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4篇)

试点,指全面开展工作前,先在一处或几处试做。语出高晓声《极其简单的故事》:“这在全省是一个试点工作。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格局,更好地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目标,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办〔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卫健函〔2019〕115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毕府办发〔2019〕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紧密型医共体。

到2023年底,县域就诊率达90%,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65%。

到202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纳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二)坚持人财物绩统一原则。医共体内人员、财务、业务、药事、绩效实行统一管理,做到“六统一、五不变”。“六统一”即: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事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五不变”即: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成员机构性质不变、人员隶属身份不变、财政投入方式不变、机构职责任务不变。

(三)坚持资源整合下沉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重组和共享,促进县级优质资源的下沉和基层卫技人员的能力提升。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四)坚持医防并重原则。在保持基本功能定位不变的基础上,合理整合医共体内各个机构的职能分工,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并重的功能定位。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共体内临床诊治与预防保健相衔接,建立医共体内部对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分工协同,提供防治融合的高质量健康管理服务。

(五)坚持权责利明确原则。明确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改革,通过医疗保障的杠杆作用引导患者有序就医,促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利益的均衡和共享。

四、实施内容

(一)确定试点范围。按照统一规划、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组建赫章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为赫章县人民医院,成员单位为前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山社区卫生院服务中心;组建赫章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为赫章县中医医院,成员单位为白果镇卫生院;组建赫章县妇幼保健院医共体,牵头单位为赫章县妇幼保健院,成员单位为金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予以保留,其法定代表人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纳入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疗机构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

(二)

1.体系构建。建立以牵头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2.县乡机构挂牌。医共体统一规范命名为“XX县XX医院(医共体)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结对加盟协议,在成员单位加挂“XX县XX医院(医共体)XX分院”的牌子。建立“五部一中心”运行机制(在牵头医院设立医共体管理中心,下设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药事服务部、医务工作部、督查考核部),统筹负责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的相关工作。

3.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行政村卫生室(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作为试点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机构,实行人员、财务、业务、药事、绩效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按照设置规划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服务站)设置、准入和审批,规范村卫生室(服务站)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设置乡村医生岗位,配齐行政村卫生室(服务站)医生,按规定做好考核和注册。对纳入医共体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站),试点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考核和管理。

4.加强医共体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医共体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抓好对医共体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共体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成员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等可归口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全面加强医共体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医共体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共体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共体内设机构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5

一是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避免重复设置机构,不再组建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按照优化、协调、高效的原则,调整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主任,卫健、编制、发改、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增加其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管理的职能职责,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医共体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二是成立县域医共体理事会,负责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的重大决策和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规划。按规定给予医共体在成员单位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制定理事会章程,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长由牵头医院负责人担任。实行医共体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分院院长由理事长提名,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任免。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在牵头医院,抽调专人负责医共体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三是制定完善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

6.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人力资源部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加强成员单位人员管理和岗位设定。医共体统筹调剂使用成员单位人员,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使用编制数量不降低。根据“按规聘用、按岗管理”的原则,医共体总院和分院之间、在保持身份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人员可合理交流使用,满足各医疗机构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医共体范围内形成上下流动、左右交流的人员调配机制。新增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由医共体统一招考、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根据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各分院的需求,进行人员的统一调配,调配人员与具体用人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选派不少于10%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均需在牵头医院工作两年以上)到分院开展工作,各分院每年选派不少于20%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牵头医院进行进修、培训和锻炼,各分院每月要选派执业(助理)医师定期到辖区内的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进行坐诊。

7.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财务管理部负责成员单位的统一财务核算管理,建立“院财共管院用”管理机制,实行“利益共享、增量分成”。各医疗机构的财务相对独立,单独设帐。建立健全医共体内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的财务监管和监督。医共体内的医疗收入、公共卫生收入在成员医院之间的分配由牵头医院拟定方案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后实施,并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备案。

