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项目实施方案(合集4篇)

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举办骨干培训班、树立典型等多种方法途径,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贯彻要注意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书记项目实施方案(合集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记项目实施方案1

一、项目概况与任务目标

农机深松整地可打破土壤犁底层,改善耕地质量,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2021年,我县将继续实施农机深松项目,作业形式全部为单一深松作业。项目实施面积3.1万亩,其中补助实施农机深松作业面积2万亩,示范带动农机深松作业面积 1.1万亩,作业补助资金6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4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使用方向。对按农机深松作业质量标准完成深松作业的农机手给予定额深松作业补助,并按标准安排第三方质检公司和县级深松质检管理经费。

(二)补助标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每亩补助 30 元,其中,按28.5元/亩的标准补助给完成农机深松作业的农机手;按1元/亩的标准安排第三方质检经费;按0.5元/亩的标准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的深松质检管理经费。深松质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督导检查、对比试验、对标先进、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作业周期。肃宁县内所有适宜深松作业地区均可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自2019年开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严格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的原则进行, 否则视为重复作业,即2019年已深松的地块今年不再安排深松整地。

(二)确定质量标准和判定准则。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深松应打破犁底层,深松深度大于等于30厘米,相邻两铲间距小于等于70 厘米。作业合格面积判定:农机深松作业兑付补助资金的面积为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第三方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的深松深度合格率大于等于85%时,判定该地块农机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如发现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地块时,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主导并全程监管、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的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数据,以上“四方”共同确定最终合格作业面积。

(三)明确深松机具和监测终端要求。深松机具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根椐本县实际情况要求参加深松作业的拖拉机作业动力为140 马力及以上(其中140马力必须为四驱),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智能监测终端。农机深松智能监测终端必须通过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必须从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选型推荐产品中筛选,并根据实际作业情况进行安装调试,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严禁修改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的监测数据。针对深松深度检测传感器存在测量误差的实际,为确保深松深度合格率达到 85%以上,建议机手实际作业深度高于合格深度 2~3 厘米。

(四)确定作业主体和明确主体要求。为保障深松项目顺利实施,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依椐“1.深松作业的拖拉机牌证齐全、动力达标、年度检验合格。2.深松作业机具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3.作业机手社会信誉好、责任心强”三方面的标准择优确定深松作业机手为农机深松作业主体。凡是作业过程中发现农机手存在主观造假行为,将严厉处罚,将作弊机手全部农机深松作业面积清零,取消其参加农机深松作业的资格,并将作弊机手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国家补助的农机作业项目。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沧州市农机推广站备案。

(五)明确作业质检方式和工作要求。质检方式由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委托第三方开展质检任务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杜绝第三方将质检任务转包或分包,杜绝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第三方质检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质检,实时记录质检数据、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切实做好质检工作档案。第三方须到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鼓励使用先进、高效、可靠的农机深松质检远程监管系统开展深松质检。对第三方的质检要求:1.“四核查”:核查所有参加作业的深松机及动力配备情况,核查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位置、固定情况,核查项目县(市、区)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作业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核查作业期间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每天的作业数据。2.抽查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作业质量按照《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标准进行抽查,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两块地,每块地至少挖 2个深松剖面坑进行作业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10%。3. 作业期间实地质检比例不得小于当季质检任务的50%,从深松任务结束之日第二天算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质检报告。4.深松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并到县农业农村局备案。5.质检过程中,3次随机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则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6.每个作业季须单独出具一份深松质检报告。违规处罚:如发现第三方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将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对其严厉追责。第三方的选择: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择优确定质检信誉好、工作认真负责、质检经验丰富、公平公正开展质检工作的第三方进行农机深松质检。违规处罚:凡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方,县农业农村局将上报上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

