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范文(精选四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常规写法,即按“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及“要求”几个部分来写,这个较固定的程序适合于一般常规性单项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范文(精选四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工委工作提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与校长负责制相统一。探索加强党组织对学校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中小学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相融合。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体制机制入手,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教育教学、德育工作、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保证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管理相结合。

通过问题导向的方式,发现和解决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目标管理,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工作机制

(一)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机制

1.各级党委要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建立起校长负责制工作机制,明确校长的权责和职责,确保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从事学校各项工作。

2.中小学校要建立起以校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领导体系,确保党组织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3.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学校决策、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保证校长能够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二)工作流程

1.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教育教学、德育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校长要按照学校各项决策,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决策能够得到落实。

3.如遇重大问题和决策,校长应当及时向学校党组织请示和报告。

4.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对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任务分工

(一)党委、政府等部门

1.加强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不断推进。

2.加强对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3.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德育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

(二)中小学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确保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从事学校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以校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形成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领导体系,确保党组织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学校决策、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保证校长能够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三)校长

1.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校各项决策,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决策能够得到落实。

2.如遇重大问题和决策,及时向学校党组织请示和报告。

3.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为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加强对中小学校校长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校长的领导水平和能力。

(二)资源保障

1.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资源投入,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加强对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政策保障

1.加强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政策支持,为校长的负责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

【篇二】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

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支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篇三】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推进我县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22〕12号))以及《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永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分类指导,系统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2023年春季开学前,基本建立与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配套机制,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50%以上要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24年春季开学前,适用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到 2024 年底,培育一批省、市级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形成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典型经验,引领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的体制。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清理,修订出台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文件,统筹做好中小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明确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关制度、议事规则和清单,其中包括“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参考目录,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教育工委审查和备案。

2.健全协调运行机制和议事决策制度。要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会议有关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除正常的工作沟通外,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经常进行交心谈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维护好班子团结。

3.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书记、校长带头向党组织报告执行党组织决议、抓重大任务落实等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

(二)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4.规范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按照《意见》第十二条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校领导职数:设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支部委员为3~5名。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党总支委员名额一般为5~7人。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7人;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9人。学校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校级领导中的党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是党员的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党委委员。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的中小学校,应增设学校党组织书记领导职数,不得减少学校行政副职领导职数,其中办学规模大的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增设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学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不相适应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学校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校长、副校长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注意与学校党组织任期相衔接。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

5.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工作经历。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中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加强对空缺职位的分析,及时提出补充方案,原则上书记、校长职位空缺不得超过3个月。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及时调整岗位。

6.推动党组织班子整体优化。统筹考虑年龄、经历、专业、性别、性格等因素,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每个班子中一般应至少配备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实现结构合理、梯次配备和优势互补。德育工作分管校领导及德育主任由党员担任。加大培养力度,每年至少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有针对性地补齐能力短板,拓宽视野,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

(三)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7.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推行学校的人事管理和党建工作由一个领导分管。健全学校党务工作机构,未单独设立学校党组织办公室等党务工作机构的,一般应明确学校办公室为党政办公室,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要结合实际明确承担党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要制定党务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党务干部培训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8.落实待遇保障措施。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落实相关待遇,基层兼职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一般按照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计算党务工作量,中层管理人员担任的党委委员、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支部委员按照满工作量的四分之一计算。党务工作业绩在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等方面与行政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同等对待。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当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9.全面夯实组织基础。加大党员人数较少的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正式党员达到3人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支部,同时通过发展教师党员、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等措施,尽快单独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县委教育工委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对于党员人数较少和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县委教育工委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教师到学校任职任教等方式,加强党建工作。

10.加强德育和思政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把德育和思政工作作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书记作为德育思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德育和思政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有效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

11.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书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贯彻执行、全员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教师思想动态。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完善师德考核机制、违规通报机制和相关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网上网下各级各类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正能量。

12.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把名优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名优教师,把党员名优教师培养成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通过高质量党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局党组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县委教育工委统一领导,县教育局党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逐项落实《意见》和本方案明确的要求与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具体措施。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委教育工委,以便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会商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宣传教育。采取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工等深入学习相关文件,认真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教师,深化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认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着力宣传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成效水平。

(三)抓好示范创建。县委教育工委制订示范创建总体实施方案,抽派专人具体指导创建工作,跟踪了解创建进展情况,加强督查和考核验收。到2024年底,培育东安一中、舜德学校等2所省级党建工作示范学校,培育崇德学校、白牙市二小、澄江中学、芦洪市中学和天成学校等5所市级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

(四)严格督导检查。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县教育局将建立学校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各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会议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点评。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篇四】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目标定位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组织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组织构架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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