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汇报材料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精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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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之一,在日常工作中担负着大量的执法工作。公安交警既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警种,又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形象窗口。每一位公安交警执法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都会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乃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局。因此,如何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成为当前交警部门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交警基层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确保正确行使执法权,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执法态度不文明。个别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文明程度与当前我市地位不相适应。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对违法当事人态度冷、躁、硬,存在“脸难看”的现象;个别服务窗口民警接待群众不热情,回答问题不清楚,使群众徒劳奔波,存在“话难说”、“门难进”的现象;个别民警为群众办事推三脱四,未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制,存在“事难办”的现象;个别民警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 取证,而对违法当事人大声训斥,甚至拍桌子、瞪眼子,缺乏耐心与办法。上述问题的存在,使交警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心血与汗水,但往往因一个人、一件事、一句话的不文明给整支队伍造成了负面影响。二是以罚代处。有的交警为了省事、方便,或在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要求下,对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该并处的没并处,该吊扣的没吊扣,该拘留的没拘留,该扣分的没扣分,只是罚款了事。本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却私自变更违法条款,改用简易程序处理。三是自由裁量欠妥当。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处理较重的现象,未能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来准确裁量。四是填写不仔细、不规范,特别是交通警察现场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或者漏登漏填,或者法律条款填写错误。执法台帐之间或台帐与案卷之间不能对照,有的根据台帐查不到卷宗,有的有卷宗却在台帐上查不到登记等等。五是基层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环境难以适应现代基层警务基础工作需要。当前仍有一些民警对公安交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缺乏系统的学习和了解,教育培训工作浮在表面,未能贴近基层、贴近实际,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不强。基层公安交警任务重、压力大、执法环境不佳已成共性难题,尤其是在道路里程、车辆和驾驶人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安全设施投入不足,道路交通管理手段滞后,粗放管理观念依然存在。同时少数执法民警对执法质量不够重视,执法文书的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现象时有发生。
(一)民警整体素质不高。一是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民警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尤其是近几年刚从地方和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民警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少数民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学习时间不足。基层交警承担着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疏导、排堵等工作职责,日常工作量就很大,加上各种专项整治、警保卫工作等突发性任务日益增多,使民警可用于学习、培训的时间大大缩短。同时还有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导致部分民警心浮气燥,静不下心、安不下神,也无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三)执法环境恶劣。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警察的合法权益理应受法律保护。但是,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同样不能忽视。在社会的转型期,一些对社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将矛头直指一线执法的交通民警。有的违法人员及事故当事人、亲属借与民警的执法出现矛盾后,煽动社会上不明真相人员对民警进行起哄围攻,使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受到处理和法律制裁,使交通警察失去法律权威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基层执法民警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和简单。
(四)执法监督力度不足。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要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对基层交警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确定一个成绩,但考核结果却难以拉开差距,很多时候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规范执法行为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才能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教育整顿,提高思想素质。提高民警的思想素质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因为人是决定的因素。交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的行为是受其主观意识支配的,什么样意识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动。当前在交警队伍中个别民警出现的对群众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冷、硬、横、推”、乱收滥罚和对待群众的“四难”等各种现象,究其原因是他们在思想意识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良倾向,集中表现在宗旨观念、法纪观念、道德观念、勤政观念上的弱化和滑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交管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因此,要不断加大对民警的思想教育力度,尤其是要开展“从严治警、执法为民”集中教育,下功夫整顿队伍作风,引导民警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强化教育,使每个民警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窗口意识”,真心实意地关心执法工作,踏踏实实地在岗位上尽职尽责。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我们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手段,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执法模式,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1)进一步完善内部、外部全方位监督,平时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在执法工作中,法制部门要提前介入案件进行指导,加强事前监督;通过案件建立台帐和法制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通过执法质量检查、评议复核等,完善落实执法活动的事后监督,通过“三环节”跟踪监督,使一线执法民警自觉养成良好的执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建立外部监督新机制,在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媒体对执法工作监督突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2)严格审核。执法案卷的审核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核,是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公平,防止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变更的发生。要从根本解决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的弊端,把民警的一切执法活动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3)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执法制度和规定,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化。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切实增强民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行为明显增强。
