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保洁”一词源字英文“HouseKeeping”。英文简称“HK”。保洁服务已经越来越被大家接受和需要,并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的生活中。是人们提升现代生活质量的一个里程碑。它使人们的居住环境的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也是全民生活水平提升的一个重要证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精选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1
为加快实施省政府湘江治理与保护“一号重点工程”,推进株洲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改善城乡河道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株洲,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保洁范围、内容及目标
(一)河道保洁范围
1.全市境内所有河道、撇洪渠、排水干渠;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水水源地;
3.全市所有大中小型水库。
(二)河道保洁内容
根据河道保洁特点,将保洁内容分为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两种。
1.日常保洁:一是强化河道巡查,加强对河岸、水库岸线周边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的清理。二是清理河道水域岸线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的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2.突发保洁:一是河道水域内发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通知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发现疑似病疫,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上报,并向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保洁单位和责任人立即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四是山洪、暴雨过后的3日内,相关保洁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岸线的干净整洁。
(三)河道保洁目标
以城乡河道和重要水域的保洁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两个确保,三个强化”,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一是以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垃圾不入河;二是以实施河道垃圾面上处置、集中打捞为抓手,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各县市区负责本地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力度,实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强化河道保洁责任,切实明晰河道保洁部门责任,健全完善县城以上城区河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城镇河道保洁明确专人负责,实现全市各责任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进行清理;强化河道垃圾清理打捞,重点是饮用水源地、县城以上城区河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和城镇水域、岸线周边区域垃圾,清除影响防洪航运安全的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实现河道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三、责任划分
(一)属地责任
1.湘江风光带河道保洁工作由其管护单位负责,其余范围内及“四港”(含水面)河道保洁工作由辖区政府负责。
2.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自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定期组织开展清理行动。
3.湘江株洲县和天元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以湘江主航道为界线,天元区负责湘江左岸三门至雷打石段,株洲县负责湘江右岸洲坪至渌口段。
4.白石港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共管段河道保洁的责任划分如下: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垃圾清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水域垃圾清理按共管区域范围,由各区政府商定统一安排专业化队伍清理。
5.洮水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洮水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及其水库大坝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保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酒埠江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酒埠江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水域(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水库大坝和电站等管理范围,水库岸线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酒埠江灌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干渠及电站管理范围内所有工程。
7.官庄水库保洁责任划分如下:官庄水库管理局负责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周边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官庄水库醴陵灌区管理所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官庄水库浏阳灌区管理处负责其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保洁。
(二)部门责任
市湘江保护和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湘江办”)负责将河道保洁纳入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并强化督查、调度和考核。
水利部门负责全市河道保洁管理的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沟渠垃圾清理,依照水法律法规处理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的案件,取缔水上餐饮。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利用及其设施的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
