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通用3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宣传思想部门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宣传部门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为维护和巩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促进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当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积极健康,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的信息交集和斗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显复杂。从国际视野看,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斗争从未停止过,西方国家从未放松对我国的“和平演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面临诸多冲击和挑战;从国内形势看,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人生价值观盛行,道德观念模糊、荣辱观错位、理想信念淡化等现象依然存在。因此,牢牢保住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宣传思想部门工作要切实强起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起来,班子要强起来。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领导重视,使统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大格局能力强起来。领导重视,就是要通过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增强马克思主义的控制力和导向力。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不管是宣传阵地、理论阵地、舆论阵地还是文化阵地、新媒体阵地等,要驾驭好这一庞大的意识形态领域阵地,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作为党的执政骨干,要不断加强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建设,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掌握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事业和责任感、遵守政治纪律、熟悉业务的领导班子手里,真正使领导干部统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大格局的能力强起来,成为让人信服的行家里手。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使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强起来。牢固占领和守住意识形态这一重要阵地,不仅要有坚强的领导,还必须培养和装备一支很强的专业人才队伍,这是阵地建设的关键。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训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和使用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上,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上具有社会主义坚定信仰,对党忠诚、头脑清醒、组织能力强、熟悉业务工作的管理干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能担重任的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

第三,唱响主旋律,使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强起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各种社会思潮、价值观念、学术流派、理论学说纷至沓来,意识形态领域各种话语交锋日趋激烈。面对西方国家的“西化”“分化”以及文化霸权、信息霸权的挑战,我们党必须牢牢掌握话语权,唱响主旋律,使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强起来。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先进的思想道德文化占领意识形态阵地,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批判反主流意识形态思潮,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用发展的硬道理证明主流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和真理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解决民困,打开群众心扉,激发群众情感上的共鸣,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第四,完善机构、创新机制,使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保障体系强起来。对于意识形态工作而言,健全的机构和良好的机制就是有效的阵地。健全的机构,是人才队伍到岗到位的组织保障。一套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机制、规章制度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不断提高领导宣传思想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树立大宣传工作理念,动员各条战线各个部门一起抓好宣传,要把宣传思想工作同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为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提供根本保证。

第二篇: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性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推进微博微信公共帐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第七条讲座论坛意识形态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篇: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传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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