三是抓住有利时机,查摆整改问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上级部署,相继开展的“大走访”、“大接访”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队伍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我们要进一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执法问题和环节入手,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查摆、整改,规范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的规章制度,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明确责任,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既要解决“乱作为”的问题,又要解决“不作为”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是加强执法环境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引导基层交警要端正执法思想,摆正执法位置,确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执勤与服务相并重,杜绝乱扣车、乱罚款的现象。其次是要为交警“减负”,强化交警的职能转变,退出一些非警务工作,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社会活动的参与,让基层交警队能集中警力、集中精力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努力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同时要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关心和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活跃“警营文化”,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民警情操,缓解工作压力,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激发民警积极向上的精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开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切实加强对村务工作的监督,促进“一定两议三监督”等基层治理机制的进一步落实,切实构建法治、德治、自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及时研究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组,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
半年来,我局共组织开展村务监督检查工作4次,覆盖了全县17个乡镇26个村。一是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救灾应急物资的管理、发放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对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对“一定两议三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及时派出工作组对防汛救灾物资采购发放、人员转移安置、保通保畅、抢险排危等各项开支的原始依据是否规范等进行了专项指导,并就工作开展的后期报账等提出了建议。
通过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指出,并督促进行了整改。
加强工程项目审计,对于防范审计风险,强化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项目审计作为项目管理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和任务是帮助项目业主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项目经营目标的实现,这也是工程项目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工程项目审计普遍采用的是工程结算审计,只对事后进行审计鉴定,不能及时有效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管理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和建议。如何加强对施工项目建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计,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把握好各个审计阶段的审计关键点,实现有限的审计资源合理分配化、项目管理规范化,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针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如何加强和注重内部控制的执行,谈几点肤浅看法和思考。
一、做好资料收集整理
资料是工程项目审计的基础。完整的审计资料,可以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防范审计风险。工程项目审计资料主要包括项目批准文件、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建设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书、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签证记录、主要材料单价、竣工决算书、项目建设会议记录和相应管理制度等。对审计资料原则上一次性送审到位,并填写“工程项目审计资料交接清单”,注明收到的每一种资料名称,签注收到人和送交人姓名和签收时间等。
二、审查工程合同内容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措施。因而,要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合同价款的确定,调整计价标准的约定是否明确、严谨、合规;重大隐蔽工程、重大变更事项的施工监督的约定是否有明确约定等相关内容。
三、做好现场踏勘记录 加强对现场的实地测量、重点抽查,凡是对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不管投资额多少,都必须深入现场,采取测量、挖钻、取样、拍照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以深入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实际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尤其是隐蔽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等关键资料和数据。对现场审计必须做好记载,填写记录,收集保存。
四、强化项目搜集调查
一是要集中听取被审计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对象做出的情况介绍,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根据搜集到的有关审计资料,结合实地踏勘项目建设现场,掌握总体情况;三是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和搜集到的资料,对涉及到的单位进行延伸走访;四是要根据听到的、看到的情况和资料,结合项目审计的总体情况,及时进行讨论审议,为审计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五、精准工程计量计算
对多计工程和重复计算工程量以及只增项不减项,或只增项少减项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注重帐表核对,账实核对,只到查清查实为止。在审计工程量时注重以下内容:一是审计建筑工程立项过程是否正确,有无多列、少列或错列现象;二是审计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认真审计工程实体,杜绝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量现象。要通过审计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规范有关建设单位行为、加强管理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六、准确套用工程定额
