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通用3篇)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1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促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社区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服务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服务中心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3、文化服务中心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二、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服务中心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服务中心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 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 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四、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社区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4、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5、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五、文化服务中心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
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3、搞好服务中心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4、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六、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
3、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5、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
6、开展活动时,如发现安全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启动应急程序,妥善处理。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7、 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物品损坏或遗失造成的所有责任。
8、 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9、场内禁止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吐弃口香糖、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不听劝阻者,请其离开活动场地。
七、文体娱乐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任何杂物。
2、文明礼让,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及争抢活动器材。
3、要爱护公共设施,严禁违规使用器材,或将活动器材拿出室外运动,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照价赔偿。
4、进入室内活动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
根据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特点和《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新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时间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守规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所(站)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长和街道办事处的调派,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在工作中不准相互推诿。
二、建立严格的层层考勤和请假制度。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3天以下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站长请假,请假3天以上15天以下的需由站长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批准。15天以上需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报街道主管领导批准。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请病假、事假、临时假5天以下向劳动保障所所长请假,5天以上需向街道主管领导请假。
三、街道社区所有劳动保障人员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学习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和制度,办好工作交接,以便工作的正常衔接。
四、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以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旷工纪录的,三天以内,不发相应天数工资并扣罚相应天数工资;四天至七天,除不发相应天数工资外还要双倍扣罚相应天数工资;无故旷工七天以上的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区就业服务局予以解聘。
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
党群服务事项
一、办理组织关系服务。协助办理组织关系注入转出手续;对外出务工党员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接收群众递交的入党申请书。
二、党费收缴服务。接照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最新规定,及时核准数额比例并按时收缴党费。
三、党刊资料阅读服务。及时提供各类党刊、书籍资料供党员学习阅读。
四、党内关怀求助服务。帮助特困党员搞好特困申请求助,协调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对党员提出的各类求助予以帮助。
五、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提供有关党内政策法规及其它党务知识信息咨询服务。
六、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致富技能培训,提高党员群众的致富本领。
计生服务事项
一、知情选择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常用避孕方法及常见副作用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咨询。
二、优生优育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和咨询。帮助育龄妇女了解孕妇的孕前、孕期、产后优生保健知识。
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协助镇计生办为流入、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寄回合格的健康检查证明。
四、药具管理发放服务。为使用避孕药具的人员进行避孕知识、药具使用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指导社区群众自主选择一种适宜的避孕方法。
五、宣传教育服务。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作用,为育龄群众开展人口国情、计生政策、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教育。
六、优惠政策服务。为本社区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及其它符合奖励的计生户,按照国家优惠政策落实到计生户。
七、生育证服务。按照生育证办理条件,对符合一、二孩生育政策的群众,提供生育证办理相关手续。
民政服务事项
一、低保审批服务。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
二、五保审批服务。凡符五保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艾滋病救助服务。对艾滋病孤儿、单新家庭和困难家庭实施特别关爱和求助服务。
四、民政对象医疗救助服务。救助对象为低保户、五保户、优扶对象、艾滋病单亲及艾滋病孤儿。与新农合医疗制度衔接,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五、婚姻登记服务。协调做好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手续、补办结、离婚证书、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宜。
六、老年证办理。协调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
综治服务事项
一、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邻里矛盾纠纷问题并妥善化解处理。
二、积极受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逐级反映问题,并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控制、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三、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重要情况,及时登记、及时汇报并限时反馈解决意见措施。
四、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综治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登记、及时汇报并限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为群众提供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为流动人口、失业闲杂人员、留守儿童及刑释解教人员、转化人员等特殊群体主动提供法律授助服务,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服务工作规范
职业规范:忠于职守,服务为本,
熟悉业务,勤于钻研;
工作规范:接待热情,态度和蔼,
问访必答,有求必应;
作风规范:务实高效,严谨细致,
首问有责,信守承诺;
形象规范:举止文明,谈吐得体,
百问不厌,耐心周到。
工作人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二、掌握本社区党员群众的基本情况,了解其工作、生活动态。
三、负责通知党支部、居委会工作会议,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四、为党员群众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和服务。
五、指导各党小组、责任片组依托社区党群服务站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六、完成上级党员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情况报告制度
一、党群服务站是党组织设在最基层的党建服务阵地,如遇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党支部、居委会报告。
二、工作人员在接待受理党员群众需求服务时,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对出现的复杂情况和矛盾问题要及时报告党支部、居委会,不得推诿或擅自越权处理。
三、对党员群众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不得泄密、瞒报、漏报、谎报。
四、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的需求情况,研究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支部、居委会报告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首问责任制度
一、党员群众到服务站办理咨询各种事务,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服务问责第一责任人。
二、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如实进行登记,并认真解答和受理。
三、对超出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社区党支部。
四、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五、报上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服务事项,一旦回复调处意见,第一责任人要立即反馈落实。
六、受理事项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