8.统一药事管理。医共体药事服务部负责成员单位药事管理,统一药品供应目录,实行药品耗材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统一管理。医共体内统一施行牵头医院执行的用药目录及报销目录,即县级用药目录可在乡级使用,患者在基层就诊按乡级报销政策进行报销。满足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确保下转病人等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需求。医共体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9.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对成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医共体的监管。整合建立医共体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推动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互认,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医共体内各机构提供一体化、同质化服务。进一步规范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和医学检验等中心,逐步建立病理诊断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

10.统一绩效考核。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对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和绩效考核管理,医务人员绩效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决定。绩效年薪根据各分院收入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制定,每半年或年度考核发放,其余人员绩效考核按照每月或每季度考核后发放。在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的分配制度。制定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方案,分配应向全科、儿科等短缺和关键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明确医共体成员单位功能定位

1.牵头医院。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确保医疗服务和上下转诊工作顺畅高效;承担医共体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及时向县卫健局报送信息;参与和指导成员医院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村医管理、协助卫生执法等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2.试点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任务;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以及中医药服务等治疗;完成县域医共体理事会规定的其他工作。加强对村医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积极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3.村卫生室(服务站)。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卫生政策宣传、随访、基本医疗门诊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意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4.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制定完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医共体内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基层医疗机构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医共体牵头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牵头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疗且病情平稳后,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牵头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疗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五、建立医共体改革联动机制

(一)探索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强“三医”联动,积极探索以DIP、DRGs、单病种付费为主的多种付费方式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探索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主动实行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打破“虹吸”基层病源现象。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群众有序就诊,切实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

(二)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三)建立公共卫生协同推进机制。医共体要承接好成员单位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技术参与和考核评估等任务,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和县中医院要加强对医共体承接的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落实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送、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作。做好疾病三级预防,促进重点疾病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预防控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上的有效连接,形成以健康为核心、防治服务并重的连续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按医共体所辖范围内常住人口数全部拨付给医共体统筹管理,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纳入医疗卫生收入项管理,结余按医共体内部绩效分配制度规定,用于奖励医共体内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

(四)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整合共享的优势,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升纳入医共体整体推进的职能工作,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科、专科医生等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尤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密切相关的慢性病、老年病、产科、儿科等科室,要将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科室职能职责。进一步落实医共体牵头医院为签约居民开通绿色通道、优先预约、优先接诊等便民机制,加强对乡村两级签约医生的技术支撑。医共体逐步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新型服务工作机制,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成为群众健康的“守门人”,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

(五)落实多点执业。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医共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医共体内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开展多点执业。建立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之前必须到基层服务满1年,且连续服务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工作机制。

(六)完善政府投入和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的医共体,医共体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医共体工资总额和薪酬水平,合理提高医疗卫生人员薪酬水平。县人社局、财政局根据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考核结果和收支结余情况,核定所属医共体的绩效工资总量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

六、实施医共体医疗服务能力提质工程

(一)实施县级5+N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巩固提升“5+2”学科建设。根据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趋势和疾病谱,每年选择1-2个学科,重点发展,积极创建,提升科研发展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内群众看得好病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实施乡级特色专科建设工程。根据功能定位及成员单位的业务特点,牵头医院与成员医院选择部分科室形成对口关系,共建合作科室,每个成员医院打造1-2个特色专科,实行收入分成,建立增量收益各方合理分配机制。

(三)实施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阵地、人员配置、设备配备和能力建设。每个试点乡镇有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政府办标准化村卫生室。

(四)实施等级医院创建工程。巩固和提升县级医疗机构等级创建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扶持实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服务中心)创建二级综合医院。

(五)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工程。每个医共体与东部帮扶城市医疗机构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从而实现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与东部帮扶医疗机构结对帮扶。

(六)实施远程医疗服务提升工程。依托全县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九类数字化医疗设备作用,实现医共体内部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病理及一些影像诊断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成员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

(七)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系统等服务为基础,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区域医疗共享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区域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