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审计其套用的定额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如:工程决算中选用的定额编号所对应的工程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表现的工程部位完全一致,定额基价所包含的项目内容是否重复计算,定额基价的换算过程是否完全正确等。
七、摸清工程材料信息
注意材料差价记取的时间与施工进度是否一致。对于按实结算的材料在审计其价差时,以审计材料用量和材料的实际价格为主。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计力度。
八、检查工程取费标准 审计施工企业在取费时是否提高了取费档次提取相关费用,审计建筑工程取费计算过程。重点是审计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是否符合地方的文件规定,取费是否与工程类别一致,费用内容有无重复计算等问题。
(一)在建立项目管理审计方面,应重点做好:一是创建项目管理审计文化;二是提升项目管理审计力量;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审计制度;四是拓宽项目管理审计范围。
(二)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方面。重点完善项目管理评价指标、项目管理策划书、项目考核激励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管理者的责、权、利,也可以为项目管理审计提供审计依据和审计标准。
提示,制定了212个风险防范措施、规范了19项工作流程,做到岗位职责定位到哪里、风险防范就到哪里,实现了执法风险、行政风险、廉政风险的“全防全控”,有效地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地运行,切实推进了“平安地税”系统工程建设。
(一)科学设岗定责,解决“岗位如何设”的问题
本着“因事设岗、因量定人”的原则,由人事部门以单位职数为依据,科学配置工作岗位,明确各科室、分局的职责以及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合理地设岗定责,整合人力资源,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形成清晰、完善的工作岗责体系,让每个人知道“岗位如何设”,“我该做什么”,消除职责不清的现象。
(二)明确工作职责,解决“哪些该我干”的问题
工作职责由科室职责和岗位职责构成,工作职责按“自下而上”的程序制定,科室职责由科长(分局长)提出后,交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人事部门把关;岗位职责以科室职责为框架,由岗位责任人提出,科员职责由科长(分局长)进行初审,科长(分局长)职责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各个岗位职责汇总后交由分管领导确定。各单位将分管领导审核后的工作职责汇总,形成较为完整的文字材料提交党组研究予以确认。通过完善岗责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明确了每个岗位人员该干什么。
(三)提出工作目标,解决“工作质效”问题
工作目标“自上而下”分层次提出。即一把手对副职提出目标要求,分管领导对科长(分局长)提出目标要求,科长(分局长)对本单位的人员提出岗位目标要求。目标要求要精细、具体,要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做到工作目标宽严适度,实际运用得心应手、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科室工作目标设定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提交党组研究确认,让每位干部清楚了解自己所要完成的工作质效。
(四)规范工作流程,解决“事该如何干”的问题
工作流程分为涉税执法流程和行政管理流程,以工作职责为基点,根据税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行政管理办法,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本着“删繁就简,透明高效”的原则,制定出透明、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让每个岗位人员知道“事该如何干”,让征纳双方办理事项以及内部行政管理更加有章可循,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五)设定风险预警,解决“哪些风险要防范”的问题
提示。
(六)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解决“平安如何保”的问题
根据查摆出的风险点和拟定的工作目标,分层次地提出各岗位相应的岗位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力求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实实在在,防得注控得了、可操作、易监督。
(七)完善考核办法,解决“工作质效评价与责任追究”的问题
把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部纳入绩效考评的范围,让工作内容彻底“曝光”,并实行量化考核,打破平均主义的做法,实行按岗位分别考评的办法,把责任考核落实到人,实现考评的公平、公正,促进岗位风险防范的推进。
1.签订风险防范责任书。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与局党组签订年度岗位风险防范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风险防范工作目标,让每位干部明白自己的岗位责任、存在的风险和应承担的后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按月督导。成立效能工作督导小组,按月对各科室(分局)、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计划任务或班子督办事项的单位,下发《督办单》,加快工作落实。对出现岗位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3.完善绩效考评办法。以机制中的“工作目标”为落脚点,搭建上、下级互动的季度考评制度,形成考核明晰、操作性强、奖惩分明的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工作质效的提高。
(一)教育防范。把“机制”列入队伍教育培训内容作为队伍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和“风险”的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税务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地学法、遵法、守法,让“法”深入人心,克服工作上的侥幸和麻痹心理,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或违法行政而引起的风险。
(二)监督防范。通过建立、完善《连带处罚责任制》、《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执法考核管理办法》,建立风险的内部监控机制。
(三)重点防范。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影响范围,将税收管理员、稽查员作为岗位风险防范的重点对象,建立征、管、查工作情况月分析会制度,对易发风险岗位工作情况按月进行点评、梳理、引导,抓住关键岗位实行“重点盯防”,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四)合力防范。结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通过编制职权目录,规范行政运行和执法环节,通过“合理分权、有效制约、强化管理、政务公开、述职述廉”,加强机关科室间,机关和基层之间有效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防范网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借力防范。加强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沟通、联系,与政府行评办、纠风办等单位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制度,扩大岗位风险的外部防范网络范围,提升防范效力和威慑力。
试点工作的突出特点
(一)领导重视,有序组织。将岗位风险防范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岗位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有关岗位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人事、监察、效能、征管法规等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前期调研、可行性论证、机制创建、宣传发动、推广试行等步骤清晰,层次合理,组织有序。
(二)全员参与,整体推进。岗位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以科学定岗为基储明晰职责为前提、再造流程为关键、提高质效为重点、预警防范手段、绩效考评为保障,形成全员参与,环环相扣,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还是在机制建设上,都在干部群体中产生了整体性效应。
(三)立足岗位,全防全控。岗位风险防范工作机制突破了单纯强调执法风险的观念,将风险防范由执法风险防范拓展为岗位风险防范,涉及人员由执法一线人员拓展到行政管理人员,做到岗位职责定位到哪里,风险防范就到哪里,实现全岗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