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锦集五篇

该管理系统是专用的。某一管理原则或方法一旦形成体系,与之相冲突的其他做法就无法实施特定范围内的一般适用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会议管理制度锦集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内职工使用手机安全行为,避免工作期间因不规范使用手机发生安全事故及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造成人身和公司经济损失。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内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的管理。3制度依据:

3.1XX公司《员工手册》X类过失:第三条,X类过失:第三条、第十一条:X类过失:第八条及第二十七条

4职责和权限

4.1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4.1.1安全委员会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负责工作期间手机使用的安全行为及涉密管理工作进行培训,落实工作期间职工手机使用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制,对工作期间手机使用安全行为、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1.2组织开展手机使用规范及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4.1.3依据公司规定组织手机泄密事件的查处。

4.2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4.2.1各部门、车间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车间手机的安全使用行为及保密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应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

4.2.2行政人事部负责对部门提报违反手机安全使用及泄密人员进行处罚。

5.工作期间公司手机安全使用规范:

5.1工作期间员工禁止使用手机看闲书、玩游戏、观看视频、股票等与工作无关行为;

5.1.1在从事工作制作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或设备工作中禁止接打电话。

5.1.2禁止在油漆库、喷漆室、气瓶库接打电话。

6.公司人员手机涉密安全规范:

6.1工作期间未得到主管授权禁止使用手机对公司图纸、工艺、技术等资料进行拍照及录像。

6.1.1禁止未经IT许可的手机设备下载、储存公司图纸、工艺、技术、财务等相关资料。

6.1.2禁止泄露公司客户资料及商业、技术、谈判信息。

6.1.3禁止在公司涉密会议或商业谈判中使用手机录音设备。

7.涉密人员

7.1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上知悉、掌握公司财务、技术、工艺、客户信息、产品价格和商务谈判、投标事项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他为一般涉密人员。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认真学习并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

7.3.2对违反使用手机安全规定的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其情节轻重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XX有限公司

【篇2】会议管理制度

为保证上级党、政机关和学院党委、行政各项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本着“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党委会党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

1、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代会的决议,对学院的办学方向、办学宗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等有关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2、对学院的干部队伍、骨干人才队伍、师资队伍建设及职工队伍建设,学科及专业建设,基础设施及教学设施建设等有关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3、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勤改革等有关改革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4、对学院的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工资制度、人员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5、对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使用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资源调配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监督管理;

6、审定学院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研究确定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学生工作、纪监审工作、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部署;

7、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对党员的奖惩。审批发展新党员;

8、研究确定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规划和重要举措;

9、研究确定学院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和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部署等。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一般会议党政办主任列席,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指定相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讨论审定学院行政重大问题时,不是党委委员或党员的副院长应列席会议;议题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在研究本议题时列席会议,议题结束时退会。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二)书记办公会

1、讨论需要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2、对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3、通报交流和协调党群各部门的工作;

4、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有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稳定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

5、审定党群部门的请示、报告和工作等。

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列席。

(三)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是学院行政议事机构。

1、讨论落实党委关于学院办学方针、指导思想,根据院党委确定的学院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或要点)以及重大改革方案等,讨论决定实施步骤和落实措施,决定学院日常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院行政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2、审定教学计划、专业设置和调整计划,研究决定教学、科研方向、任务调整,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方案;

3、提出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提出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工作决算报告。研究审查重大经济合同;

4、研究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等事项。研究筹措办学经费,审议或决定办学经费的使用。研究全院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研究讨论学生教育管理、招生、就业工作;

6、讨论决定工资调整、教职工的工作调动等人事问题、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及各类岗位职数比例方案并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方案,研究决定或审议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行政重要岗位人员的聘、免与考核工作;

7、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工作;

8、研究校园文化建设、安全保卫工作、后勤保障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工作;

9、讨论决定学院行政工作其他重大问题,以及需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10、听取分院、部、处等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审定和核批学院要召开的全院性业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院性行政工作。讨论处理行政工作提案,如教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1、研究决定对分院、处、室(中心)及教职工的工作考核问题,讨论决定重要的行政奖惩事项。

12、审定学院行政各专业(或业务)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组织规程和组成人员。

13、研究院长或副院长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其它议题。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参加人员:院长、副院长、调研员、院党政办主任、监察室主任列席,议题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在研究本议题时列席会议,议题结束时退会。