交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通航河道船舶垃圾分类集中并转运到停靠码头垃圾处理站点,监督管理港口经营人在港口码头内船舶的垃圾接收与码头内生成垃圾的处理工作,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并依法打击船舶乱丢垃圾、乱倒油污的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督促指导,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理念。
城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垃圾处理,确保建筑垃圾不入河。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指导沿河垃圾集中站点的建设,上岸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并依法对向城区段河岸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加强卫生环境监管,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在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成果。负责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协助做好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河道保洁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有关资金。
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河道保洁宣传、促使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在文明县城、文明乡镇创建及复评中统筹运用河道保洁考评结果。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部门职责,负责河道保洁的有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将河道保洁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2017年9月开始,行动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7年9月)
制定我市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明确河道保洁工作的主要内容、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监督举报机制、考评机制,明确由各县市区湘江保护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主抓,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成河道保洁工作的部署动员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二)摸底竖牌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
1.摸底清查: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河道保洁的工作内容,对辖区内河道、水域进行摸底调查,据实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并将资料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市河道保洁办公室。
2.竖牌公示: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并在河道、水域显著位置设立河道水域保洁责任公示牌,公示河道、水域名称、长度(面积)、起止点,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1.建立河道水域保洁监控。每个县市区建设2个在线视频监控点,实施实时监测。
2.开展集中整治。各县市区以创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撇洪渠、水库干渠水域及沿线河岸(含迎水面和背水面)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并对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废点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倒、乱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整章建制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
1.实现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专业化队伍全覆盖。
2.建立河道、水域巡查制度,明确专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与查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县市区长和属地管理的乡镇长双重管理的“双河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
(五)总结阶段(2017年7月)
各县市区要对河道保洁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河道保洁工作实施职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形成县市区、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河道保洁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工作组要建立健全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与湘江保护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形成市、县、乡、村联动,全流域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按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将本区域内河道保洁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确保经费落实。县级以上城区河段河道保洁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保洁。
