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锦集四篇
工作汇报是工作人员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锦集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年,##镇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四创”精神,突出一个平台建设,强化“两个重点”,规范“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进程,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486起,其中民间纠纷共462起,跨级别的纠纷共6起,未出现五人以上进市、盛京上访,到县级上访的次数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较好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镇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光荣称号。
一、突出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信访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信访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
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
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
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
二、强化“两个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进程。
今年,镇司法行政工作“两个重点”是迎接市、拾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和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
第一,继续认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规性工作。今年共举办镇级培训班四期,培训内容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以及信访条例的学习,其中村级培训一期二十二场次,内容为土地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刑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及其诉讼方式等,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各类学习资料近3000余份。同时与镇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学生开展“一帮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法培训一期,并在全镇组建了社区法律学校23家。
第二,认真做好迎查验收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迎查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全市、省的验收上不拖后腿,另一个是实现综治创建验收合格。目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三,继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单位争创的第三个年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我镇目前有省级命名的村、社区二个,市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七个,县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十个,村、居委会被命名的已达81.8%,实现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依法治理上,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预防,以大防控、大稳定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争创“平安##”,全年治安发案率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二是以社区矫正衔接为抓手,全面启动矫正工作。
从今年五月起,社区矫正的衔接摸排便紧张地进行,通过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还受县局的安排,接受了开发区5名矫正对象的托管。在交接后,还接受了7名经县法院新判的矫正对象,年未在册矫正对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后到期解矫的共6人。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共完成四项工作:第一,落实矫正衔接工作计划,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到罪犯的居住地进行逐个交接,并落实保证书、矫正协议书等;第二,在全镇范围内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年未,在册志愿者人数达120多人,并进行志愿者矫正知识的培训;第三,组建了领导小组和“两支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第四,依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均落实矫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三项工作”,为司法所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
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
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
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
20***年,XX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XX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局20***年度工作总要求和主要目标及镇党委、政府年初三级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借力《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整合调解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区率先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真正形成了镇、村(居)、组三级调解网络。20***年全镇三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6余起,调处成功135多起,调成率达99%以上。着力化解了八起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和闹访缠访案件,成功率达到了100%。无一起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安置帮教与工作
一是摸底排查,澄清了刑释解教人员底子,并全面落实了帮教措施,实施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平台管理”,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限度地减少社会乱源。全镇两劳刑释解教人员已全部得到安置帮教,无一起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二是全面启动,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要求,我们通过强化培训,外出取经,部门沟通,已经完全具备了开展工作的能力,各项工作正在按照上级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司法所将依法担负起对“五种罪犯”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三、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等工作
今年,我镇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高水平地启动“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依法治镇和“法律六进”等各项活动正在扎实推进。20XX年我们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十二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40000多份、悬挂普法宣传条幅56幅、制作宣传法制宣传版面36块、受教育群众达60000多人。此外,我们还与XX电视台联合制作一期《法制之窗》普法专题栏目,对于推动我镇依法治镇工作起到良好的效果。
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
我们以“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尽量延伸服务触角,为政府当好参谋,为百姓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下大力规范服务市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政法队伍形象。今年七月份,我们根据市、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大力气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
共依法取缔了私自设立的法律服务网店六个,并整合资源,新成立了XX法律服务中心所,把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全部纳入中心所管理。这样从源头上控制了非法上访苗头。XX法律服务中心所自7月19日成立以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疏通群众思想,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百姓解难。半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起,积极参与处理镇重大上访、群访和突发性事件6起,使我镇的信访案件较以前有明显减少,为建设平安和谐XX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扎实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弱势群体,密切联系群众,真正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给我所为民办实事的法援任务。20***年,我所已超额完成领导交给的为民办实事的法援任务。
总之,20***年我所在各项工作当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明年的工作中,我所将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XX镇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今年上半年,***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任务,并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目前,我镇设有镇调委会1个和8个村级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35人。上半年,全镇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7件,调处17件,调解成功16件。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10件,调解成功9件,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7件,调解成功7件。我所坚持不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一次,并按照上级要求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月报表和月工作小结。
(二)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针对大量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浅薄,重点宣传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务工人员依法就业,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各村及街道宣传栏、拉横幅、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及法律书籍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尤其抓住“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及法律书籍1500余份。通过举办普法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扩大了普法覆盖面,使自我维权意识深入人心。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二是积极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
上半年,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咨询47人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件。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的思想稳定转化工作,开展重点走访和管理,切实掌握两类重点人员动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加强重点社区***人员的监管,对重点社区***人员及新入矫社区***人员进行实时手机定位跟踪。
截至目前,我镇累计接收社区***人员83人,累计解除社区***人员69人,目前在册14人,其中***1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无失控漏管现象,在册社区***人员都能遵守矫正工作相关规定。
上半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人,目前在册111人,现已全部落实帮教人员、方案和建立个人档案,回归人员无一脱管,无一重新犯罪。
(五)加强业务培训
我所于20***年4月21日举办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有各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共36人。周副局长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别就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社区矫正业务知识、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工作等与“依法治村”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全体培训人员还就今后一个时期怎样抓好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不少有益意见、建议和看法。
(六)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我所在工作中除向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随时汇报工作外,还坚持定期于每个季度末,向镇党委、政府及人大三大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汇报的工作内容有,每个季度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当前我镇面临的情况、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争取领导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重视与支持。
二是坚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统筹安排,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有序推进本所业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加精准识别残疾人户、低保户、诚信计生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及党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
三是坚持协助政府调处“三大纠纷”工作。我所按照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案件的排查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处置意见,并积极参与案件的调处工作。
上半年,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或其他形式转交办理或配合其他工作组办理的相关纠纷案件6起,还参加安置拆迁征地及精准扶贫等其他工作。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尽职尽责。在调解过程中,我所干警作用明显,成为调处办的中坚骨干,得到镇领导的好评。
1、对村级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够,缺乏科学管理,难以形成稳定的信息报送机制,出现纠纷长拖不调、瞒报等现象。
2、普法力度有待加大,法制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面不够宽,群众法律观念较淡薄,法律意识不够强。
3、“三大纠纷”案件多且复杂,调处工作难度很大,占用我所人员时间极大,影响了我所业务工作的开展。
4、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总体素质。
7、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
20***年全乡在册社区***人员3名,截止目前,共解矫5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每月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八小时,每月20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及开展八小时学法。截止今年,我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人。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
我乡社区矫正由***乡司法所姜峰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曹领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员。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明确各村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6个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村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4、***乡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
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义务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乡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乡司法所组织我乡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义务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7、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乡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意识。
8、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