(四)党、政领导联席会党、政领导联席会的主要主要议事范围是贯彻学院党委、行政关于学院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方面的决策和意见,研究决定涉及学院全局性的日常重要事项。

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政领导参加,党政办主任列席。

(五)学院领导碰头会学院领导碰头会是学院党、政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信息、互通情况、商议学院重要问题、协调工作的会议。会议议题由书记、院长共同商定,其他领导可向书记、院长提出需要沟通的重要问题的建议。

学院领导碰头会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学院党、政领导参加,党政主任列席。

(六)党委民主生活会主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上级组织部门主持,院组织部部长和党政办主任列席会议。

(七)中心组学习会议主要学习党的重要文件及方针政策。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及正处以上干部参加。

(八)学院工作会议

学院工作会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布置、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学院党务、行政、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部署及总结、表彰等。

会议包括: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中层干部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

二、会议的安排程序

(一)党委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碰头会、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中层干部会及全校性的重大活动和综合性会议由学院党政办负责组织、安排、通知。其它业务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二)需在中层干部会布置工作、传达文件的部门,要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填写会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学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并向参加会议人员发送会议通知。其它专题工作会议,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安排会议,主办部门组织会议。本着精简部门工作会议原则,能用文件或网络办理的事情,不再安排会议,确需增加工作会议的,由主管部门向办公室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召开。

三、会议的时间安排

(一)党委会。一般每月的双周星期三上午9:30召开,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书记办公会。不定期召开。

(三)院长办公会。一般每月的单周星期三上午9:30召开,如遇特殊问题,可随时召开。

(四)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一月一次。

(五)学院领导碰头会。每周一上午9:30召开。

(六)全体教职工大会。每学期举行一至两次。

(七)全体党员大会。根据上级党委和院党委实际工作要求不定期召开。

(八)中层干部会。每周安排一次(不含部门正常例会),一般于每周一上午9:00召开。

(九)其它专题会议。根据情况临时安排。

四、会议要求及会议纪律

(一)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对决定事项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进行表决时,须超过应到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决定。

(二)会议必须贯彻精简、高效原则。尽量减少全校性会议次数,不得召开没有准备、没有主题、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也要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

(三)学院级会议的议题和会议有关材料先由议题提出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前一周提出(特殊事宜可提前三天),由党政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在征求主要领导意见后填写《会议议题传递单》分送参会人员,学院党政办公室向与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的同时一并发送有关会议材料,与会人员会前要认真阅读材料,酝酿意见。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议题不得在会议上讨论,临时动议的议题,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议或缓议。

(四)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中层干部应提前向分管院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指定其他负责人代替,其他人员应向本单位领导和会议主办单位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五)会议严格考勤制度,中层干部以上会议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其它集会考勤由主办单位组织,考勤记录会后交组织部、人事处备案,做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六)在会议决议正式公布之前(重大事项以学院行文为准,一般事项以党政办传达为准),所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会议内容。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

(七)严肃会场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各种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关闭或静音手机,不得会客、接传电话,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

(八)做好会议记录。党委、行政会议由党政办秘书主任或秘书负责记录。其它专项工作会议,由主办部门安排专人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报党政办秘书备案。

(九)会议讨论问题时,要按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

五、会议决议的执行与检查

(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议形成后,由党政办公室形成正式文件、会议纪要或签署文字材料,下发相关部门进行贯彻落实。

(二)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会议决议,提出落实意见,制定具体执行方案,进行贯彻落实。

(三)会议主办单位要及时搜集决议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主管领导。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进行催办、督办并检查落实情况,向学院党委、行政领导汇报。

六、其他

1、学院各总支委的会议由各总支自行确立,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2、纪委全委会议由纪委根据党的纪律条例和上级纪委的要求召开。

3、工会全委会议由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会要求召开,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

【篇3】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院党委负责抓好本单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第三条 学院党委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第四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五条 学院党委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学院党委委员会参会人员一般由党委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通知相关列席人员参会。

第七条 会议必须有半数及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八条 委员因故不能参会,需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第九条 会议议题须提前审定。议题可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其他委员、专职组织员提出。提出的拟上会议题审定由党委书记审定。议题一经审定,应指定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早做好准备。会前未确定的议题,会上一般不得临时动议,若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动议,须征得半数以上应参会人员同意。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十条 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主要内容:

1、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工作措施;

2、学院安全政治稳定、思想教育、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

3、学院党的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4、学院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和管理;党员队伍建设;

5、党内重大表彰和处分;

