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范文(精选四篇)

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力推进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范文(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一是党组织书记早抓。

首先要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把党建作为今年首项责任,承担好、布置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一起谋划,组织调动广大党员,把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四个有利于”认识好,自觉参与积分制管理。

二是党员个人早做。

认真参加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显示党员的政治生活心态。公示栏里填了名的党员即为考核对象,你做了吗?做多少?怎么做?积分记录着痕迹,当干部的抓紧为民多办“西瓜”大的事,无职党员有更多群众的“芝麻”事可做,群众利益无小事嘛!要从多方面走出党员一年的坚实足迹:党性意识、宗旨观念、先进性本色、生活情趣、工作斗志、辨别是非、忧党之心、兴党之责、干事创业、服务为民、创先争优。

三是群众勤监督。

要敞开大门,多让群众在公示栏前站一站、看一看,会上听一听、说一说,纳得点赞或批评,建议和意见,这个积分制管理就会成为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纽带,拉近党员与群众的距离,树起党员的新形象,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从严科学应用。

积分是一个从实记录、评定和监督的过程,务必科学、规范、严格。积分过程不要短斤少两,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制度就管用;避实就虚、凌乱应付,制度无用。那种何必当真、没啥意思的观念,小处说是对积分制管理的不重视,大处说是党建责任感不强。

第二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第三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第四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评分标准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50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任务分占40分,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评议分占10分,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并计入党员全年积分;奖励分10分,依据受奖励情况单独赋分。

一、积分构成

(一)基础分(50分)

1、政治素质(5分)

(1)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5分)

(4)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5)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勤政。

(6)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保持良好作风。

扣分标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扣2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经查存在问题的扣2分;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现实表现(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和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征集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8)坚持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助困、捐赠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坚持参加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

扣分标准:多次未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不按时到社区认领服务任务的扣1分;未参加志愿服务的扣1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道德示范(5分)

(10)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11)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规则,杜绝不良行为。

(1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

扣分标准:有违反核心价值观言论的扣2分;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扣2分;文明创建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5、组织生活(30分)

(1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

(14)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5)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按时、不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40分)

(1)围绕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2)较好的完成本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3)好人好事,一次酌情加1-3分,事迹突出的加5分,总分10分;

(4)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三)奖励分(10分)

奖励分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单位通报表彰的得2分;

(2)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得3分;

(3)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得4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得5分;

(5)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得10分;

(四)民主评议分(10分)

年终,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10分;“合格”等次的,得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6分;“不合格”等次的,得0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担当不够强,“四个意识”弱化,不能在大政方针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的政治理论存在模糊认识,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缺失,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信仰宗教行为。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有抵触情绪,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

(4)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情况的。

二、积分计算

在考核赋分中,任务分以每月纪实为基础,结合年终考核赋分;扣分内容发现一次扣一次分;获得奖励表彰的另行加分,按照党员申请、支部申报、机关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三、积分管理程序

1、党员积分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党员集中学习日时,党员申报本人应加分表现,支部会议审核确定是否应加分和应加分值。每季度末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年底开展综合评定。

每月(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违规扣分)÷12+年终民主评议分=年度综合得分

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党员”

80-90(含80分)为“合格党员”

60-80(含60分)为“基本合格党员”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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