(六)组织实施农机深松作业。1.县农业农村局按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适时确定农机手、第三方与参加农机深松作业的农机手、第三方,与农机手签订作业协议,明确作业标准、补助标准、作业区域、相关责任等,与第三方签订质检协议,明确质检要求、补助标准、质检责任等。2. 县农业农村局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并全程现场监管农机深松作业机具的核查和智能监测终端设备的检修调试,确保作业机具合格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3.深松机具核查和终端设备检修调试过程中,农机手、终端设备服务商、县农业农村局、第三方四方必须全部在场,各负其责。深松作业机具核查由第三方负责。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及试作业工作由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终端设备调试要在平坦地块进行。终端设备要安装牢靠,其中深松深度传感器要焊接牢固,机具识别器要打好铅封,机手随意拆除终端设备视为主观造假行为。4.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试作业,通过人工检测核查智能监测数据,确保智能监测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智能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试作业完成后,四方在试作业现场与作业机具合影并将合影照片贴在机组备案登记表的指定位置。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农机深松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无异议后,四方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检测专用章。作业期间,农机手要随时观察监测终端显示屏数据并及时通过手机APP查询作业数据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终端设备服务商进行检修。

(七)监督检查。农机深松作业期间或作业结束后,第三方按照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质检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农机深松质检核查,质检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出具质检报告。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作业任务 3%的比例,对作业方的作业实施情况和第三方的质检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表,监督检查方案要报沧州市农机推广站备案。要切实做到出现异议地块必查,有举报线索地块必查,对智能监测合格率100%地块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监督检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填写《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农机深松质检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通过公示栏、肃宁县政务公开网等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出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

(八)兑付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手、第三方。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条件的,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兑现补助资金。农机深松质检管理经费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向县财政局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农机深松项目的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打捆使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深松作业监管机制,开展作业质量检查,确保农机深松作业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农机深松监测平台、终端设备以及手机APP的使用与注意事项、农机深松作业标准及测量方法、职业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培训。

(四)抓好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深松作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举办现场演示观摩会,加大对农机深松技术的宣传推介,提高农民群众作业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和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主动公开农机深松补助政策、操作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结果等,确保农机深松项目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五)严格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在智能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抽检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及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书记项目实施方案2

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村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2018年依托新县赵岗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艾草种植项目,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目的,抓好种植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成为文明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项目实施

1.依托新县赵岗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村卫生室背后田冲和两边山埂位置流转土地100余亩(详见流转协议),发展艾草种植。

2.流转土地由合作社自耕自种,苗木及回收与南阳市社旗县国医仲景艾叶草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提供种苗及艾叶回收协议。

三、投资方式

1.由村级集体向合作社投资10万元,合作社自行耕种,在村委会监督协调下进行项目实施。

2.项目实施成功后,合作社返回村级投资,并根据项目获利情况,向村级上交一定利润(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

四、效益预算

1.每亩投资2150元:需种苗500元、土地流转金350元、机械作业费150元、化肥农药费150元、人工费1000元。

2.每亩种植产量400公斤,按合同保护价7元/公斤回收,每亩收入2800元。

3.项目流转土地面积100亩,收益28万元,减去投资及人工费用,预计每亩收益650元,总收益65000元。

项目实施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村委会有决心有信心认真运作,力争项目圆满成功。

分水岭村村民委员会

书记项目实施方案3

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机文﹝2021﹞26号)的要求,为开展好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补助资金

按照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的指示,我县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资金为95万元。为调动农民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积极性,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原则,通过对农机深松整地实施作业补助,引导带动全县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应用,辐射带动全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完成。

二、实施范围、作业模式和质量要求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试点。按照《豫农机文﹝2020﹞26号》文件的‘以高标准粮田建设区域为重点,划定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核心区’的要求,我县划定为善堂镇、王庄镇、屯子镇、白寺乡、小河镇、卫贤镇、新镇镇及浚县其他高标准良田建设区域为深松整地作业核心区,实施作业补助,并辐射带动其他区域推广应用。为支持脱贫攻坚,核心区内优先统筹考虑贫困村、贫困户。

(二)深松整地作业模式。根据我县土壤类型和机具配备情况,及几年来的作业实践,我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继续采用“深松+旋耕”的模式,单一深松的不予补助。原则上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不到三年的地块由智能监测系统对作业地块自动过滤,不计入作业面积。

(三)深松作业质量要求。深松作业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大于25厘米,不超过40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5倍深松深度;深松后要合墒弥平,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基本一致,适宜播种作业。

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工作程序

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文件要求,补助对象为承担核心区内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从作业能力、服务质量、服务组织信誉、检测设备安装等方面,优选安排市级以上示范农机合作社承担深松整地作业。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25元/亩,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在收取农户作业费时应扣除按规定应获得的补助部分。根据“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作业补助资金按照如下程序兑付。