(三)强化部门协作。市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河道保洁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紧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水务(利)、环保、住建、交通、城管、农业、卫计、新闻宣传、公安、财政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分工负责的有关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要以开展河道水域清理整顿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县两级湘江保护组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督查考核。省政府将对河道保洁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省考评。市政府已将河道保洁工作作为2017年湘江保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根据各县市区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情况,以及12345市长热线、市湘江办、水务局湘江保护微博(微信)及在线管理平台的投诉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及时交办、督办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投诉处理不及时的将通报问责。
(六)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以及标示标牌、标语、宣传车、展板等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宣传,深度挖掘新闻线索,大力推介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的氛围。
(七)突出示范带动。市、县两级水务(利)部门要以湘江保护志愿者队伍为基础,联合“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株洲晚报义工联合会、株洲志愿者联合会等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毅行湘江等保护湘江母亲河志愿者服务行动,通过示范带动,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爱水、护水的自觉行动,推动河道保洁。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2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现全乡河道及两岸“水清、流畅、岸绿、景美”,达到上级考核验收标准,为我乡水环境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全乡1条乡镇级河道、4条支流范围长效保洁。
三、工作要求
(一)岩樟乡河道保洁队工作职责
1、负责河道内垃圾、漂浮物、水生植物、两岸河坡上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并对漂浮物阻拦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按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
2、辖区范围内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范围要求每天不少于3人巡查保洁;其余河段范围每周不少于三次。遇上级检查等活动安排时,要加强保洁力度,服从调遣。
3、发现河道内有倾倒渣土、泥浆、建筑垃圾、搭建建筑物等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向所在村报告,同时上报乡相关职能部门。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河道岗位职责、人员分工、作息时间等安排,做到安全生产,认真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考勤。
(二)各行政村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2、负责河道内垃圾、漂浮物、水生植物、两岸河坡上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并对漂浮物阻拦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按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
3、发现河道内有倾倒渣土、泥浆、建筑垃圾、搭建建筑物等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向乡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乡相关职能部门。
(三)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每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实地检查,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保洁人员进行整改并报乡治水办。
2、负责每月对本辖区内河道保洁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四)乡治水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河道保洁考核工作;
2、每月对各河道不少于一次进行复查;
3、每年对河道保洁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四、考核内容
1、保洁单位保洁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制度等落实情况;
2、河面、河岸保洁情况;
3、保洁单位的日常保洁记录情况;
4、河道垃圾处置情况;
5、倾倒渣土、泥浆、建筑垃圾、搭建建筑物等违章违法行为报告情况;
6、每月由乡治水办牵头开展岩樟乡河道保洁月度考核评分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3
(一河道保洁方案1.服务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顾、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巩固河道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建立河道保洁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沿岸无垃圾堆放、河面无杂草、无水葫芦、无水浮莲、无漂浮物、无障碍物”的“六无”标准,确保水面清洁、干净、流畅。 2.作业目标(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人水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巩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2)利用网格化管理制定各项工作计划与要求;(3)通过网格化一体化对临时迎检突击任务做出迅速反应及应对措施;(4)每月进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5)现场管理人员及巡查人员每天进行检查,并上报自查情况。3.作业规范按照市河道管理处河道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力和类似项目的实际经验,我公司郑重承诺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该项目的河道保洁任务。同时提供服务的工作计划如下:1、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1)专职项目经理:持续性降雨、强降雨、台风天气全天。 2)河道巡查:每日对所负责河段内的河道保洁情况开展全线巡查至少1遍,发现各类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3)河道保洁:特殊天气下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做好所负责河段内的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面无生活垃圾漂浮,无大量水生植物聚集。