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汇编4篇
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汇编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按照省、市委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X市紧扣“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强战斗堡垒”这个根本,以标准化为抓手,以做成事为标准,采取“八字推进法”,扎实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催生了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一、主要做法
1.领导联系“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精心制定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和推进计划,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乡镇指导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制度,落实组工干部每人蹲点包抓1个乡镇、2-3个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铁人精神”主题教育、“三会一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辅导、流程复述、现场答疑等方式,引导农村基层党支部对标学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确保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有力。
2.跟踪指导“推”。精心选取党建基础比较好、发展业绩比较突出的X个乡镇,布设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监控点X个,选定X个农村党建示范点,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图、推进表,细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全市成立X个工作组,重点深入农村监控点、示范点抓培训、抓指导。联系乡镇的组工干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点对点指导抓推进,实打实全程跟进抓提升。
3.查漏补缺“改”。坚持问题导向、实用导向,组织部牵头成立调研组,查清摸准农村党组织战斗力,重点对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X个移民村班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优化调整设置村级党组织X个,专项部署研究解决农村党员人数超过X人的较大党支部X个。全市X个行政村党组织以标准化为标尺,对照X个方面X个具体规范,逐项对标查漏补缺,逐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集中解决了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务干部业务不精、党建与乡村振兴“两张皮”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4.对标规范“做”。各乡镇党委采取“一周一学、一学一做、一做一规范”的办法,明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严格按照各项具体规范对标立标,对已经规范的制度标准、活动标准、程序标准,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常态化抓好规范落实;对暂时未达到标准的具体规范,建立工作台账,一项一项盯上补齐工作短板,有力推动了“三会一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党员等工作创标达标。
5.模拟演练“考”。精心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模拟演练剧本,对暂时没有涉及到的党支部换届、党支部处分党员、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规范,采取派员指导、模拟演练、业务测试、现场点评等方式,组织集中演练和业务测试X场次,帮助包村干部、党建办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党务干事熟练掌握规定动作,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步骤,为深入对标达标和不断改进提升打好基础,推动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6.倒排进度“逼”。按照“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过、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评”的要求,采取“周安排、月督查、季汇报”的倒逼措施,督促每个村抓细抓实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由乡镇党委牵头,跟踪落实党支部按月制定对标自查、对标争创具体任务,按月细化提升措施,按月倒排时间进度,压茬倒逼抓对标、促争创。市委建立常态化述职制度,市委常委会每次听取X个乡镇党委和X个党组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情况汇报,督促任务落实。各党组、乡镇党委每月上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周报卡,常态化倒逼抓推进、提质量。
7.常态督查“促”。市委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纳入巡视巡查工作内容,结合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督查力度,提醒约谈农村党组织负责人X人。市委组织部建立常态化调研督查制度,以监控点、示范点为重点,全覆盖开展督导检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促每个支部规范对标创标。紧盯省委组织部明查暗访、酒泉市委组织部季度“互查互学互鉴”反馈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督促抓好整改提升。开辟“互联网+党建”新领域,全市开发建立“铁人社区”论坛智慧党建云平台,在线监控各级党组织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指标落实质量。
8.逐项考评“验”。按照“对标自查一项、规范提升一项、考核验收一项、推动一项工作”的要求,从对标自查一开始就统筹考虑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考评办法,从11月开始安排各乡镇开展对标自查验收,采取支部自评、乡镇党委考评、组织部门抽查复验的办法,逐村逐支部进行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已有X个农村党组织基本达到了标准工作要求,带动其他支部评标达标,形成了“党建好不好标准说了算”“工作好不好发展说了算”生动实践。
二、工作变化
1.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通过以上率下靠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考核,坚持不懈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农村党组织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通过建立市级领导、基层党工委书记联系点制度和组工干部蹲点指导制度,久久为功抓标准、强基础,推动了“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2.基本制度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通过组织农村党组织学标立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落实由粗放抓向精细抓转变。通过推行“两学一做”融入“三会一课”“铁人精神”融入党员教育,推动了政治建设标准精细化。通过建立《X市村级权力清单X条》,推动了民主议事决策的精细化制度化,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度为断提升。通过建立“铁人社区”论坛党建云平台、推行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了农村党建质量。
3.支部组织力由“抓住人”向“做成事”转变。通过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训强村干部、选派第一书记、储备后备干部,抓住带头人,提升组织力。通过实施农村党建“造血”工程,深化“三链”建设,大力培树“富民铁人先锋”,落实“党支部+合作社+产业+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突出做成事,在农村建成X个党员创业示范园、X个党员服务区,培育先锋富民示范户X多户,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明显增强。通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行动”,投资X万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消除空壳村薄弱村X个。通过对标整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了组织建设标准化,提升了支部组织力。
4.乡村振兴由“单打一”向“组合拳”转变。通过制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弘扬“铁人精神”打造“铁人先锋”党建品牌,组建党员突击队、先锋服务队、巾帼小分队,打好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组合拳”,创新“三变”改革、打造特色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赤金镇万亩韭菜基地、柳湖镇戈壁农业扶贫产业园、六墩镇拱棚蔬菜、独山子乡特色养殖基地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创新“活力网格”,将“一处跑跑一次”服务终端向下延伸,打响了“富民铁人先锋”党建品牌,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三、经验启示
1.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突出作用导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是一套目标、制度、流程、载体、方法。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既是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检验党建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聚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旗帜鲜明树立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导向,以做事为标准抓标准化建设,杜绝就标准抓标准。
2.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融入中心工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和总载体。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重点查找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防止与中心工作相互脱节、空对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将标准化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抓标准与抓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标准化党建才有支撑力生命力。
3.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注重质量效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实、落不细的有效路径。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效果为上,紧盯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重在看实干实绩,看农村发展成效。
4.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立足实践、把握规律、深化认识的过程,既要遵循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的原则,也是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体现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体现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要求。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标准,正确处理好标准与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动态创标与验收达标的关系,处理好简单留痕与评判工作好坏的关系,避免在标准固化、僵化中脱离农村实际的问题,不断彰显党建标准化引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生机活力。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筑牢基石、打牢基础、抓实基层,推动所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现就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强化功能为根本,以发挥作用为关键,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建设标准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推选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2.支部委员会。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列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的奖惩;讨论需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3.党小组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当合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会原则上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需由党小组研究的其他事项。