七、强化督导和监测评估

将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县医改领导小组、县医管委全程监管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加强对医共体工作推进、运行情况的调度和督导。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196号)(见附件)对3个紧密型医共体进行监测督导。2022年12月底前,重点调度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1月起重点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县域就诊率、基层诊疗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医共体绩效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对辖区内医共体建设开展监测评估。评估结果与激励先进、绩效分配、干部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八、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强基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调推进。积极推进“三医”联动,加强制度保障,落实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协同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和发展机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财政投入、基础建设、医保和价格调整、人事薪酬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完善细化配套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督导落实,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考核,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县委编办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县医保局要完善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县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确保财政投入的增长幅度略高于财政经常性支付增长幅度,确保各级各项专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县人社局要落实“两个允许”,加快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逐步实现院长年薪制和岗位年薪制。

(三)明确时间步骤。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22年8月),着重做好方案拟定、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明确一体化管理组织机构。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22年8-9月),8月底完成县乡两级资源整合,9月底完成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具体开展清产核资、科室整合、人事任免、人员分流、挂牌运作等工作。第三阶段为过程监测阶段(2022年10-12月),具体为在执行“四个共同体”监测指标时,对易出现偏差环节采取控制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2023年1月-2024年),对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升完善,逐步将辖区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紧密型医共体管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宣传部门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培训方式,加大对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

建立一个架构

以1+N模式组建医共体。1指县级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由其牵头;N既包括辖区内乡镇、社区机构,也包括政府或集体办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时不排斥有意愿的社会办医机构。打破原有县乡村机构各自为阵的体系架构,从而形成一家人。

实施两个打包

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医保资金打包。医共体实行医保“一个总额”,在医共体内共济调节使用总额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绩效考核后发放。

制定三张清单

试点县要制定医共体协调机构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与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管理的三张权责清单,明确各自权责,以实化医共体管理、运行与监管体制机制。

确保四个不变和一个不弱化

组建医共体后,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支持力度不减;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行政建制、医院性质、人员身份不变;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不变;发展中医药和妇幼保健事业力度不弱化。

实行五个统一

信息化统一:推进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及医保结算一体化。

财务管理统一:医共体内部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

药械招采支付统一:医共体内采购账户、用药目录、采购配送、采购价格、支付货款统一。质量控制统一:医共体建立医疗质控管理体系,组建质控机构,承担成员单位医疗质控,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规范基层机构的医疗技术操作,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同质化。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统一:医共体行政、业务、后勤、物流配送等常设部门统一设置、运行和管理。

建立六大中心

牵头医院建立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从而实现县域内资源集约配置。

落实七个自主

落实医共体内编制总量统筹使用、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的自主权。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3

根据《铜仁市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铜改委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试点,进一步优化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建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更好的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资源共享。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职责,调整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以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卫生院或妇幼保健院)为协助,以一般卫生院为基础,民营医院为补充,带动村卫生室发展,推动中心村卫生服务改革试点,优化现有医共体结构,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方便基层群众就近看病,看得好病。

2.强化管理,规范运行。由党委或政府牵头,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党委、政府监管、指导职能,合理评判推进成效,科学有序推动医共体有效运行;牵头医院按照“六统一”要求负责管理中心医共体成员单位,县域医疗次中心、妇幼保健院协助牵头医院管理。

3.县乡联动,优势互补。统一中心医共体行政、业务、资金(含医保和药械采购)、绩效、质量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即“六统一”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有效运行。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或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架构模式,有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

4.多措并举,建强体系。以“千县工程”建设为契机,以“强医工程”为重点,以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和“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建强县人民医院、建特县中医医院、提质县妇幼保健院、夯实基层卫生网底,探索实施“中心村卫生服务”改革试点,实现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二)改革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运行,推动医共体从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

2022年,建成2个紧密型县域中心医共体,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四个判断维度11个评判标准的推荐标准,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65%以上。

