶指定车辆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辆车的耗油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使用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楼前停车场(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予以纪律处分。

第三章  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 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赴区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下午的2:3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赴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3.应急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值班制度。应急车辆的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第四章 维修与保养

第十二条 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机关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机关车辆年审。

第五章 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五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签字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政所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八条 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九条 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4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无烟、酒、赌嗜好;

4.1.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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