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制度【汇编三篇】
物资采购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物品管理制度【汇编三篇】,欢迎品鉴!
1、由项目安全副经理对民爆物品使用负监管总责。
2、各架子队以班组为单位,指定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管员,并将各组民爆物品使用监管员名单报炸药库备案。
3、民爆物品监管员要对所负责的班组民爆物品的开票、支领、使用和清退等过程进行监督。
4、没有指定民爆物品监管员的班组,炸药库有权不发给民爆物品。
5、各班组民爆物品监管员如因请假不能上班,队长必须指定临时民爆物品监督管理员,并出具证明给炸药库备案。否则炸药库有权不给支领民爆物品。
6、各班组根据本班工作量预计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将数量报本班安全员开具《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报相关人员审核批准,爆炸物品支领单,经监管人员审核签字后,安全员与爆破工一起到炸药库支领民用爆炸物品,班长指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与专职爆破工负责支领和运送。
7、进入作业区前,监督员要对支领的数量、种类、规格等进行核实,并认真填写记录。
8、民爆物品现场监督管理员,对民爆物品的使用过程、使用数量及班末清退等进行监督,爆破作业后,监督员要对炸药库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填写的数量进行核实,若支领、使用、和清退数量与监督员掌握的数量相符,监督员应在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签名,否则,不给签名,并及时追查原因。没特殊原因,不审核签字的,一次罚款50元。
9、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性能、燃点进行分类、单独存放和管理。
二、必须按实际用量计划采购、库存、不准超量长期存放。
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四、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容器不得破损、变型、泄漏,要定期检查维修。
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须通风、清洁、通道通畅、配电线路性能良好、接头牢固、隔离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须收回妥善保管,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集中安全处理。
七、办公场所、住宿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现分配在各楼层及岗位的设施物品使用、保养、损坏、丢失直接责任人为各楼层及岗位商管员;
2、各楼层商管员对其所在楼层岗位设施物品的数量和状况做好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在交接班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并在日巡检表上做好明确记录;
3、各楼层及岗位使用的设施物品若因需要进行临时调整或使用时,应做好详细登记,相关楼层及岗位的商管员进行签字,到期后应及时归位(还);
4、要保证各楼层及岗位设施物品的外观清洁,对材质为不锈钢的物品要督促保洁公司定期打油、保养;
5、各楼层及岗位的设施物品出现丢失和损坏,应立即上报,对损坏的设施物品要及时上报工程部维修。若工程部无法维修,要返还人事行政部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在商管部设施物品登记帐上予以更改数量。现场禁止使用损坏或配件不全、影响美观的设施和物品;
6、各楼层及岗位正使用或备用之设施物品须在相应位置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摆乱放,使用后的设施物品要及时收回;
7、对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施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8、对上述之规定,若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扣除考核1-4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