如需开展突击打捞,服从安排调度。4)水上垃圾中转站运行:做好河道保洁打捞垃圾的上岸及清运工作,确保上岸垃圾得到及时处理。2、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带标识的工作服,船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救生衣。3、在承包期前三个月对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杂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4、按要求做好河道保洁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5、合理配备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保障项目顺利高效进行,对特殊应急情况,增派流动人员配合项目的服务要求。6、保持河道绿化整齐、水流畅通。每季度定期修理两侧的杂树、杂草等。保洁区域内发现有垃圾、动物尸体、树木倒塌等情况,必须及时拦截,阻止扩散,快速打捞,并运送安排的收集点,必须于2天内清理完毕。7、保洁区域内发现动物尸体必须配合水政执法工作,及时制止河道控规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如倾倒余泥垃圾、设置拦鱼网或阻水物、在河道种养殖、控规范围内搭建构、建筑物等行为),马上通知市河道管理处和有关人员。8、保洁员如发现排放未达环保标准的水体污染物进入河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并马上通知市河道管理处和有关部门,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9、配合做好市、镇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展览会等)中的河道保洁作业。10、每只保洁船配备救生圈,河道保洁、现场管理人员均需配备救生衣。保洁船驾驶员持证上岗,作业期间严禁酒后上船。11、打捞上岸的垃圾、杂物当日送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房),做到日捞日清,河道保洁、保洁船内无积存垃圾,不发生将捞出的垃圾随意丢弃或乱堆乱放现象。12、全天巡回保洁:发现落河杂物及时清扫,落河垃圾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加强重要集聚区河段和水上旅游河道的检查、保洁频次,维持河道水环境的清洁。同时,结合季节特点重点对河道圈养水生植物及生态浮岛河段进行植物收割和处置,不得将垃圾等转移至下游或其它水域,防止造成水体二次污染。遇重大节日或举办重大活动,服从甲方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突击性的河道保洁工作。13、河床每日巡检一次,车辆、船舶定期清扫,保持外观清洁。每天详细记录完整的保洁日记。14、接受社会和广大村民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在小时内进行整改。244.质量标准1、水域保洁质量标准(1)每日开展巡回保洁,确保保洁养护无死角、无遗漏。 (2)足时开展保洁工作。(3)水面洁净,无生活垃圾漂浮、大量水生植物聚集。 (4)认真履职,行船过程中所见垃圾及时打捞。(5)清捞的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上岸并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打捞的漂浮物应集中堆放、包装放置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干净,做到垃圾、废弃物不堆放在人员集中地段或公共场所附近。(6)禁止焚烧垃圾(7)保护好坝堤,及时清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汛期的安全。 (8)当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及时安排统一打捞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立即向相关防疫部门报告。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应当运送至所辖区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处置。(9)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10)当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立即向所在的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2、陆域保洁质量标准 (1)岸坡整洁,无垃圾。(2)河道沿线桥、涵、闸站等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 (3)沿河水工建筑物等设施无乱贴乱画、乱设小广告。 (4)河道沿线的警示牌、指示牌等设施保持清洁完好。 5.作业内容使用养护专用工具,从事水面废弃物清除、打捞,以及沟渠、河岸设施异常情况报告。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1、清除、清扫和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垃圾等; 2、负责动物尸体的打捞并做好安全的处理措施; 3、河道挡墙内杂草的清除和垃圾、杂物的清拣; 4、垃圾、废弃物等的清运处理;5、对作业船进行维修保养;对养护保洁设备器具进行维修保养和改进;6、沟渠、河岸设施异常情况报告; 7、各沟渠排水口异常排污情况报告。 6.作业工具(1)大笤帚:主要在行人或车辆较少的时段进行大面积普扫,在大笤帚上缠扫帚面的二分之一以上尼龙草,以便清扫干净路面浮土,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2)小笤帚:主要用于保洁和撮堆。(3)簸箕:与小笤帚配合使用,用来收集地面的垃圾,倾倒至人力三轮车或其它运输工具。(4)垃圾运输车:用于移动盛装所收集的垃圾,送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点。(5)铁锨:用于辅助捡拾废纸、塑料袋等杂物,可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清理坡面及管理范围内的杂草、垃圾等,保持岸坡整洁。(6)雨衣、雨鞋:用于带水作业或雨天作业需要。 (7)手套:保护手。(8)机动保洁船:用于水面保洁、垃圾转运及配套清捞保洁工具,清捞漂浮垃圾、水生植物等漂浮废弃物和障碍物,保持水面清洁;(9)自动机械保洁船:用于水面保洁、垃圾转运及配套清捞保洁工具,清捞漂浮垃圾、水生植物等漂浮废弃物和障碍物,保持水面清洁;(10)粉碎机:芦苇、水草等的粉碎;7.作业方式河道保洁作业工艺由于受到河道宽度、水流急缓、风向等因素的影响,作业方式较多。现将河道保洁的作业方式分为三种:(1)水面(巡回)人工打捞作业; (2)岸边(巡回)人工打捞作业。 (3)拦截漂浮物打捞作业。每一种作业方式都有不同的作业工艺,适用不同的河道、河段甚至不同的季节,实际操作中,我公司作业方式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的作业方式和作业工艺,如:正常作业时巡回打捞;于水流较急的桥梁闸口附近拦网打捞;春季水生植物特别多时对河道日夜打捞;水生植物聚集处集中人力打捞;根据风向及水流流向在下风口打捞;水闸桥梁两侧重点打捞;突发情况突击打捞;卫生、村容村貌、环保、环卫检查时连续全天侯专人定区域巡视和打捞;随时接受农村设施管理处的指派进行巡视和打捞。打捞起的水面废弃物当天清除,经过集中、运输、再集中等多个环节之后,被纳入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卫生填埋集中处置。8.