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工作总结是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年来,耒阳市司法局政工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
扎实搞好这次活动,对于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于充分发挥司法行动机关的作用,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对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是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的重大举措,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切实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小康耒阳、和谐耒阳、实力耒阳的宏伟目标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在进一步抓好工作的基础上,为将这次活动抓好抓实,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白增立任组长;副局长周运成、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刘佳任副组长;副局长吴金桔、周孚南、纪检组长刘春古、工会***刘波、办公室主任黄利国、政工室主任陶波为成员的耒阳市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运成兼办公室主任。制定了《耒阳市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按“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统一要求,坚持讲到位、评到位、改到位,积极开展“四讲、四评、四改”(讲学习心得、讲调研成果、讲学以致用、讲提高能力;党员干部自评、党组织书记点评、班子成员互评、人民群众评议;边学边改、边讲边改、边查边改、边评边改)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牢牢把握解决突出问题的前题,把解决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交叉进行,扎实有序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二)、真抓实干,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制定活动安排表,明确责任,包干到人,为开展这次活动提供了有利保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对科学发展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以人为本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进取意识不断强化,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全体党员干部普遍认为解放思想要立足“抢”字,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突出“敢”字,敢谋敢为、敢作敢当;注重“新”字,研究新情况,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着眼“实”字,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想办法。
二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开阔清晰。局领导班子认为创新的力度决定发展的速度;理论上要学起来,思想上要活起来,工作上要用起来;解除顾虑,放手大干,大干大进步,小干小进步,不干则退步;更加注重统一管理,更加注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注重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更加注重精细服务。
三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正在加快解决。坚持边学边改,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作,逐步解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待遇等问题。
四是局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学习风气更加浓厚,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党员通过开展学习讨论,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所增强,阻碍发展创新的各种思想观念在逐步破除,工作热情高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这为深入开展下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以规范高效为要求,扎实推进干警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队伍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做好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懒散以及乡镇司法员长期不在岗现象。经局党组研究,重新制定了考勤制度,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强调了考勤的强制性,考勤的结果将直接与年终考核和奖励相挂钩。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实事的人吃亏。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队伍建设突出党建政治引领。围绕建党X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志愿者服务等“十个一”活动。上半年,召开民主生活会X次,理论中心组学习X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X次,专题学习研讨X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X次、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二)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共办理合法性审查X件次,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X件,均按规定向县人大和市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X件次,参加县政府会议X次,开展案件研讨X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五)有序开展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教。上半年,共接收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X人,解除社区矫正X人,开展社区影响评估X件,目前在册X人。设立X个社区矫正中队,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开展社区矫正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对全县X名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全面核查,接收转派X名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材料,安置率X%;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等资源,提升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
2021年,我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县委中心工作为核心,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为重点,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抓实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举办两场大型“国家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大幅宣传版面,现场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宣传内容,多渠道灵活得开展普法宣传,以此扩宽宣传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及时下发了《上高县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并进行每半月一督查制度,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普法宣传栏和“村村通”广播等大力推送市级制作的普法宣传产品,真正达到全民普法效果。截止目前,我县通过新媒体广播等推送市级普法宣传产品,收听收看人数达到20万余人次,线下进行集中宣传发送资料共计2万余份,普及人次达5万人次,辐射企业300余家。截止目前已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4986名,普通法律明白人28609名,我县共计214个村(社区),远远超过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骨干的标准。今年6月11日,全县300余名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县级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同时我县把培训任务分解到乡、村、到组,层层培养,层层压实,把“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抓好基层法治建设的落脚点,让法律的春风吹进寻常百姓家。