到2025年底,6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12%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 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体制机制,推动共体有序开展。完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共委”)议事决策流程,定期研究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医保支付、监督考核和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监测与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好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指导医共体规范运行,保障医共体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调整组建模式,设置中心医共体。调整优化现有医共体组建模式,把县妇保院、民营医院纳入医共体管理,并由牵头医院与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业务互补性强的成员单位,按照“1+1+N”模式建立2个中心医共体,即:县人民医院(牵头)+木黄镇卫生院(协助)+刀坝镇卫生院(成员);县中医医院(牵头)+县级妇幼保健院(协助)+缠溪镇卫生院(成员)。(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医共体组成单位)

(三)完善组织机构,设立医共体理事会。落实法人治理结构,2个医共体分别组建医共体理事会,医共体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理事长、县级妇幼保健院或县域医疗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理事长、中心医共体其余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理事,医共体理事会制定医共体章程、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不断完善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营运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等工作,有效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六统一、一统筹”要求,理事会下设“一办五中心”(见附件),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管理人员从医共体成员单位中选配。医共体理事会命名方式: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XX医院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单位:医共体组成单位)

(四)推动医防融合,统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由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成立慢病管理中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慢性病门诊,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加强临床医生公共卫生知识培训、推进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把预防为主理念落实到日常医疗服务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诊断、治疗、用药、健康管理等业务培训与指导,提升基层慢性病的诊疗水平和健康管理质量。依托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疾病诊断、治疗、用药、健康指导等一体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模式,积极推进长处方制度的落实,实现慢性病等疾病的复诊和处方开具在基层,促进临床与公共卫生有效融合。(牵头单位:医共体组成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印江自治县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委员会,切实推动紧密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建立完善“医管委”议事决策机制,细化改革措施,出台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2月中心医共体按照“六统一、一统筹”管理,确保全县建设试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改革创新人事人才、机构编制、职称评聘、薪酬制度等,推动建立符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和发展机制,保障改革措施取得实效。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项目谋划、编制和申报工作,编制部门负责指导合理用编、科学用编、落实法人治理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人员调配、人才培养、医共体的规划布局、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绩效考核等;医保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监管、改革支付方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发布信息,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督促指导。要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督促指导,完善县域医共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定期对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结果应用,完善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医共体负责人薪酬、聘任、奖惩等挂钩。

(五)强化经验总结。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应用,2022年底前对改革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精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路径开展医共体建设试点,保障群众更好更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县域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和“健康四川”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医共体建设作为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改革任务,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公益。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完善发展体制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3.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发展同心同向、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服务优质高效。

4.坚持关口前移、资源下沉。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19年每个市(州)至少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2020年,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域就诊率力争达90%,基层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占比分别较试点前提升不少于5个百分点,基层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整合型服务体系,实现架构共同体。

1.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数量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牵头医院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若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鼓励社会力量办各类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

2.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促进医共体牵头机构与县域外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开展专科联盟、远程医疗、教学科研等多方式协作,提升医共体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3.推进县乡村一体化。将政府或集体办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统筹建设和管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非建制卫生院和卫生室,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

4.构建大健康服务圈。医共体牵头机构要组建健康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可探索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职能整合。鼓励医共体为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鼓励探索卫生+体育、卫生+教育等大健康服务模式。

(二)创新医共体管理体制,实现管理共同体。

1.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推进职责,会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等部门及牵头医疗机构、医共体成员单位代表建立部门间配合协调机制,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2.明晰权责任务清单。组建医共体后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支持力度不减;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行政建制、医院性质、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劳动)关系不变;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不变,发展中医药和妇幼保健事业力度不弱化。试点县要制定医共体协调机构与卫健等相关部门、卫健等相关部门与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管理的三张权责清单,明确各自权责。

3.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医共体名称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定设立条件的,可核准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医共体成员单位继续保留法人资格。医共体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医共体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4.落实内部管理自主权。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和提供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方面的自主权。