4.党课。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讲一次党课,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主要向党员宣讲党的形势任务,讲解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解读中央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精神。支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其他党员采取“微党课”形式讲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党课辅导报告。讲党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结合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党员思想状况,精心选择主题,科学确定内容,做到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原则上,党支部书记的党课材料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二)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般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要提前单独召开支委会班子组织生活会。会前,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上,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一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至少参加并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把本支部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三)严格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定期了解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疏导思想,帮助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四)严格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在上级党组织实施方案基础上,细化制定本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得分的积分构成,每年底根据积分多少对党员评星定级,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根据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表现,为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程序,严格稳慎地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五)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党员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外出务工、离职离岗、婚丧嫁娶、重大变故等情况,应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受理并做好答复备案。党员应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遇外出等情况不能及时交纳,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报告;若交纳党费存在困难需少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要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汇报,上级党组织书记受理并做好答复备案。除需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情形外,其他可采取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党小组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明确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支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形成合力,抓紧抓好,抓细抓深。
(二)统筹谋划。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创先争优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多点突破,全面开花的党建良好局面。
(三)固化成果。要将在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成功做法、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创新性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上级党委,努力构建卫计监督党建品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建强党支部,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报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推动党支部建设与新闻宣传、内部管理、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报社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二、具体任务
重点从6个方面明确标准、作出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以健全优化组织设置为着力点,按照规范、务实、管用原则,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
1.党支部的设立。报社内设机构、社属企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组建直属党支部;设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状况下设若干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部门单位不超过5个。社属媒体企业驻地方分支机构的党员,纳入所在地的国内分社党组织统一管理。国外分社党员纳入我驻外使领馆党组织统一管理。
2.临时党支部的设立。经编委会批准组建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宣传报道等临时机构,在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情况下,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在临时组建机构撤销后自然撤销。
3.党小组的划分。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国外中心分社在所属使领馆党组织同意后可设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报国际部党总支和报社机关党委备案。
(二)支委会建设规范
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
4.党支部委员会组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设书记1人,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可视情设副书记,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纪检委员一般由部门副职(国内分社采编主任或企业中层领导)以上党员干部担任。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并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式党员要尽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5.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发出书面提醒函,督促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三)组织生活规范
以提升质量效果为着力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6.“三会一课”。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安排1次党课,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
7.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会前明确主题,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根据需要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可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8.双重组织生活。编委会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编入一个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9.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10.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注意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置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11.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确立一个主题开展党日活动,也可结合“三会一课”等制度实施,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四)功能作用规范
以全面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12.突出政治功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
13.促进业务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党支部工作,促进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14.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采编部门和社属媒体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人民系”全媒体矩阵优势,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诉求,反映群众心声,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本单位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党员队伍建设规范
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
15.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重视从青年业务骨干、社属企业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可采取“火线入党”的方式,把表现突出的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16.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了解并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加强对党员个人社交媒体账号监督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反映。加强和改进社属媒体企业聘用职工中党员的管理,督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标准,督促党员按月、足额、本人交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17.激励关怀帮扶。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积极开展党内帮扶工作,着力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爱党员。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关注、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制度保障规范
