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方案三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信访维稳工作方案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当前信访稳定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信访稳定工作方案。
一、切实增强对做好当前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我乡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集中,信访形势较为严峻。我乡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将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印发宣传资料、宣传车的形式使全乡广大干部的工作素质得以提高,群众信访法律意识得以提高。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推进我乡和谐稳定发展。
二、加强领导,建好信访平台
首先,成立了湾里乡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担任,确定了分管领导,落实好“一岗双责”制,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信访工作直接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次,加强了信访部门的软硬件建设。专门设立了信访稳定工作办公室,做到有办公用房、有牌子、有资料、有制度,配备了专门的信访工作人员,拨付了信访工作经费。
三、开展信访稳定排查调处,化解矛盾
每周定期在全乡范围内对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疏理,对排查出的情况建立详细的信访案件台帐,包括上访人基本家庭情况、信访起因诉求、调处情况等。按照“一排查、二缓解、三安抚、四稳控”的原则,按《信访条例》规定的秩序、时限、要求,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把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针对在信访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对每一个案件明确其包案责任人和稳控责任人,各村的矛盾纠纷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并将信访稳控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五、强化源头防控
通过包案领导和稳控责任人对有上访苗头可能越级上访的人员进行重点盯防、重点稳控,对重大案件实行“人盯案”“人盯人”,严密关注其行动,每日汇报其动向,严格控制越级上访现象的出现。一旦出现越级非正常访,乡责任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做好接访工作,尽快将上访人员劝回。
一、指导思想
20***年信访维稳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上级部门“平安先行学校”工作方案,认真,加强创建文明校园,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履行综治工作的职则,为建立平安校园尽职尽责。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的综治工作机构,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2、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法制教育与宣传,建立扎实的法制教育阵地,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3、加强各项工作的排查工作力度,确保年内校内无失火、失窃等治安事件发生。
4、确保年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5、确保年内师生、家属、子女无任何危害社会的事件发生。
6、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工作会议精神。
7、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明确一位领导专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综合治理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负责确定本单位及所属各处室的治安防范目标和要求。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
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治安防范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出台好综治维稳工作方案和工作奖惩制度。
3、加强师生的政治思想及法律法规教育
开展法制课和法制考试,经常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消防安全教育、保密法规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加强法制观念、安全方法意识以及保密观念。搞好每年的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
4、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目标管理
建立治保组织、义务消防员队伍,建立治安防范责任制,明确治安防范目标,把对综合治理的考核列入创建文明单位考评范畴。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责任办事。
5、关心员工生活、工作及思想状况
及时调解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不安定因素,并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事端。
6、认真开展好部门自查自究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
7、加强要害部门的保卫力度,强化门卫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工作记录。
8、加强教职工家属子女的教育及管理,严格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杜绝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9、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以“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强化监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处理谁”的原则。不断提高师生素质,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把师生的生命和财产放在工作的首位。
10、认真搞好校内的危房改造,抓好学校的食品、饮水工作。
11、加大投入,强化领导工作到位。
加强对贵重物品及重点设备的管理,根据公安局制定的各类安全标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落实人防、物防及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12、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13、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应对突发事件、“敏感期”稳定工作以及节日长假期间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14、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处置,扫除一切有碍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
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是动态的,循环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按照综治管理的自身规律,从长计议,抓好落实,在经常性上下功夫,花气力,积极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神山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三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1、畅通信访维稳渠道工作到位,确保不因信访工作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访事件出现。
2、排查调处措施到位,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该队伍建设的专业素质,确保矛盾纠纷参调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8%以上。
4、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1)村综治(调委会)主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情况,掌握其不稳定因素,特别要熟悉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众纠纷,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
(2)严格实行村调委会一周一排查,镇信访维稳中心两周一排查制度。由镇分管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判例会,通过例会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沟通调处信息,交流调处经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实际问题。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由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登记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要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做到“七纵四横”。即:“四横”到边,从村到镇实行“七级”“调防员”制度,从“一级”到“七级”分别是村综治(调委会)主任、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分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将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不得随意越级,要求一般民事纠纷到村调委会结案,较大案件(事件)到镇调解委员会结案,力求所有案件(事件)控制在镇内解决。四横到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四个单位具体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在镇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下,与七级“调防员”形成互动联合,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职能
镇村层层开展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镇信访维稳中心五大职能作用:一是受理分流职能。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件),经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二是组织协调职能。镇调解委员会应视纠纷大小组织协调相关调解员与职能站所配合处理。三是督办职能。镇综治维稳中心将受理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是回访职能。对已调处案件(事件),以纠纷的大小和复杂性为依据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内由镇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五是建议职能。对因工作极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镇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年终考评时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1)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除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调处的只作调处登记外,都必须规范调处程序,认真登记台帐,仔细调查取证,反复组织调处,健全调处案卷,按要求及时回访并督促调处协议履行到位。
(2)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书必须注明下列事项:①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③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⑤纠纷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3)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秉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物。
(4)上级转交,来访、来信信访件工作流程:①领导审阅批示。②转交分管领导或所在村负责人及驻村干部调查处理。③告知信访人调查处理结果,并由信访人填写处理结果意见。④回访群众。⑤一人一案归档。
(五)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奖惩措施
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成效实施经济奖惩,根据矛盾纠纷判定划分标准,对全年无群众到各级上访及无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奖励10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一类矛盾纠纷奖励3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二类矛盾纠纷奖励2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三类矛盾纠纷奖励1000元,必须成功调解村级所有矛盾纠纷。对有进京赴省到市非访事件发生的村,进京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赴省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到咸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3000元,到赤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何紫阳任副组长,镇所有包村干部为成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规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所、人社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和对各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上报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困素进行登记,并及时送交镇分管领导签阅,明确一般性民事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协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交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抓好落实。
(二)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查调处工作,不谎报、瞒报、漏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即“四无”村: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法涉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优先评优评先和经费奖励;对未能及时排查调处本辖区的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