作业流程规范8.1河道管理保洁标准及要求1、河面保持清洁,无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各类漂浮物; 2、河道无水葫芦、绿萍等影响景观的水生植物; 3、河道管理范围(5米内)内无乱堆放、乱搭建及家禽; 4、河岸干净整洁,无生活、生产、建筑垃圾,无影响河道面貌的杂树、杂草;5、拦污栅管理养护情况良好; 6、各类垃圾杂物清运及时、处理规范。 8.2道路管理保洁标准及要求1、道路确保每天清扫一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持道路路面清洁无杂物,主干道路应全天候保洁;2、保持道路路面以外沿路两侧空地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杂草,如发现杂草及垃圾应及时处理;道路两旁有绿色植物的,应对绿化植物定期浇水,保持良好外部形象;3、道路两侧空地内有宣传牌及公共设施的,应保持宣传牌及公共设施干净整洁;如发现道路两侧空地内有宣传牌及各类公共设施有损坏的,应及时将损坏情况上报村委;4、道路两侧公共社会及墙体上严禁小广告,如发现,应及时予以清理;5、清扫保洁及收集的垃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箱内,垃圾箱周边要打扫干净,严禁焚烧垃圾、树叶;6、道路绿化带内无杂物; 7、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 9.打捞作业方案现场作业人员职责1、水面养护保洁员——使用养护专用工具,从事水面废弃物清除、打捞,以及沟渠、河岸设施异常情况报告。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1清除、清扫和打捞水面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垃圾等; (2负责动物尸体的打捞并做好安全的处理措施; (3河道挡墙内杂草的清除和垃圾、杂物的清拣; (4垃圾、废弃物等的清运处理;(5对作业船、浮筏进行维修保养;对养护保洁设备器具进行维修保养和改进;(6沟渠、河岸设施异常情况报告; (7各沟渠排水口异常排污情况报告。2、水面保洁巡视监督员——是河段保洁作业的管理人员,检查沟渠水面是否存在废弃物,督促保洁员做好水面保洁工作,报告沟渠、河岸设施的异常情况。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1实地踏看河道,经常巡查沟渠水面是否有漂浮废弃物; (2对作业河段进行现场管理; (3制定保洁措施和日常保洁工作制度;(4制定养护保洁作业安全制度与安全管理制度; (5沟渠、河岸设施异常情况报告; (6各沟渠排水口异常排污情况报告。(7开发养护保洁作业方式,进行人员、设备配置。(8)未经发标方批准,擅自在河道内打坝或在沿岸挖土、埋设管道等违章建设的情况。(9)发现有偷盗、破坏水工设施、沿岸景观的行为。 (10)沿河水工设施出现安全隐患,如驳岸墙出现位移、裂缝等现象。(11其他影响河道行洪及破坏河道环境的现象。 3、河道保洁服务管理制度本方案所指的河道保洁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工具(打捞船、浮筏、网兜等)对水面上的漂浮物(生活垃圾、水生植物等)进行打捞,并集中处置的一种作业服务形式。4、水面保洁工艺概述河道保洁作业工艺由于受到河道宽度、水流急缓、风向等因素的影响,作业方式较多。根据“四河两沟”各自的情况不同,我司将水面保洁的作业方式分为三种:1.1、水面(巡回)人工打捞作业; 1.2、岸边(巡回)人工打捞作业 1.3、拦截漂浮物打捞作业。5、每一种作业方式都有不同的作业工艺,适用不同的河道、河段甚至不同的季节,实际操作中,我作业单位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的作业方式和作业工艺,如:1、正常作业时巡回打捞;2、于水流较急的桥梁闸口附近拦网打捞; 3、春季水生植物特别多时对河道日夜打捞; 4、水生植物聚集处集中人力打捞; 5、根据风向及水流流向在下风口打捞; 6、水闸桥梁两侧重点打捞; 7、突发情况突击打捞;8、卫生、市容市貌、环保、环卫检查时连续全天侯专人定区域巡视和打捞;9、随时接受市政设施管理处的指派进行巡视和打捞。 打捞起的水面废弃物当天清除,经过集中、运输、再集中等多个环节之后,进行卫生填埋集中处置。10、河道保洁作业操作规范 水面定点及巡回人工打捞作业(1)保洁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并穿好救生衣。 (2)进入作业区域后,保洁员手持打捞工具,将定点围栏处的漂浮物打捞到船上。(3)工作过程中垃圾舱必须遮盖,扎紧四周绳扣。卸垃圾时,必须系好船只或浮筏。(4)在扫清船只或浮筏残留物后,按要求放置好打捞工具。(5)将打捞的垃圾分类装入垃圾清运车,动物尸体按防疫要求单独处理,其余运到指定垃圾处理场。岸边(巡回)人工打捞作业(适用于船舶、浮筏无法驶入的区域) (1)出发前保洁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 (2)进入作业区后,保洁员手持打捞工具,将漂浮物打捞进随身携带的垃圾容器中;保洁人员在打捞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3)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使用较为专用的运输车转运到指定场所。 (4)每日的打捞作业结束后,应清除垃圾容器内的残留物,并放置好作业工具。(5)将打捞的垃圾分类装入垃圾清运车,动物尸体按防疫要求单独处理,其余运到指定垃圾处理场。打捞物清运处理管理规范(1)、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垃圾拖挂、抛撒和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的发生,如对路面造成污染应及时快速进行处理(2)、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运送垃圾,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意摆放。(3)、保证作业车辆整洁完好,每天作业结束后及时清洗车辆,车辆外部无灰垢、污渍,如遇车辆损坏应及时报修。河道清洁安全管理规范1.每年至少对河道保洁员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培训;2.保洁时必须至少两名河道保洁员一起作业;3.在工作日,河道保洁员白天禁止饮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船上作业人员一律穿着救生衣和必要的防护工具作业,随船配备救生圈四只以备不时只需;5.所有人员一律禁止饮酒作业;一经发现,立即重处; 6.雷电、雨天、大雾、大风、洪水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出船作业,并将船舶加固锚固于河岸上或转移至安全地点;7.做好其他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10.清理水生杂草以及漂浮物等作业计划和服务方案河内漂浮物垃圾打捞施工施工方法本工程垃圾打捞采用5t打捞船,加以人工配合。打捞船只在白天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保洁和巡逻。由船舶驾驶员驾驶船只从上至下或者从下至上对河面进行循环巡逻,五名打捞人员随船,其中两人对发现的漂浮物进行及时打捞,两人负责对打捞上船的漂浮物安全堆放于船舱中。船舱中存满垃圾或到下班停船时间时,将船开至停靠点卸下垃圾并定点堆放,要求垃圾堆放点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市貌的较隐蔽位置,并且采用自卸运输车将垃圾运至弃土场。零星点面漂浮物清理施工方法对于本工程河道内其他零星部位清理施工,清理工序:人工清除地表植被→人工挖淤泥→人工装袋上船→船转运至下河口集中堆放→沥水→夜间装车外运至弃土场。对于零星点面或小面积孤岛采用人工清理,工人渡船至清理点后,人工清理装袋运至浮船转运至施工便道,再用人力车或拖拉机转运至下河口沥水,集中装车外弃于指定弃土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