6、学院内部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党政纪处分,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7、学院党委组织开展的重大党内活动、专题教育等;

8、涉及学院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

9、学院纪委提交讨论的事项;

10、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议事程序与纪律要求:

(一)会议讨论的有关涉及学院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或其他委员应在会前进行充分沟通酝酿。

(二)会议实行一题一议,由议题提出人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在讨论事项时,到会委员应当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持人应末位表态。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讨论如出现较大意见分歧等情况,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学校党委。

(三)会议对干部任用等事项进行表决时,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未到会人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

(四)需要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但因特殊情况应紧急处理、做出决定的事项,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应及时正确处理,事后及时向学院党委会报告。

(五)学院党委会议事时,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

其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应主动回避,主持人有责任予以提醒。

(六)党委专职组织员或其他指定工作人员要准确、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并按期归档,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存档。

(七)会议议题、讨论内容和决定事项,在按规定程序公布之前,与会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五章 议定事宜的落实与督办

第十二条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应由党政联席会决定的内容,相关负责人提出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定。

第十三条 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应指定专人通报未参会人员,必要时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第十四条 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原则,明确负责同志,明确办理期限,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学院党委会报告贯彻落实的情况。

第十五条 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除按相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当通过会议纪要等形式向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

【篇4】会议管理制度

一、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二、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三、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四、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五、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七、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八、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九、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十、__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十一、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__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十三、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四、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制度。

重大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涉密活动、会议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加强涉外技术交流和合作、宣传报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动、涉外、技术交流和宣传报道的所有部门。

一、涉密活动、会议主办部门负责落实保密管理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及时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保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二、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外事保密管理规定和组织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各科室、单位负责在业务管辖范围内组织实施技术交流保密管理规定。

三、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局主办的涉密会议原则上在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外出进行的要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但必须选择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场所。不得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二)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明确会议保密要求,落实责任人,并填写《涉密会议记录表》,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召开涉密会议禁止使用无线话筒。涉及机密级、秘密级需要录音的,须报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四)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要履行签字手续,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退;与会代表需要带走的,要通过机要途径寄送,不得由会议代表随身携带;因特殊情况确需会议代表随身携带的,须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五)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文件、资料进行清查,检查有无遗失文件、资料等。

(六)会议内容要按规定范围传达,不得任意扩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会议讲话未经本人同意、审核,不得随便整理散发。

(七)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制定会议保密纪律。会场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

四、凡涉及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重大活动,包括试验、会议、对外合作等,局保密领导小组要制定专项__方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__,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进行保密管理和监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外宾或外商来访,接待单位应事先填写外宾来访登记表,报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并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接待。严禁先接待后报批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事件发生。违反规定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接待外宾或与外商谈判事先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向外宾介绍情况,安排外宾参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开放范围。

(四)外宾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拍照和录像,确因工作需要对合作产品进行拍照、录像的,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拍照或录像应在__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不得直接或作为背景拍录非对外开放部位和产品。

(五)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等密品带入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

(六)对外提供资料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能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七)向外方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事先需经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必要时报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明确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方可对外提供,未经审查,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携带。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术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中须对有关人员开展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事项。承担对外合作项目,中方与外方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涉密会议纪录表》由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宾来访登记表》审批件复印交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保存期5年。

【篇5】会议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店视频会议室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

2、具体要求

2.1视频会议室归属总办管理。会议部负责视频会议室控制系统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

2.2使用视频会议室需提前通知总办,由总办负责统筹安排,并提前通知会议室做好技术动力保障,会议室指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视频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对会务工作熟悉,对会场设备熟悉,对视频会议的常规操作熟悉,通过培训可以完成会前设备检查及简单的故障处理。

2.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关闭移动电话和小灵通,以免干扰视频会议的进行。严禁在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附近做其它设备的开关电动作,以免带来电源干扰。严禁在设备前后走动,以免将设备连线碰掉,松脱。严禁在会议室和控制室附近做任何施工,以免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2.4视频会议室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或挪作它用,参会人员应爱护视频会议室的公共设备,若造成损坏,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分析原因,落实赔偿责任。

2.5视频会议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墙面等部位不得随意张贴、涂写。

2.6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视频会议室特别是控制室内。

2.7视频会议室控制室内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和空调设备,控制室温度应保持在18℃~25℃,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60%。应保持清洁、整齐,切实做到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布线整齐。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等设备应有严格的防病毒措施。

2.8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总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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