以狠抓制度执行力为着力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做到保障有力、运转有序。
18.请示报告。党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党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离开岗位或者工作地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19.民主议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工作创新。积极推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探索总结并逐步推广具有报社特点特色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法,开展支部品牌创建活动;深化“互联网+党建”,用好学习强国、支部工作APP、“金台新声”微信公众号等学***台,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支部活力。
21.基础保障。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设立党支部活动室等场所。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建立党务台账,做到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党支部工作应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自查、制定措施(2020年5月至6月)
结合学习开展自查。深入学习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和党内法规文件,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充分认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警示教育开展自查。扎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全面查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以媒谋私、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认真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结合巡视开展自查。对照中央巡视报社和报社内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全面检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与不足。在自查基础上,结合去年党支部建设摸底情况,结合编委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分析研判支部建设状况,研究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措施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全面对标、认真整改(2020年7月至11月)
对照条例开展全面整改。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本方案的要求,在摸底自查的基础上,着力从组织设置、支委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补齐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列出未达标的事项和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规范。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照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问题原因和根源,全面彻底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主题教育查摆的问题和报社内部巡视发现的问题,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质量不高、党费交纳不及时等支部建设中的不标准不规范问题,促进报社党支部建设平衡发展、整体提高。
(三)检查评估、推介典型(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
开展考核验收。参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法,报社成立若干指导检查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三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验收。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对未达标的党支部,督促整改落实。在支部建设中发现的工作不得力、不落实、不担当的问题,对支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开展争创先进活动。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社属企业三种类型党组织中,选树“四强”党支部标杆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专兼职党务干部。
四、工作要求
编委会要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让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报社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调查研究、专项督查、观摩交流、工作考核等方式,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动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编委会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要在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中,加强对党支部的联系指导,深入支部抓支部,既帮助所在党支部建设好,也对所联系的党支部指导好。各党(工)委、党总支要统筹推进所属党支部建设,既要经验共享,也要同病共治,切实做到一体推进、同步达标。党支部书记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争创“四强”党支部。
一、总则
(一)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市、区)直工委的基层党支部。
二、组织设置
(三)设置形式:党支部设置一般按单位、部门 (内设机构)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四)支部成立: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决定。
(五)调整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六)基本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在机关基层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九)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学习内容要与正在做的工作紧密结合,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也要按照对党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
(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四、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十二)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十三)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十四)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十五)支委管理: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委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任职培训。培训应当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尤其要注重围绕提升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选择内容。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生活
(十六)各类组织生活要结合单位正在推进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采取研讨式、互动式、碰撞式、情景式、现场式、团队列名法等模式开展集中学习或活动,使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的组织生活可与业务会议合并进行,但分时段套开,不能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
(十七)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十八) “三会一课”: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以 “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十九)主题党日活动:要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为主要内容,一般每月十日为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特殊情况可择日进行,要保证每月至少1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和志愿服务等。每次一般不少于半天,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
(二十)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主题,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二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二十二) 谈心谈话: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六、党务工作
(二十三)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双推”是指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要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双评”是指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三全程”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二十四)党员教育: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十五)党费工作: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将收缴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有关规定做好下拨党费使用工作,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支部党员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十六)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被接收前,原支部对其仍有管理责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十七)党内关怀: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政策,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对罹患癌症的党员干部,在组织按规定关怀的基础上,可探索实行所在地区每名党员自愿捐献5元,小额众筹的办法进行帮扶。
(二十八)党内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要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
七、领导保障
(二十九)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委 (党组) 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调研,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三十)机关党委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挖掘、提炼、培育、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三十一)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十二)有留存党费的机关党委应为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党费到党支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 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确保下拨党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