(三)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利益共同体。

1.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医共体内事业单位性质的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编制总量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规定实行岗位管理,依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促进医共体内人员合理轮岗、有序双向流动。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可留在医共体牵头医院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医院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按规定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2.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共体单位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办法,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核心,打破医院、层级和身份界限,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薪酬分配要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及基层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适当提高下沉到基层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鼓励对医共体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完善总额控制办法,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总额控制指标应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实行了财务、信息、结算一体化的医共体,可实行医保“一个总额”,在医共体内共济调节使用总额指标。配套完善医共体医保考核办法,把分级诊疗相关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共体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医共体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探索适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推行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按照国家和省药械采购政策,探索建立医共体内统一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采购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的采购方式。

4.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通过压缩与控制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和不合理使用、控制过度检查检验等方式腾出空间。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仍执行现行价格管理模式,中央在川、省属在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省级医保部门管理,其余公立医院按属地由市(州)医保部门管理。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四)促进资源协同利用,实现服务共同体。

1.统筹集约配置资源。鼓励医共体行政、业务、后勤、物流配送等常设部门统一设置、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用耗材与药品的流转体系和溯源体系。鼓励牵头医院建立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

2.畅通双向转诊路径。明确上下级医疗机构疾病诊疗目录,制定医共体内外转诊管理办法。鼓励上级医院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实施治疗,处方自由流动,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同联动。引导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探索医共体牵头医院取消门诊输液试点,引导轻症病人到基层就诊。鼓励医共体上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分时坐诊,相应诊疗科目实行备案制。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3.促进医防整体融合。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工作,加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按要求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促进医共体由“治已病”为重点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转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与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4.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及医保结算一体化,为实现医保总额预付创造条件。推进医共体资源配置、业务经营、效率监测等数字化运行。促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连续记录。鼓励医共体开展互联网诊疗,提供分时段预约、远程会诊、在线支付、检验结果推送等服务。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

(五)统筹核心要素资源,实现发展共同体。

1.加强医共体能力建设。加强牵头医院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建设,统筹发展医共体其他成员单位医疗技术,防止牵头医院一家独大造成新的发展不平衡。根据人口结构变化和群众疾病诊治需求,合理确定基层机构发展目标和能力标准,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满足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服务需求,鼓励基层开展与能力相匹配的手术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区域中药制剂中心,促进区域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申报、委托配置和推广运用等。

2.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和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确保医共体发展建设资金来源有保障、可持续。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55号)要求,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服务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绩效考核后发放。

3.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部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牵头医院为三级医院的要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医共体经济运营管理。加强医共体内审建设,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允许医共体统筹调配医疗设备设施。盘活医共体国有资金使用效率,医共体成员单位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可统筹用于医共体医疗业务发展。

(六)落实监督监管职责,实现责任共同体。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医疗质控管理体系,组建质控机构,承担成员单位医疗质控,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基层机构的医疗技术操作,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同质化、民事责任协议化。

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加大对基层服务能力、健康扶贫等公益性指标权重。同时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确保按中医特点和实际考核中医药服务工作效果。考核结果与管理团队任免、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总量等挂钩。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构建成员单位责任共同体。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综合监测评价。

三、时间进度

(一)启动阶段(2019年8-11月)。召开省级试点工作启动会,开展基线调查。各试点县11月底前制定细化方案并启动试点,做好政策培训与宣传,形成推动改革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2月)。省级建立协调机制,适时进行指导、评估,召开研讨、培训交流会。市(州)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衔接,开展工作指导和督导。医共体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建设。

(三)评估总结(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总结评估后再扩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要充分认识开展医共体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权责清单,协同各方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市(州)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和指导,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地要因地制宜,完善配套政策,落实规定动作,加强监测评估,确保改革不走样。鼓励先行先试,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三)做好宣传发动。正确引导舆论,让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人员充分了解医共体建设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深入挖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好的经验。

A- A+
夜间 朗读 复制 打印 下载
已复制到剪贴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