(一) 签订作业合同。申请承担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通过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公开选定,选定后与农机部门签订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承包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便于有关部门监管。同时与服务对象签订作业合同,补助资金按照作业合同中实际完成的作业量(作业量按第三方核准的信息化监测数据计量)核实兑现。作业合同按照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统一设计。

(二)面积确认和资金兑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完成后,农机服务组织要依照第三方信息化监测数据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情况确认表》,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县农机部门及时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发放明细表》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经审核、公示后送县财政部门,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

四、认真落实组织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担作业任务的农业组织要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实行奖优罚劣,抓好工作落实。农机部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及补贴资金发放依据的汇总整理等工作。

(二)强化质量监督。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化远程监测,以信息化监测数据作为兑付作业补助的主要依据。对公示中存在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检查核实,避免虚报作业面积等违规行为发生。

(三)做好宣传指导。要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应用农机深松作业技术的主动性。结合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加强技术培训指导,不断强化农机手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保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

(四)严肃工作纪律。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搞好重点环节的防控管理,严防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农机深松整地补助工作完成后,要将有关资料及时归档立卷,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工作进度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督导。要根据农时季节和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进度,组织人员加强督导,推动农机深松整地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认真总结经验。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编写工作总结。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要在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加快兑付进度,原则上要求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

书记项目实施方案4

为保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19〕183号)精神,推动我县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引领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意义

交城位于山西省中部,东邻太原,西枕吕梁,辖6镇4乡128个行政村9个社区,县域面积1822.11平方公里,总人口23.7万,土地实测面积24万亩,确权耕地面积21万亩,组织实施规模型农业产业项目,对于促进我县农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利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全县农机合作社在运行的13个,农机总动力8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10台,配套农具964台,联合收割机94台,为改善农民劳力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与此同时我县农村劳动力兼营,土地经营粗放,产出率不高问题明显。农户对生产托管项目的受众度和认可度还比较低,规模化、机械化集中连片生产方式还未得到普及。因此在全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于提高农户生产收入、增强全县农业竞争力、促进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

一是全面要求项目区域实行集中连片模式,促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有效发展。二是聚焦玉米等产业,引导农户参与到高效清洁、集中连片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当中。三是积极培育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增加农户收入,发展多种经营,增强我县现代农业竞争力。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项目实施范围和关键环节。2020年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试点以夏家营镇、西营镇、洪相乡三个乡镇为重点实施范围,其它乡镇集中连片种植的可列入实施范围。项目主要针对玉米等农作物耕、种、收三个环节进行补助。托管项目面积由试点乡镇以村向县农经中心申报。

(二)项目实施标准。省农业厅下达我县农业生产服务化项目资金200万元,优选符合各项生产经营条件的服务组织实施连片作业。原则上要求在作业区域内进行集中连片生产,整村推进。

(三)优选服务组织。通过电视公告或者网络传媒等媒体发布托管服务组织报名信息,实行乡镇初审、县农经中心复审、县领导组审定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选定后在公众媒体平台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县农经中心与选定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选定的服务组织与各乡镇实行双向选择,并分别与乡镇、村委、农民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签订的服务合同报县、乡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存档备查。

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一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具备开展农业生产全托管各个环节的能力,原则上工商注册3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二是要拥有与其经营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四是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账目完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四)项目实施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土地深松深耕作业服务费4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2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粮食作物(玉米)种植作业服务费5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粮食作物(玉米)的机收服务作业成本10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30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以上环节,总服务成本19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57元/亩,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安排解决。

(五)监督项目实施。项目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负责监督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完成作业任务。项目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发动、矛盾调解、奖补资金到位的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

(六)检查验收。乡(镇)、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乡(镇)对各村作业质量、作业面积等事项进行全面验收。乡(镇)、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县农经中心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开展抽验工作,抽验农民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兑付补助资金。各阶段验收结束后,县农经中心要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八)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农经中心要对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形成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总体实施工作,研究选定服务组织,确定实施面积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项目日常事务和具体实施工作,并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财政局主要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乡农经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做好服务宣传。要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农民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广机械化、规模化、节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发展,提高我县现代农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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