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实施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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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银川市教体局教育(20***)2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准备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了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创建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活动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为总体思路,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职教中心校长)副
组长:***(校团支部书记)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三、活动目标
1、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2、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中。
3、广泛开展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及训练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青春期卫生教育。
4、严格控制流失生现象,关心帮助弱势青少年和留守儿童的生活、入学等问题,积极实施希望工程助学活动。
5、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法律教育,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关注不良“网吧”、毒品、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及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这次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要求高,标准严,任务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从201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维权岗活动能否全面发展,关键在于青少年学生认识程度的高低。为此,要把宣传作为开展活动的突破口。
1、召开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动员大会,让每个学生都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规定。
2、通过学校的广播、座谈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参与活动的意识。
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及在这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第二阶段:从201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为深化提高阶段。
1、设立“维权岗”活动办公室。办公室里有维权岗活动的规章制度及有关簿册。
2、在学校悬挂警校共建牌,责任区民警的警民联系牌,为民便民的警民联系箱,悬挂宣传标语和法制宣传栏,做好青少年侵权事件的受理处置工作。
3、在学校成立“青少年维权督导队”,由水东派出所民警、水东司法所领导、校领导、少先队大队委员一起认真抓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4、由职教中心上报需要救助及帮教对象名单,建立捐资助学档案及帮教档案,登记入册,归类存档,认真细致做好帮教活动。
5、协调市党委、政府、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零售摊点、发廊、酒吧和游戏机进行专项整治。
6、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警民共建活动。第三阶段: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终结巩固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搞好检查验收和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促进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保证创建活动制度化,正常化和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
2、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基层抓落实,责任到人,真正做到思想、组织、设施、人员四到位。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创建领导小组要注意各种材料的收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报道在创建工作。
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让优质服务持续延伸
通过近一年的创建,团支部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从提高个人素质出发,形成了优质文明校园的风气,树立了良好的团员形象。但这只是一个开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依然繁重,我们不仅需要巩固,更需要提高。我们也清醒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创建硬件设施还需不断健全,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以高起点、高标准来不断改进和克服,使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长期坚持下去。
今后,我们将认真对照争创计划,围绕不足抓突破、围绕热点抓服务、围绕亮点抓教育,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优秀团员的积极性,坚持用高标准去实践我们的承诺,以树立职中学生的良好形象,不断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更好为提升个人文化技能,努力为创建全国一流职教单位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为进一步发挥我乡团委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我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向纵深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认识
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办联合推出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我乡多年的实践表明,它有利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局面;有利于使青少年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有利于强化相关的职责,树立其行业形象。为此,我们站在有利于我乡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培养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以“以维护权益、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工作理念,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扎扎实实地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内容,把握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全面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青少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充分发挥我乡团员青年的优势,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领域,建立和完善维
权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要坚决制止取缔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青少年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发挥舆论优势,普及法律知识,为维护青少年权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大力加强青少年版权知识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三是要配合教育部门大力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开展各类咨询活动;四是要重点查处具有代表性的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
要规范青少年投诉、处理程序,狠抓个案处理的反馈工作,真正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要注意借助法律专家、律师、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力量,保证个案处理的权威性。要在青少年中展开大型调研活动,使工作更加贴近青少年需求。要注意对工作进行理论探讨,争取解决制约青少年成长的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青少年维权这一中心工作,设计工作项目,并逐步丰富、完善,形成特色。要注意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各项创建、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声势。要高度重视对工作的宣传,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注意进行动态管理,切实保证实效。要为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要以生动活泼的实践呼应全乡“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使全乡青少年进一步树立“有困难、找共青团,有困难、找维权中心”的意识,共创“青少年维权岗”这一品牌。
为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及共青团关于“青少年维权”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本院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我院“创一流业绩,争省级先进”的工作目标,按照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要求,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全社会都关心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措施
1、确定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科为本维权岗的职能科室。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由***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2、制定《青少年维权岗职责》、《对未成年人罪犯回访、帮教、监督制度》等制度,上墙公示。
3、设立青少年维权咨询电话接受咨询,耐心解答。对来函、来访及时解答,妥善处理。
4、积极主动与公、法、司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加强同未成年保护组织、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教育、挽救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在办理批捕、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寓教于审原则,严格依照程序法、实体法有关规定,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2、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必须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并讲究讯问方法,认真听取他们的供述及辩解。审查案件必须坚持社会调查,即与家长、学校教师、村委会(居委会)干部联系,了解家庭情况、兴趣爱好、犯罪原因。
3、公诉部门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讯问注重心理矫治,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有效讯问。庭前与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沟通联系。庭审中论法说理,寓教于审,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法庭教育,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剖析犯罪原因,指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使其在懂法、知法的庭审中自觉接受惩罚。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判处***的少年犯,定期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和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须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看有无刑讯逼供、诱供、恫吓等违法取证、徇私枉法行为。对侵犯未成年人权利的犯罪案件加强立案监督。
5、公诉部门加强对少年庭审判活动的依法监督,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确保判决裁定的正确性。
6、监所检察部门对少年犯监管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有效监督,参与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判处***的少年犯的社区矫正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7、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个案的调查研究,分析规律、特点,加强预防。
8、公诉部门与区外少年犯管教所建立工作联系,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一次进行回访、考察。
9、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有关单位、学校、村委会(居委会)在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帮助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措施。
10、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结合办案,建立与学校、社区、家长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咨询活动,到学校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