(二)注重统筹部署,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我县建立了县、乡镇场(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群,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打造了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让群众能够就近、快捷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已建立完成,全县已有百分之八十的行政村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各乡镇司法所依托网络平台建立了司法行政纵向网,实现了所有司法行政业务大数据的集中管理,乡镇和上级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江西省“三台融合”调度系统已经实现了乡镇全覆盖,自2021年1月以来,全县共录入信息307条。除因软件设置造成的4条“基本满意”外,群众满意度评价为100%。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6件,其中诉讼类案件159件,非诉讼调解类案件47件,办理公证351件,解答法律咨询近1500余人次。二是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在押人员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主题活动,全力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特别是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主动作为,努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打造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品牌。今年上半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录制广播节目、进社区宣讲和开展“三访”等活动,多形式广覆盖,加大了精准法律援助工作宣传,获得社会一致好评。三是积极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工作衔接和运行机制,发挥值班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等职能作用,积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刑事法律援助中,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办案机关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覆盖率达100%;
对于符合通知辩护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比例达100%。今年截至6月19日,共为132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提供法律意见,为2名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三)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审核工作机制,提升审核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根据今年1月中旬各执法单位报送的上一年度执法统计年报数据,我县2019年度共实施行政许可14383宗,行政处罚1549宗,罚没金额911.6229万元,行政征收147宗,行政强制35宗,收费总金额1008.0306万元。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双随机”平台动态管理,积极做好迎接“互联网加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受理3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1件,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材料视为自动放弃1件,现已办结1件。办结率33.33%,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胜诉率100%
(四)探索分类监管,提升特殊人群管控水平。2021年以来累计接收矫正人员共计58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86人。目前在册人数218人,其中***208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1人,开展审前调查共计76例。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87人,其中省内释放人员67人,省外释放人员20人,由司法所或家属接回76人,监狱送回2人,自行返回9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5%。一是规范调查评估。今年来,上高县社区矫正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审前调查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由司法所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村(居)干部等组成的审前调查小组,深入庭外监外调查,通过“谈、访、议”等方式,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找准“服法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对被调查人所在的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家庭等进行广泛调查,并详细听取各方意见。调查内容涵盖家庭背景、个性特点、犯罪前表现、悔罪表现、社会反响、监管条件等情况以及辖区公安派出所意见等,着重对其监管条件进行调查,并制作调查笔录。在充分调查了解后,由社区矫正中心对被调查人进行客观分析、综合评估,并最终作出建议适用或不适用非监禁刑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对于建议不适用非监禁刑的将召开会议再次研究决定,确保调查评估的客观公正。二是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五管一”监督管理措施,全面运用电子手环、人脸识别仪、执法记录仪、移动定位监控等科技手段,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巡查工作日志及越界报警、定位异常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检查平台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情况,定期抽查社区矫正对象点验。对于发现越界、定位等异常情况,及时督促基层司法所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三是组建社区矫正执法辅助队伍。今年4月,县局通过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执法辅助人员19名,经过电脑操作培训、岗前业务轮训和顶岗实习,目前新上岗的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已进行全部到岗到位,确保了社区矫正机构职责的有效履行和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与派出所的人员对接工作,填报好重点人员对接备案单。做好定期的走访谈话,特别是对今年出狱的3名涉及邪教人员,做好每月情况的排查,并做好相关情况汇报,同时将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乡两级“610”办,进行多方管控。
(五)发挥专业调解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卫健委、医调、司法所、镇、村干部等组成联席会议制度,遇到矛盾纠纷时联合多方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处置方案、对策等。发挥基层力量贴近当事人的特点和得天独厚的优势,参与到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乃至“医闹”事件应急调解中,形成联动互动的调解格局,有利于及时平息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医调中心共受理医疗纠纷2起,调解成功2起,调解成功率100%.
(六)深化线索摸排,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加大扫黑除恶摸排力度。加大与各部门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料共享,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创新教育矫正机制,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注重甄别引导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扫黑除恶等法律事务中发挥作用。完善工作衔接和运行机制,发挥值班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等职能作用,积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刑事法律援助中,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办案机关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覆盖率达100%;
对于符合通知辩护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比例达100%。今年截至6月19日,共为132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提供法律意见,为2名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二、下一步打算
(一)更加主动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资源,更多的实现司法行政业务“一网通办”、资源共享。加大与联席部门及社团组织的沟通协作,提升工作合力;
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职能作用。
(二)建立高标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双示范基地。经过多次考察选址,将在我县工业园区拟建上高县“两类人员”双示范基地,后期将以基地为枢纽,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同时多方位对接安置帮教企业,为更好的帮助“两类人员”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三)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模式,积极沟通协调,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访调对接”工作模式,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四)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宜春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围绕坚持和完善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对标对表工作任务,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法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五)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1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完善政府守信践诺制度,严格约束政府失信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